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場(第4/7頁)

“沒錯,薩姆。”檢察官說。

雷恩停下踱步的長腿,注視著火焰。“現在再來證明謀殺哈特太太是事先謀劃的,而非臨時的意外。

“有一點顯而易見,被用做殺人武器的曼陀林琴,並非臥室的擺設之一,它應當是放在樓下圖書室的玻璃箱裏,而且是所有人的禁忌,不準碰觸的。淩晨一點半時,康拉德·哈特還親眼看見它在樓下的玻璃箱裏——即哈特太太被殺前兩個半小時,當晚還有其他人看見曼陀林琴在那裏。

“因此以下這點是確定的:兇手,無論是否為這一家的成員,必然先特意到圖書室了一趟,去取那把曼陀林琴,就是在進入臥室之前預先把琴準備好——”

“等等,等等,”布魯諾皺起眉頭插嘴道,“您根據什麽這麽想?”

雷恩嘆了口氣。“如果兇手是這一家的成員,他必須從二樓或閣樓下來取琴。如果他不是這一家的成員,他無法從樓下進屋,因為所有的門窗都上了鎖,因此他必須從防火梯先爬進二樓,或者——類似的情況——從防火梯爬上屋頂,再從煙囪進去。無論如何,到樓下取曼陀林琴這一趟都是免不了的。”

“這有道理,”布魯諾承認,“但是假設他是家裏的成員,從外面晚歸,在上樓的時候順道拿起曼陀林琴呢?有幾個人很晚回來,您知道。”

“很好,”雷恩微笑,“假設是其中一個晚歸的人,在上樓的路上取了曼陀林琴,那豈不明白地顯示這是有計劃的嗎——有預設目的,刻意想好了要使用曼陀林琴?”

“好吧,”薩姆說,“繼續講。”

“所以兇手是心懷目的,刻意把曼陀林琴帶進臥室的。有可能為了什麽目的呢,先生們?我們來分析清楚。

“第一,這把老舊的曼陀林琴可能是因其本身的功能被帶進臥室的,也就是說,被當作一件樂器來使用。”

巡官嗤嗤竊笑。布魯諾搖搖頭。“自然,這太可笑了,根本不必討論。”

“第二,可能是為了制造假象,當作刻意嫁禍某人的假線索,而把它帶進臥室。但是要嫁禍誰?沒有別人,就是琴的擁有者,約克·哈特。但是約克·哈特已經死了。所以我們的第二個推測也是錯的。”

“等等,等等,”巡官緩緩地說,“別這麽快。雖然約克·哈特死了,但無論兇手是誰,他有可能對這點並不確定。或者說假設他確知約克·哈特死了,但企圖使我們相信約克·哈特並沒死,因為屍體指認的狀況並不完全令人滿意。這樣您怎麽說?”

“我得說很精彩,巡官,”雷恩吃吃笑道,“真是既復雜又天才的想法。可是我相信連那最細微的可能性我都能駁倒。對陰謀者來說,這是很愚蠢的舉動,因為下列兩點理由:其一,如果他要使警方疑惑,以為約克·哈特還活著,是他無意間把自己的曼陀林琴留在自己犯案的現場,那麽這場騙術必須能讓警方接受。但是警方會相信哈特留下一個如此明顯指控自己的線索嗎?當然不會,他絕對不可能留下如此明顯指控他自己的線索,當然警方也會明白這是作假,不是可靠的線索。其二,為什麽用曼陀林琴這麽奇異的東西?這是一樣最不可能和血案聯系在一起的東西。警方已經知道哈特絕不可能把他自己的——而且奇特的——私人物品留在犯罪現場,所以會推想那是別人留下來陷害哈特的,因此陰謀者的目的就達不到。不,巡官,我們的兇手心裏沒有這麽隱晦的目的。使用曼陀林琴這個奇異的工具,全然與兇手自己的策略有關。”

“繼續講,雷恩先生。”檢察官厭煩地瞪了他的同事一眼,“薩姆,你的想法真是再可笑不過了!”

“不要責怪巡官,布魯諾先生,”雷恩說,“他提出微小的可能性,甚至不可能性,是完全正確的。邏輯不同常理,它自成一個世界。

“所以,如果帶曼陀林琴到臥室裏不是要當樂器使用,也不是要當作指向約克·哈特的假線索,那麽兇手還可能有什麽其他預想的目的?除了剩下來的唯一合理的動機,你們還能找出其他的嗎?那就是,作為武器使用。”

“什麽古怪武器?”薩姆咕噥著說,“從一開始就讓我想不通。”

“不怪你,巡官,”雷恩嘆了口氣,“難怪你會這麽想或提出這樣的問題。如你所說,那確實是件奇怪的武器,等我們掀開這件案子的謎底……”他停下來,莫名的愁雲蒙上他的雙眸,然後他坐得更加挺直,用深沉的聲音接著說,“既然此刻我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暫且把它放在一邊。但是無論理由是什麽,可以確定的是,這把曼陀林琴被帶進房間是要當作武器使用,就眼前的情況來說,這是我們要考慮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