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王亶望之能事(第3/7頁)

為了防止地方官員舞弊,保證捐監的正常進行,乾隆皇帝還在諭旨中預先警示說:“董飭稽查,乃總督專責,著嚴切傳諭勒爾謹,於王亶望到任後,務率同實心查辦,剔除諸弊,如仍有濫收折色,致缺倉儲,及濫索科派等弊,一經發覺,唯勒爾謹是問。”(《清高宗實錄卷九五七》)

陜甘總督勒爾謹原先確實是出於為官倉增糧的考慮才奏請在有限的範圍內恢復捐監,本來就沒有要從捐監中漁利的念頭,此刻又受到皇帝的嚴厲警告,自然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而問題的關鍵,就出在被乾隆皇帝譽為“能事之藩司”的王亶望身上。

王亶望,山西臨汾人。其父王師進士出身,曾任江蘇巡撫,在任上時勤政愛民,很有政績,是頗有名氣的清官。王亶望本人步入仕途也並非是走科舉正途,而是由舉人身份捐納,也就是出錢買官做,而且很快得到了知縣的實缺,曾到甘肅山丹、臯蘭(甘肅首府首縣)上任。此人精明能幹,又善於鉆營,很快就被吏部選授為雲南武定知府。但在朝見乾隆皇帝時,天子對王亶望甚是賞識器重,不讓他到偏遠的雲南上任,而是命他回到甘肅等待補缺,意思是留有大用。後王亶望授為寧夏知府。不久,即升為浙江布政使。

浙江為一方大省,富得流油,賦稅收入在全國總是名列前茅。乾隆皇帝將這樣一個重省的財政完全交給了王亶望,可見對其之重視。當時,浙江巡撫空缺,浙江巡撫的職務也一並交由王亶望代理。此時的王亶望,已經儼然有封疆大吏的派頭。誰都不會懷疑,這位極得皇帝信任的布政使步入督撫行列,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就連王亶望自己也深信不疑,相當自得。

正因為如此,當乾隆皇帝下令王亶望由浙江布政使調任甘肅布政使時,他不但意外、吃驚,而且內心深處相當失望。浙江布政使與甘肅布政使在級別上並沒有什麽不同,都是從二品的官員,但浙江省跟甘肅省卻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一個滿地黃金,一個一貧如洗。王亶望不能理解乾隆皇帝的殷殷期望和重托,反倒以為朝廷有意貶斥自己到邊遠之地,心中怨恨頓生。當他得知聖意不可挽回時,一個惡毒的逆反念頭悄然湧上了心頭——既然皇上非得派我去那個鳥不生蛋的地方,那我就想方設法地從那個戶鮮蓋藏的不毛之地弄出一大筆錢,那才叫真正的能事之藩司。

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王亶望到達蘭州,正式上任甘肅布政使一職。他一到任,便借口官倉糧食儲備遠遠不足,找到陜甘總督勒爾謹商議,要求在甘肅省下轄各州縣收捐監糧,不僅僅局限於朝廷規定的肅州、安西二州。勒爾謹此時還沒有意識到王亶望的險惡用心,對這位皇帝欽派的布政使,他當然不敢輕易得罪,於是立即同意。

按照甘肅省慣例,捐監收取的監糧不限於谷物,還可以為大豆和麥子。但即使收捐的範圍由肅州、安西二州擴大到全省後,報捐的人數依然不多。這倒是在王亶望的意料之中。他又去總督府找勒爾謹,以甘肅貧瘠、買糧困難為由,要求改本色捐糧為折色捐銀,即由捐糧四十石改為捐白銀五十五兩。勒爾謹之前曾經得到乾隆皇帝的警告,一旦發現有“濫收折色”的問題,要唯他是問。一聽說王亶望要折色捐銀,立即大驚失色,堅決不肯同意。但王亶望堅持認為改收本色為折色後,一定能使報捐的人數大為增加,且折色與本色是殊途同歸,捐銀最終還是要用來買糧歸倉。

勒爾謹雖為總督,官品在王亶望之上,但畢竟不是王亶望的頂頭上司。且一省財政、民政向來由布政使主持,總督無權插手,王亶望更是為皇帝欽派來全權主持捐監一事。勒爾謹雖然十分不情願,但在王亶望表示願意一力承擔全部後果的保證下,最後也只能同意按照王亶望的意思來辦。

很快,王亶望將自己的親信蔣全迪奏調首府蘭州任知府,專門承辦捐監事務。按照清朝制度,每名監生捐監時除了要繳納規定的糧食外,還需繳四兩公倉費銀(簡稱公費銀,即貯糧耗倉之費用),其中二兩上繳戶部,剩下二兩作為各衙門書吏公費所需,分支時,每人大概能分到二錢至五錢不等。而王亶望一上任,又在四兩公費銀外加收一兩雜費銀,歸為首府衙錢,實際上是他早打算在捐監上貪汙作弊,因此有意讓衙門中分錢時多一兩銀子,以多分肥的好處來取悅眾人,塞住官吏之口,為其日後的貪汙打下基礎。

這樣,甘肅省各州縣按照王亶望的指示開始折色收銀充抵監糧,收捐的銀兩也沒有用來買糧歸倉,但各地申報的倉廒數目卻在不斷增加。以王亶望之精明,當然明白這是地方官員在借添建倉廒為名貪汙,卻也不加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