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疑案迷蹤(第4/19頁)

梃擊案:晚明政局的一個標本

萬歷四十三年(公元1615)五月初四的黃昏,北京城發生了一件刑事案。《明通鑒》是這樣記載的:

“五月,己酉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棗木梃入慈慶宮門,擊傷守門內侍李鑒。至前殿檐下,為內侍韓本用等所執,付東華門守衛指揮使朱雄等收系。”

這樣一件案子沒有產生任何危害後果,發生在今天,頂多是由治安警察來處理。但慈慶宮居住的是當朝太子、後來的泰昌帝朱常洛,事關帝國繼承人的安危,那就是驚天大案了。史稱“梃擊案”,和“妖書案”一樣,是觀察、剖析晚明政局的一個絕好標本,它既是萬歷朝君臣否隔、門戶爭鬥的一種表象,同時又深刻地影響著萬歷崩駕後明朝政治的走向,引發了長時間的政治鬥爭,魏忠賢陷害東林黨人士即以此案為張目;崇禎登基,給東林黨人士大平反,亦以這個歷史問題做切入口;滿清入關,弘光朝偏安南京後,此案依然成為朝內諸臣爭鬥的題目。“梃擊案”所起風波,直到明朝覆亡才平息。

為什麽這樣一個未遂案引起這麽大的動靜,首先結合當時明朝的政局分析。萬歷帝已登基四十三年,暮氣沉沉,常年隱居深宮不見群臣,朝廷和各地官員缺員,不能及時補充,民間的矛盾一點點積累,大有一觸即發之勢,君臣之間勢若水火,群臣之間也各立門戶。這種局面的造成固然是由王朝政治體制僵化的大趨勢所致,但直接的原因是“國本之爭”導致的。萬歷帝春風一度,臨幸了母親李太後的宮女王氏,沒想這位宮女中了大獎,懷孕並生出皇帝的長子朱常洛;皇帝的次子夭折,幾年後他和最寵愛的妃子鄭貴妃生下了皇三子朱常洵。他想把皇位傳給自己鐘愛的朱常洵,但這樣違背了明朝嫡長繼承的祖制——皇位繼承法可算明帝國最重要的法律,若被破壞後果是災難性的。群臣看透了皇帝的心思,通過二十余年的君臣過招,一些文臣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終於使萬歷帝不情願地冊立朱常洛為太子。“國本之爭”中,文官集團用祖制——即習慣法來制約皇帝,是明朝中後期常見的政治生態。因為從法理上講皇帝具有至高的權威,對臣下有生殺予奪之權,但並不意味著他可以為所欲為。文官集團制約皇權最後的法寶是法律解釋權。因此無論在嘉靖朝“大禮議”,還是萬歷朝“爭國本”中,文臣前赴後繼,在對禮法的維護上絲毫不讓步。

朱常洛雖然已有太子的名分,但地位不穩。一旦他意外身亡,皇三子朱常洵繼位則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因此,此案發生後,朝廷許多大臣懷疑是一起由鄭貴妃和其兄弟鄭國泰策劃的謀殺案——因為太子身亡,鄭貴妃和她的兒子是最大的獲利者,自然也就成為許多人心中最大的嫌疑人。至今警察破案還是循此思路。可刑部初審,拿出的結論是:這個叫張差的兇犯是瘋癲者,因為在老家受到了刺激,來京上訪,闖入慈慶宮。

但刑部主事王之寀等一些文臣認為這是替背後指使者開脫,力主要查個水落石出。他先通過預審掌握一些證據;再在一些大臣的力主下,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共十三個司局近二十名官員一起公審案犯。據張差交代,在朝陽門外劉成家的大宅院裏,太監龐保、劉成養了他三年,送了他金壺、銀壺各一只,並讓他打上宮門,打了小爺便有吃有穿——小爺,是宮內太監對皇太子的稱呼。

此時真相開始顯露了,如果順藤摸瓜查下去,證實鄭貴妃夥同外戚要謀害太子,萬歷帝再寵愛鄭貴妃,恐怕也不好偏袒。此時,最害怕真相的是皇帝。這個真相一旦大白於天下,案子牽扯到太子、貴妃和皇帝,這將太子和皇帝、貴妃的矛盾擺到天下人面前,這將帶來多大的危機!大明最高當局可能會發生地震,以當時大明文臣黨派林立、攻訐為常的習氣來看,不知有多少人會利用這個案子興風作浪,大明朝廷從此永無寧日。而萬歷帝已經當了四十三年皇帝,來日無多,他可不想在混亂中交班。

可具體辦案的一些中層官員,他才不考慮這個層面的問題,他們只想索真相、求公道,尤其是言官,就是靠這個博得聲名的。於是皇帝只能親自出面,召見太子,並讓內閣大臣方從哲以及其他文武百官站在旁邊做見證——萬歷久居深宮多年,此番走到台前,說明他是何等的重視。皇帝拉著太子的手說:“此兒很孝順,朕十分喜歡,如果有別的意思,不就早立別人呢?外臣心懷何意?動輒用流言離間朕父子!”同時,他還把太子生養的三個孫子叫到跟前,讓各位大臣看,然後說:“朕的孫子都這麽大了,還有什麽可說的。”並要太子心裏有什麽話當著群臣全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