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疑案迷蹤(第3/19頁)

說到底,嶽飛與高宗的矛盾,是兩條路線的鬥爭。當宋金矛盾激化,高宗求和而不可得的時候,他仰仗嶽飛等大將保衛江南一隅之地,保衛南宋小朝廷。而當金人伸出和平的橄欖枝,矢志抗金,恢復故土,反對苟合的嶽飛,就不能不被趙構等一班人所厭惡,所嫉恨,所拋棄。正是與這種大政方針的相左,令高宗與秦檜施展手段,剝奪了三大將的兵權。

觀點三:嶽飛對選立太子表現得過於熱心

嶽飛本人政治上幼稚,不知忌諱,對權力交接說三道四。紹興七年秋冬之間,嶽飛得到情報說金人想要扶植欽宗之子在開封做傀儡皇帝,以給南宋制造分裂。嶽飛於是在面見趙構時,建議盡快立趙構的養子之一趙昚為太子,以阻敵人之計。在局勢尚不明朗的情況下,嶽飛明確支持立趙昚為太子,將來入繼大統,說是建言,其實已經是傾向堅定的政治表態,對於手握重兵的大將來說,愈發會引起最高統治者的猜忌:嶽飛積極主動地支持立趙昚為太子,是不是已經結成了某種程度某種形式的利益小集團?果真如此,那將來會不會急於搶班奪權?會不會以擁立新君為借口,再次逼迫高宗退位,苗劉之變會不會重新上演?就算是憨直的嶽飛完全出於忠心吧,如果將來趙昚果真做了皇帝,現在這種支持算不算是一種獻媚和“要君”的資本?如果將來繼位者與嶽飛支持者不符,新君與舊臣之間勢必難以相處,而君臣相疑,定非國家之福。所以,嶽飛的建言在趙構看來,顯然是“越職”了。

宋代歷史上,聰明的臣子在誰應當繼位這類問題上,心中不是沒有想法,但在關於權力交接的議論上,向來諱莫如深。就連那位極有個性,以敢批逆鱗聞名的寇準,在太宗主動向他征求立儲建議時,也是唯唯諾諾,不置可否。

時人張戒曾評論嶽飛此舉說:“越職及此,取死宜哉!”把此事件的後果看得非常嚴重。雖然後來高宗貌似並未深究此事,反而讓人安慰嶽飛,但很多人都同意,這是導致了趙構與嶽飛離心離德的重要事件。

嶽飛死於政治交易?

以上,就是關於嶽飛被害的常規解釋。但是,如果我們注意到這樣一個事實,即從四月下旬解除韓世忠、張俊、嶽飛三大將兵權,到八月初罷免嶽飛樞密副使的官職,再到十月將嶽飛從廬山上誆騙回臨安投入詔獄,中間歷經了數月之久,上述理由似乎還不能充分說明,為什麽這些陳年舊事,往日恩怨,直到此時才被拿出來重提,並促使高宗痛下決心殺害嶽飛呢?

當然可以認為,這是高宗與秦檜一夥,懾於嶽飛的崇高威望與軍心民心所向,不敢貿然處死民族英雄。這數月間,正是忙於栽贓陷害,制造口實。但是,不正是高宗、秦檜一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以“莫須有”的罪名,趕在除夕匆匆殺害了嶽武穆嗎?

這幾個月間的驚天變故,其實並不是上述諸因素導致的必然,而是另有隱情。嶽飛的寵辱存亡,都被這一隱情所決定。其實也算不得隱情,因為在元修的《宋史》上就清清楚楚地寫著,金人提出了“必殺飛,而後和可成”的要求,而此一要求,竟被趙構秦檜這一班昏庸的君臣所接受。在雙方信使頻繁往來,忙於議和之際,即將嶽飛投入死牢,而待和議達成之後,和平似乎已經降臨,於是他們匆忙履行之前的承諾,將壯志難酬的英雄殺害了。

應當指出,舍棄臣子性命,罔顧國體尊嚴,奴顏婢膝求和,在兩宋的歷史上,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北宋末年,原遼朝的官員張覺先是在金滅遼的過程中降金,後來又叛金降宋,宋人只看到眼前的有利可圖,欣然“納之”。而後來在金人的要挾下,又不得已砍掉張覺的腦袋奉上,致使郭藥師等遼朝降將心灰意冷,二心漸萌。南宋中葉,開禧北伐失敗後,和平談判中宋廷迫於金人的要求,又決定將早已在宮廷政變中遇害的韓侂胄梟首,將人頭裝在盒子裏送給金國。時人作詩寫到“未聞函首可安邊”,對這一屈辱的行為予以辛辣諷刺。為了換取和平,宋廷的一班君臣是什麽齷齪事都幹得出來的。

當然,嶽飛因為念念不忘抗金大業,反對和議,也曾得罪秦檜,被秦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這也是秦檜積極謀害嶽飛的重要原因。官修《宋史》即載:“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但這只能是非決定因素,對位高權重的嶽飛的生殺予奪,不是秦檜所能決定的。

綜上,嶽飛的悲劇其實可以劃分為前後互相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階段:前一階段,由於高宗對武將的猜忌,由於秦檜對異議者的憎恨,更重要的,是由於嶽飛性格上的弱點與政治上的不成熟,導致了君臣之間關系的貌合神離。加之嶽飛堅持抗金立場,反對妥協議和的決絕態度,與高宗的既定路線相違背,為清除議和道路上的障礙,高宗用陰謀剝奪了三大將的兵權。但這還不是導致嶽飛之死的決定因素。待至紹興十一年,宋金雙方緊鑼密鼓準備媾和的時候,嶽飛的悲劇進入了第二階段。因為金方提出“必殺嶽,始可和”的條件,又因為高宗君臣擔心嶽飛作為反對議和、堅持抗金的一面旗幟,終究會威脅議和,終於下了殺害嶽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