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鑒鏡(第4/15頁)

赫德更加忘不了的,還有那次人數不多、規格很高的飯局,就在那道山西名菜糖醋鯉魚端上桌時,親王意味深長地說起了一個典故。

話說東漢南陽太守羊續,為官清廉,在拒腐方面很有一套。一天,羊續的屬下府丞焦儉見羊太守過於清苦,便給他送了條活鯉魚。面對這條魚,羊續左右為難,無奈之余,只好暫且收下,等焦儉一走,便叫人把鯉魚掛在府邸屋檐下,沒過幾天,風吹日曬就成了一條枯魚幹。直到有一天,焦儉又笑嘻嘻地拎著一條更大更鮮活的鯉魚來拜訪羊續。羊續不說話,只是笑著指指那條懸掛著的枯魚幹。領悟到長官的一片苦心,焦儉紅著臉,收起魚退了出去。從此,風幹之魚便成為活生生的教材,瞪著蒼白的死魚眼,警示後人別再行賄進貢。這件事傳出去後,府吏們被羊續的高風亮節所折服,以後再也沒人來禮賄他了,“羊續懸魚”的典故也就流傳了下來。

來華十年,赫德雖說對史籍舊章多有涉獵,可中國歷史實在太悠久,戒石他見過,也知道來歷,羊太守的拒腐傳奇,他還是第一次聽說,但聰敏的赫德馬上就明白了親王的深意。1700年來,有幾個熟讀典籍的官員不知道這個出自《後漢書》的典故?他們卻依然陷入貪瀆的怪圈。

不能說大清的統治者們無所作為。前清時代,對官員的考察、監察、懲罰,沿襲了歷代王朝的一整套制度,比如設立專職禦史官,其職責就是彈劾貪瀆官員,但這套監察制度是為專制君主量身定做的,人治色彩很濃,其效用受皇帝的性格和能力影響較大。禦史制度通過以官糾官的形式來進行反腐,其調控官場的意味應該更濃。在統治集團日益腐化,政治腐敗每況愈下的情況下,他們也不例外地會不斷腐化,“專徇贓私,驕恣跋扈”,成為內部政爭的工具。

或許,這個“幾無一處衙署幹凈”的龐大帝國,就像未經處理的鮮魚一樣,早已糜爛腐敗了。

為報答親王的知遇之恩,赫德曾不止一次許下諾言,要在林林總總的衙門中,保證“海關稅司一枝獨清”。現在,親王借魚說事,敲打自己,一定情非得已。要知道,海關稅收可是親王最後的依靠。

赫德的表現沒有讓親王失望。不和別的衙門比,就拿海關自身來說,由他管理的“洋關”(“新關”)比清政府官員主管的“常關”(“舊關”)要好太多。前者負責外輪貨物的稽查征稅,工作效率高,不論是“洋員”或“華員”,都能清廉自守;後者管理國內民船貿易,則懶散草率,貪腐連連。

早在“新關”設立前的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中國就建立了四大海關:粵海關(廣東)、江海關(江蘇)、閩海關(福建)、浙海關(浙江)。它們都是由清朝官員管理。由於管理散漫松弛,受賄縱私成風,走私漏稅一直十分嚴重,清政府應入的關稅被層層私吞。1852年,江南道監察禦史梁紹南上奏稱,經粵海關管轄的地域僅白糖、冰糖每年就進口不下五六千萬斤,但在當時粵海關的記錄上,僅得一千五六百萬斤。梁紹南說:“近年以來絕少呈報(進口的白糖冰糖),其為偷漏,更屬顯然。此外如進口之洋參,出口之綢緞,皆屬大幫貨物,近年稅冊,俱覺寥寥。廣東如此,外省各關口均同此弊,概可想見。”

用人唯親則是公開的事實。以粵海關為例,作為當時全國四大海關中最重要的海關,據舊《粵海關志》記載,嘉慶二十三年,欽派粵海關的一位監督,就將他的24位家人和41位手下巡役安插到粵海關下面的總巡口、黃埔口、江門口等各總口和小口擔任各式要職。他們的薪水,由監督署辦公費開支。這並不是個案,當時粵海關的監督都是這樣做的。

當時,清政府征收的關稅其實並不多,主要有兩項:船鈔和貨稅,而貨稅的稅率極低。但是,粵海關的官員們巧立名目私設的各種稅費卻多得驚人。例如,黃埔口就向過往船舶貨物私收進港費、離港費、停泊費、糧道捐、分頭、火耗、驗艙、貼寫、領牌等近70項,所得統統被上下官吏私分。1763年,兩廣總督蘇昌上奏稱,粵海關各項陋規銀兩,“每年不下六七萬兩,從前原系丁役私收入己”。對於這些陋規銀兩的征收,外國商人強烈不滿,屢次要求清政府減免,但往往舊的規費被上級明令繳公,新的規費名目又現,至於其他私相授受的賄賂,更無法統計,總歸是“瞞上不瞞下”。

於是海關就成為清廷最著名的肥缺,被中外商人指責為清代官員腐敗的典型代表,名目繁多花樣翻新的貪腐案件層出不窮,儼然是腐敗的重災區。為什麽赫德一到任,就能“刷新關政”,杜絕舞弊,而常關卻還是吃拿卡要,濤聲依舊?赫德到底用了什麽樣的點金之術,化腐朽為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