第二章(第4/7頁)

我問斯波爾還記不記得那個年輕人的長相,他說他描述不上來,只記得他和其他所有靠爸媽養活的年輕人長得一樣,都是一副被慣壞的樣子。大概案發前三天,當斯波爾在韋德家附近盯梢的時候,那個年輕人幾乎透過窗戶看見他了:他徑直看著斯波爾,他沒來得及躲藏。不過幸運的是,雪下得很大,他可能以為自己看錯了。

“我敢肯定他就是那個叫理查德·弗林的人,”我說,“你確定沒有一個年輕女人和他們在一起?”

“確定,只有他們兩個。我說了,我到那裏時大概是晚上9點,那個年輕人到11點左右才離開,然後教授就一個人在家了。我又等了大概10分鐘,以確認那個年輕人已經走了。我本想去按門鈴,然後等韋德開門的時候照他臉上來一拳,但是他自己讓事情更好辦了——他把窗戶打開了,看了看後院,然後上樓去了。所以我偷偷溜進屋子,躲在過道裏。”

韋德回到客廳,關上了窗戶,然後坐在沙發上讀些東西。斯波爾偷偷繞到他背後,用球棒打了他的頭。可能這一下打得不是很重,因為教授尚能站起來和他對峙。斯波爾繞過沙發,開始瘋狂地擊打他,打了10下到12下,韋德就倒在地板上了。他正要找現金,突然聽見有人開門的聲音,於是他拉開了玻璃門,繞到屋後,逃進了風雪中。

他把球棒扔進了半冰封的湖水裏,然後回到阿森平克溪的木屋裏躲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在普林斯頓車站遇見了斯萊德,兩人就出發去密蘇裏了。後來他聽說教授被打死了。

“可能我打得太重了,”他總結道,“所以我最後成了殺人犯。知道嗎,從那以後,每當我做什麽壞事的時候,都好像是從一個夢中醒來一樣,我不相信我是做壞事的那個人。我一直認為,我是因為吃了那些爛人給的藥,才會像這樣失去理智的。我不是說這麽講就不用擔罪了,不過無論如何,說這些都沒有用了。”

“你當時還是處在警方監控之下的,”我說,“你要離開新澤西的時候,有沒有人開始警覺了呢?他們沒有來找你嗎?”

“我不知道啊,老兄,我就是走了而已。那之後也沒有人問我任何問題,而且我也沒再有過什麽法律上的麻煩,直到2005年因為超速行駛,他們把我從高速公路上攔下來。我告訴我的律師,幾年前我是特倫頓的病人,所以他要求法庭為我做了個精神方面的檢測。法庭委托的專家認為我精神正常,所以就把我送了審,定了罪。你知道這事的諷刺之處了吧?我在精神正常的時候——我說過我一開始精神是正常的——被送到了瘋人院去;但是當我確信自己腦子不太對的時候,他們卻拒絕把我送進瘋人院,而是決定直接給我打一針,弄死我。”

“事情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了,你可能不是每一個細節都記得很清楚,所以讓我再問你一遍:你是否確定,教授那晚和一個20歲左右的白人男性在一起,沒有別人了?可能你看得不是很清楚——外面下著大雪,你藏在後院裏,可能你的視線不是很好——”

“我真沒看見別人,老兄。你說你是當初被派去調查這件案子的……”

“是的。”

“那你可能還記得那個地方的樣子。客廳有兩扇大窗、一扇通往後院和湖的玻璃門。當屋裏開著燈、窗簾沒有拉上的時候,屋裏的東西你能看得一清二楚。教授和那個年輕人在桌邊吃東西,聊天。接著年輕人走了,剩下教授一個。”

“他們吵架了嗎?”

“我不清楚。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

“你說那個年輕人走的時候是晚上11點?”

“大概是11點,我不確定。也可能是11點半,但是不會比那再晚了。”

“接著10分鐘以後,你襲擊了韋德。”

“就像我說的那樣,我先潛進屋子,躲起來,然後他回到客廳,我就開始掄他。打了可能不止10分鐘,有20分鐘,不會再久了。打他第一棒的時候我的手還是凍僵的,所以我又補上了幾棒,說明我在室內藏得不太久。”

我看著他,心想當年推測謀殺可能是教授之前的病人前來復仇時,怎麽會完全忽略了他?

教授做過證的案子有一大串,這沒錯,而且當年那個檢察官愚笨、沒有章法,他讓我們去調查每一條線索,第二天就改了主意,不再讓我們去探尋那些可能是正確的線索。所以可能是我沒有得到機會把每件事的細節都摸清楚。記者不斷騷擾我們,在報紙上刊登各種荒誕不經的報道。而我自己開的車裏面一直藏著酒,擔心自己會因為喝得太醉被警局開除。當我回顧那段日子時,我懷疑自己對找到殺害韋德的真兇一事並沒有多大興趣——那個時候我只顧著自己可憐自己了,不斷為自己的無能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