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場(第5/7頁)

“當然。”布魯諾疲憊地說,“如您所言,如果把曼陀林琴帶進來是要當武器使用,那麽從一開始使用它的目的就是攻擊性的;也就是說,它是要被拿來當作攻擊或謀殺的兇器。”

“那可不一定,”雷恩還沒來得及回答,薩姆就大聲搶著說,“你怎麽知道它是要被拿來當作攻擊的武器?你怎麽知道它不是要被拿來當作防禦的武器。也許兇手根本沒有殺害老巫婆的意圖,帶著曼陀林琴只是以防萬一?”

“這也沒錯。”布魯諾喃喃應道。

“不,”雷恩說,“那就錯了。聽著!巡官,假設如你所說,兇手只是預防在給水果下毒時,有必要迫使哈特太太甚至路易莎噤聲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原本的目的不是攻擊,而是防禦。現在我們知道襲擊者對房間非常熟悉,而房間裏至少有半打的東西可以拿來當武器使用,像掛在壁爐上的鐵火鉗,事實上,受害人的床頭櫃上就有兩個很沉重的書擋,這當中的任何一樣都比相較之下輕一些的曼陀林琴更能造成有效的打擊。現在,如果兇手在他計劃中的犯罪現場,有唾手可得甚至效果更好的武器,卻還特意跑一趟樓下去取一個純粹只具臆想效用的武器,那麽他豈不是毫無理由地自找麻煩?

“由這個邏輯可以斷定,曼陀林琴不是被帶去當作防禦武器,而是被當作攻擊武器的;不僅是以防萬一,還是有計劃地使用。而且沒有其他武器可以達到他的目的,請注意此點——僅有曼陀林琴。”

“現在我了解了,”薩姆承認道,“繼續說,雷恩先生。”

“非常好。現在,如果兇手帶著曼陀林琴是刻意要當作攻擊武器使用,那對象是誰呢?是路易莎·坎皮恩嗎?當然不是,我已經指出,他采取那番下毒行動並沒有意思要達成效果,兇手並不想毒死她。如果他不打算用毒梨取她的性命,那麽為什麽還要用一個奇怪的武器打她,來謀害她的性命呢?不,曼陀林琴的對象當然不是路易莎·坎皮恩,那麽會是誰呢?只可能是哈特太太。這就是我要證明的,兩位先生:兇手從來就沒打算要毒死路易莎·坎皮恩,他一向的意圖就只是要謀殺埃米莉·哈特。”

演員先生伸長了腿去烤他的腳趾。“我的喉嚨!退休以後缺乏鍛煉。聽我說,如果你們想一想我提出的一些基本事實的相互關系,就會了解這整個推理過程既清晰又有力。第一,通常障眼法、偽裝或假動作是遮掩真實目的的煙幕。第二,毒死路易莎的陰謀,如剛才所示,是一個障眼法。第三,在此障眼法下,罪犯刻意帶進一件武器。第四,在該情況下,哈特太太是此件刻意帶入的武器唯一真正的——可以說謀殺——的對象。”

一片沉默中,檢察官和薩姆巡官既欽佩又煩亂地互望一眼。布魯諾的表情更是微妙,在他敏銳的面容背後,有某種強烈的掙紮。他瞧了一眼薩姆,然後就把目光落在地板上,定定地凝視地面良久。

巡官比較心平氣和。“聽起來確實很對,雷恩先生,雖然我很不願意承認,我們一開始就弄錯了方向。這使整個調查大為改觀,現在我們得留神不一樣的動機——不是謀害坎皮恩那個女人,而是謀害哈特太太的動機!”

雷恩點點頭,臉上既無滿意也無勝利的表情。雖然他的推論完美無瑕,他卻好像為某個突然滋長的心魔所困擾。此刻他的臉上一片陰霾,滔滔演說時的光彩逐漸消退,而且他柔滑的眉毛下的眼睛緊盯著布魯諾檢察官。

巡官完全沒有注意這些細節,他的腦袋太忙了。“對付老太太的動機,這麽一來……媽的,他們所有人都有理由打死那只老烏鴉!這樣你怎麽推論下去?沒有結論。依此看來,每個人也都有理由殺害路易莎——若不是為了錢,也是為了個人的仇恨。等我們知道芭芭拉·哈特要怎麽對待路易莎後,也許可以找到一個方向。”

“啊——是,是。”雷恩喃喃地說,“對不起,巡官,雖然我的眼睛看著你,我的腦筋卻不是很專注。有一個更急迫的問題。遺囑已經公開,立遺囑人已經死亡,現在那個又聾又啞又瞎的女人如果一死,他們所有人都可以得利,原先毒害路易莎的假戲很有可能真做。”

薩姆坐直起來,一臉驚異。“我的天,我怎麽都沒想到!而且還有一件事,”他大吼,“我們更沒有辦法知道誰是真正的兇手了。如果路易莎被殺,殺她的人未必就是殺她母親的那個人。任何一個與第一次下毒或第二次下毒兼實施謀殺毫無關聯的人,現在都處於謀取路易莎性命的有利位置,因為他或她知道,警方可能會認定那是原先的下毒者和兇手所為。真是一團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