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王亶望之能事(第4/7頁)

所謂“朝中有人好做官”,王亶望還對朝廷重臣於敏中等人大肆行賄。當時上下交結、官官相護是官場的風氣,加上於敏中素有貪名,一向廣收地方官員賄賂,多有貪贓枉法的行為,當然也來者不拒。也正是從這個時候,王亶望與於敏中結成了一種穩固的聯盟。凡朝中有任何風吹草動,於敏中都及時派人向王亶望通風報信,這點成了後來王亶望久貪不敗、屢次化險為夷的關鍵。

巧的是,就在當年七月,宮廷太監高雲從泄露乾隆皇帝在首府記載上機密批示事發,乾隆皇帝震怒,下令將高雲從交刑部嚴辦。高雲從供認是應於敏中所求,才打探首府記載批示一事。之前,高雲從家人因強買土地吃了官司,是於敏中出面,找舜天府尹蔣賜啟疏通,高家才打贏了官司,因而當於敏中來找高雲從時,高雲從處於報恩的目的答應了。乾隆皇帝立即召來於敏中詢問,於敏中不得不自責認罪。部議決定,革除於敏中所任職務。但乾隆皇帝依舊恩寵不衰,親下詔書從寬處理,於敏中繼續留任原職,成為乾隆一朝擔任軍機處首席大臣時間最長的漢人官員。而高雲從則沒有那麽好的運氣,因泄露宮中機密被砍了頭。

自古以來,皇帝最忌外臣交結內廷,於敏中這件事也不是對乾隆全無觸動。試想想看,於敏中身為軍機大臣,在外朝深孚眾望,現在竟然連眼線都伸到了內宮,豈不是一種有力的威脅?乾隆皇帝認為該是加強對軍機處控制的時候了,不然將來難免尾大不掉,他開始著意物色新的心腹人選。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下,年輕的和珅進入了他的視線,開始走上了政治舞台。

當年十月,王亶望上任半年後,上奏說甘肅安西州、肅州及內外各屬六個月內捐監生員一萬九千零一十七名,收監糧八十二萬七千五百余石。因為數目太大,乾隆皇帝接到奏報後當即起了疑心,特意下了一道諭旨,一方面表揚王亶望辦事認真,另一方面也提出了所謂的“四不可解”:第一,甘肅百姓貧窮窘困,怎麽會有多達二萬人捐監?如果是外省商民到甘肅報捐,京城現有捐監之例,眾人為什麽會舍近而求遠呢?第二,甘肅省素稱土地貧瘠,本地糧產尚不夠百姓食用,又怎麽會有這麽多余糧供人采買呢?如果說是商賈從別省搬運到甘肅捐監,也不合常理,因為加上運費,花費巨大,商人怎肯為此重費捐納呢?第三,現在半年收捐監糧八十余萬石,一年則應有一百六十余萬石,如此下去,年復一年,糧食越來越多,不免因時間長久而變質,將來如何食用?第四,每年開春時出借種子口糧需費甚多,如不開捐,則不得不采買,歲需價銀一百余萬兩,但是,此谷畢竟系購自民間,與其斂余糧歸之於官倉,再出借給百姓,何不多留米谷於民間,任其自行流通?

這“四不可解”,實際上是乾隆皇帝擔心地方捐監再次發生舞弊,因此他要求總督勒爾謹將此“四不可解”查實回報。

此刻,勒爾謹已經知道王亶望所報的八十余萬石監糧完全是紙上談兵,而監糧折色的銀子都集中在蘭州府存貯,並沒有用來買糧歸倉,官倉中實際上一粒監糧也沒有。但事實既成,不說別的,單說恢復甘肅捐監一事就是由他本人奏請,他如果要向皇帝舉報捐監舞弊,首當其沖要追究的官員就是他自己,而不會是王亶望。考慮到種種利害關系,勒爾謹不得不認可了王亶望的所作所為,還向王請教如何應對皇帝的“四不可解”。

在王亶望的授意下,勒爾謹回奏乾隆皇帝說:“甘肅的報捐者大多是外省的商人和百姓。自新疆開辟後(指乾隆皇帝派兵平定新疆),新疆與內地的商品流通日益增多,因為路遠物稀,商人們從中獲利豐厚。而甘肅安西、肅州為邊陲門戶,為商人們必經之地。這些商人就近買糧捐監,其實比遠赴京城捐監更為方便,所以報捐者很多。而甘肅雖然貧瘠,但連年收成豐稔,導致本地富戶余糧頗多,剛好可供捐生采買,不必再到他處運糧。”

經過勒爾謹的解釋後,乾隆皇帝的疑惑稍解,但仍然提醒勒爾謹、王亶望說:“爾等既身任其事,勉力妥當可也。”於是,王亶望這套陽奉陰違的把戲首次順利蒙混過關。當年,他又虛報甘肅發生了大旱災,假模假式地聲稱要在全省賑濟救災。

清朝有一套相當完整的救災制度,一旦確認災情,就要立即啟動相應的賑濟機制。賑濟,即指無償救濟災民。賑濟的主要物質當然是糧食,若糧食不足發放可銀米兼給或以米折銀。賑濟的實施也有一套固定的流程,次第分為正賑、大賑、展賑。正賑又稱急賑或普賑,凡地方遇到水災、旱災,不論成災分數,不分極次貧民,即行發賑一個月。大賑在正賑之後,對於那些成災十分嚴重的地方,對極貧者於正賑外加賑四個月,次貧者加賑三個月,若地方連年災歉,或災出異常,須將極貧者加賑五六個月至七八個月,次貧者加賑三四個月至五六個月。展賑則在大賑之後,指若是災區百姓生計仍然艱難,或次年青黃不接之際災民力不能支,可臨時奏請再加賑濟一至三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