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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而時髦的衣褲,連同假名牌,我與嗡嗡都愛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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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迷於那種生活當中,以至於讓我回憶起那兩年的事情,頭腦都是模模糊糊的,因為一天與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無法辨認清楚,在我眼裏,那段時光與嗡嗡混在一起,像蜜糖一樣甜美,而與我如影隨形的嗡嗡則變得像巧克力一樣芳香迷人。

我定時購書,購買VCD,看《世界電影史》,《世界電影鑒賞詞典》,《世界藝術史》,《外國音樂辭典》,《中國書畫鑒賞辭典》。要知道,我是一個字一個字地看完了這些枯燥乏味的讀物,並絲毫不以為意,我是那麽有耐心,因為生活是那麽平靜,如果不是懶散與英文水平成問題,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看上一遍。

我不再關心我要寫的名著,我心平氣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並感到十分愜意與歡喜,我忘記了我的欲望,因為我的欲望全部得到了滿足,事實上,我沒有生活在理智裏,而是徹頭徹尾地生活在情感裏,生活在一出自編自演的活報劇裏,有時,我也想到社會上去撈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懶得動手,我這麽安慰自己:我要直面假象,並沉迷其中,樂而忘返,而與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賓諾莎那類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們的苦,但卻會白吃一場,連真相的影子也撈不到,因為我沒有能力真正觸及真相一絲一毫,而毫不費力地在假象裏迷失倒是我的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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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種幻覺,是一切幻覺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覺,在我寫作的時候,語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現,我寫呀寫,以至於到了連幻覺都敢於相信的地步,通過那一個個方塊字,我輕輕漫步於幻覺之中,一個字又一個字地繼續下去,那些文字經由某種排列組合,被賦予某種意義,但究竟是何種意義呢?我無法說清,我只是時常感到幻覺會突然浮現於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塊,然後事過境遷,一切也就應聲而止,意義消失了,事物顯露出它的本來面目,空洞而難以認識,我便驀然驚醒,我發現,原來我是處於夢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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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處於夢囈之中,我在寫作,我使用散漫而簡單的文體寫,我在回憶中寫,我在寫嗡嗡,一個姑娘,一塊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松軟多汁的果實,一種美好,一滴眼淚,一顆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與我相距十幾公裏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裏,現在就在那裏,她仍在那個歌舞團裏,她也許已經入睡,也許她在另一個地方,穿著暴露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廳的舞台上跳舞,也許,她仍在別人的宿舍裏看電視,與她的朋友們東拉西扯,而我坐在電腦邊,坐在迷漫著過去的氣味裏,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邊嗡嗡常坐的座位空著,嗡嗡已不再那裏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對我寫下的文字評頭品足,不再說:"喲,老怪,你怎麽寫得這樣不要臉呀!"也不再問我:"老怪,真的有你寫的這個人嗎?"

我熟悉嗡嗡的生活,過去的生活,我們共同的生活,我很熟悉,她也熟悉,對於那種生活方式,我們都很有感情,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們都習慣於那種情感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講出來,則不容易,很不容易,因為說不清楚,很難說清,很難寫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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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幻覺的特性,比如,在那種做為情感形式的音樂中,情感表現為一種有節奏的幻覺,會起伏、停頓、發展、變化――然而,無論如何,我仍然無法從中見到情感的本來面目,只是當它以某種形式出現時,我才認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吸急促,我想笑,我發愁等等,當情感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來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感的一種形式,或是與情感具有某種公共部分,理智看起來更像他人的,連理智中的偏見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感始終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兒,模糊不清,無法認識。

幻覺是情感的舞蹈部分,色彩繽紛,絢麗多姿,變幻無定,它沒有起點,當然,也沒有終點,它持續著,不斷變幻面孔,在寫作時,幻覺使我自認為我仍活著,我仍獨立於整個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時才會意識到,我也許從未產生,從未寫作,我只是我的一個幻覺,這個世界也是我的幻覺,我與這個世界相互重疊,並且,彼此視而不見,更無法交談。

直到這時,我才清醒過來,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迷惑了,我在幻覺裏跳我的獨舞,那是傻裏傻氣的舞蹈,東拉西扯,言不及物,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