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第2/10頁)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是史密斯小姐吧?你從倫敦來到這裏做我的貼身女仆!我可以叫你蘇珊嗎?我希望你喜歡布萊爾莊園,也喜歡我,雖然兩者都沒有太多可喜之處。這裏的工作你一定能輕松勝任——輕松勝任,我肯定。”

她說話的聲音溫柔甜美,語氣卻帶著一點猶疑。她歪著頭,沒有直視我,臉頰依然緋紅。我說,“我肯定會喜歡您的,小姐。”然後我想起在蘭特街受過的訓練,提起裙子,對她行了一個屈膝禮。我站起來時,她對我微笑了,伸手牽起我手。

她看了看一直站在我身後門邊的斯泰爾斯太太。

“你不需要留在這裏了,斯泰爾斯太太,”她客氣地說,“我知道,你一定會待史密斯小姐好的。”她看著我的眼睛說,“你也許聽說了,蘇珊,我是個孤兒,和你一樣。我自小來到布萊爾——年紀幼小,無依無靠。從那時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麽是慈母的關懷……”

她偏了一下頭,微笑。斯泰爾斯太太不肯看她的眼,臉上有點發紅,眼皮微微地跳著。我不會把斯泰爾斯太太算作很有母愛的那種人,但是,有時候傭人會對主人日久生情,就像狗跟著惡棍久了也會依戀。你記著我這話,沒錯。

她在那兒眨眨眼,拿出謙卑的樣子,然後就走了。莫德再次微笑,拉我到壁爐邊的硬沙發上坐下,她坐在我身邊,問起我昨天的行程,“我們以為你走丟了!”她說。然後她又問起我的房間,還喜歡那床嗎?還喜歡早餐嗎?

“你真是從倫敦來的嗎?”她問。打我離開蘭特街,人人都問我這個問題——好像我還能從別處來似的!不過呢,她問起來好像帶著一層別的意思,不是鄉巴佬那種好奇,而是帶著一種關注和渴望——仿佛倫敦對她來說有特別的意義,她向往談起它。

當然了,我以為我知道那是什麽。

接下來她跟我說了我作為貼身女仆的職責:主要任務就是——這個我也早就知道——陪著她。陪她去園子裏散步,幫她收拾衣物。她垂下了眼簾。

“你會發現,在布萊爾,我們的衣著很過時,”她說,“我想,也不要緊了,我們這兒幾乎無人拜訪。我舅舅認為我衣衫整齊就可以了。但是,你一定是習慣了倫敦的高級時尚。”

我想到丹蒂的發型,約翰的狗皮大衣。“是很習慣。”我說。

“你的上個主人家,”她接著說,“肯定是位端莊體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見了我,一定會笑話我了!”

說到這句,她的臉更紅了,眼神又望向別處,我又想,“小白鴿!”

但我口裏說的是,艾麗斯小姐——也就是紳士給我捏造的女主人——很善良,不會笑話任何人的,而且她知道漂亮的衣裳並不重要,她不會以貌取人。總之,我覺得這話說得很機智,她好像也同意,因為我說的時候,她用一種不同的表情看著我,臉上的紅暈也漸漸退了下去。她又握住我的手,說:

“我覺得,你是個好姑娘,蘇珊。”

我說,“艾麗斯小姐也總是這麽說,小姐。”

然後我想起了紳士給我寫的品行推薦信,覺得這應該是拿出來的機會了。我從衣袋裏把信取出來交給了她。她站起來,掰開封蠟,然後走到窗邊,把信紙對著光線拿著。她站了很久,看著那封字母花哨的信,中間偷瞟了我一眼。我的心跳有點快,想到她別看出點什麽破綻。但最後不是那麽回事,我看到她拿著信箋的手在發抖。我猜,她也和我一樣,不知道真正的品行信是啥樣的,正在想怎麽回答我。

我一邊這樣猜想著,一邊覺得她從小沒媽,挺可憐的。

“好,”她說,把信折得很小,放進自己口袋裏,“艾麗斯小姐的確對你贊賞有加。我想,離開她家你一定很難過吧。”

“是挺難過的,小姐。”我說,“但是,你看,艾麗斯小姐去了印度。對我來說,那邊的陽光太強了。”

她微笑。“那你會喜歡布萊爾灰色的天嗎?你知道,陽光永遠照不進這裏。我舅舅不準。強光會使印刷品褪色。”

她大笑起來,我看見了她的牙,小而潔白。我也笑了,但我小心著沒露出牙齒——我現在這口黃牙,那時候就很黃。看到她的,我覺得自己的牙更黃了。

她說,“你知道我舅舅是個學者吧,蘇珊?”

我說,“我聽說了,小姐。”

“他有一個很大的藏書室。是全英格蘭同類藏書室中最大的,我敢說你很快就會看到了。”

“那可是件了不起的事,小姐。”

她又微笑:“你肯定喜歡看書吧?”

我吞了一口口水:“您說看書,小姐?”她點點頭,等我回答,“挺喜歡的,”我最後說,“我的意思是,我肯定能看書,要是我整天都和書和紙打交道的話,也就是說——”我咳嗽起來——“要是有人教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