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當教堂墓地傳來死人睡醒的呵欠聲(第5/13頁)

在維多利亞時代,康士坦·惠特尼並非唯一一位復活的人,當時倫敦流傳著相似的故事。例如,1895年年底,人們發現一位叫歐內斯特·威克斯(或懷克斯)的男孩死在攝政公園,人們都認為他已經死去。男孩的屍體被搬到馬裏波恩停屍房,那裏的看守在醫師到來之前檢查了屍體。檢查過程中,他發現屍體胸口在輕微起伏。他開始揉擦小男孩的手和臂,於是男孩恢復了意識。醫生一到,他就被轉送到米德爾塞克斯醫院,醫院判定他是從痙攣恢復過來。這並不是小男孩生命中一次絕無僅有的經歷,因為他之前經歷了好幾次類似事件。甚至有好幾位醫生為他出具了死亡證明。似乎甚至很嫻熟的醫療工作者都被僵住症痙攣騙到了。

極有可能的是,僵住症病例雖然沒有記錄,但在早期歷史卻頻繁並發。如果連19世紀的受訓醫師都誤以為僵住症是死亡,那麽17、18世紀的醫師也會犯同樣的錯誤。出現此類誤診後,“死屍”可能會恢復健康。

在人們的腦海和想象中,關於回魂屍體的觀念更加根深蒂固。與這種想法有關的另一因素是:復活論者。

掘墓盜屍者

隨著倫敦、愛丁堡和都柏林(這些地方被認為是全世界醫學發展最好的地方)的醫學取得重大進展,人們對醫生和外科醫生的需求增加,許多“高素質的年輕人”開始選擇醫學作為合適的職業方向,接受醫學教育。學員數量龐大—特別是外科領域—外科學員為了學習本行業的知識,要在剛死的屍體上進行手術,而屍體往往供不應求。醫院可能需要直接采購處以絞刑的罪犯屍體—需遵守亨利五世時的法律。一年中,英國政府要求為醫學實驗提供被處決的重犯屍體,但這些屍體並不完全適合。這些男子和女子往往死於暴烈的驟死,只有小範圍可供他們研究,比如,疾病對人體的影響。

研究這些的最好途徑,當屬直接從墓地裏挖掘剛入葬的屍體,當然這在當時是非法的,因為這是對死者的褻瀆。醫院和外科醫生如何得到屍體呢?答案就是從掘墓盜屍人那裏購買。盜屍者無視法律,冒著被逮捕的風險,挖取剛入葬的屍體,將之賣出獲取豐厚利潤。在倫敦、愛丁堡和都柏林,這些人被成為是“掘墓盜屍者”或“打包卷屍者”(Sack-em-ups,用麻袋裝屍體)。他們有的單獨作案,有的團夥行動,而且有些人從這種可疑和非法交易中維持著不錯的生活水平。大手術—特別是在倫敦和愛丁堡—會出不菲的價格購買新鮮屍體,而外科醫生也對屍體的來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有些掘墓者進行謀殺,以圖獲取新鮮屍體,而外科醫生和醫院似乎也不介意。外科醫生對窮人的屍體(他們因為各種疾病而死於倫敦的街道)很感興趣,而富人的屍體也讓他們興趣不減,因為他們的屍體可顯示一些富貴病的症狀,例如痛風,讓部分外科醫生非常感興趣。任何一具屍體,都難逃盜墓者的眼球。

屍體之王

在19世紀的倫敦,本·克勞奇是當之無愧的屍體之王。他是木匠的兒子,有時候以拳擊手和職業拳擊家為職業。有一段時間,克勞奇在蓋伊醫院做搬運工,這份工作讓他有機會接觸到盜墓這一行,並產生入行的意向。他幾乎放棄了職業拳擊手的職業,開始轉行做盜墓,希望過上好日子。他開始網羅了一個小團夥:包括比爾·哈尼特及其弟弟傑克,他們討厭克勞奇和他的惡毒行為,但依然緊緊黏著他:湯姆是一位低智商的家夥,曾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手推車推動屍體而被捕;約瑟夫,曾是一名水手,在克勒肯維爾的溫泉廣場當過掘墓人(是團夥中的好幫手);還有其他幾位成員。本·克勞奇是一位狡猾的花花公子,惡毒地欺淩弱者,但這並未阻礙各種醫院的外科醫生與他交易。這一行報酬可觀。憑此他可以穿上最好的衣服,趾高氣揚地在倫敦走來走去,仿佛他是地主一樣。只有他的對手以色列·查普曼領導的藏紅花山團夥能與他媲美。

盜屍犯

盜屍通常在秋天開始,因為黑夜會比較早來臨。盜屍業需要黑夜作掩蓋,因為盜墓者在帶罩燈籠以及玻璃瓶裏的蠟燭照耀下作案,這樣可以讓光線暗淡,而不會引起別人注意。也是在這個時候,醫院的解剖學派開始出現新術語,而外科醫生需要新鮮屍體。諸如克勞奇之輩的盜屍徒會出現在外科醫生的辦公室,從他們那裏接受未來幾個月的訂單。他們的客戶不是普通醫生,克勞奇的客戶都是當時顯赫一時的外科醫生和解剖學家。其中包括極具權威的布蘭尼姆街外科手術室的查理斯·貝爾爵士、約書亞·布魯克斯爵士,以及倫敦疝帶學會的創始人約翰·湯頓。雖然他們都不喜歡克勞奇,但都知道他有準時交貨的名聲,因而願意與他和他的同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