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琪 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第2/5頁)

突然,低斜的太陽分開灰色的雲層,陽光傾瀉在碼頭上,晃得我睜不開眼,我被迫閉上眼睛,視網膜上躍動著無數個黑色的圓點,睜開眼睛時,天空重又變成灰色,碼頭再次空無一人,剛才的黑影大概是光線和我開了個玩笑。

度假公寓高高矗立在鳥瞰老碼頭的懸崖頂部,驅車右轉時,我覺得口幹舌燥。我已經拐出海岸公路,現下正在陡峭的山道上行駛,好在我的車善於應付顛簸的路面。山路逐漸變得平坦,我遠遠望見了博福特別墅:一座檸檬色與白色相間的維多利亞風格公寓樓,有著巨大的飄窗和華麗的尖頂山墻。它躋身於一排幾乎一模一樣的冰淇淋色建築中,面朝奧德克裏夫海灣,俯觀老碼頭,猶如一群盛裝打扮卻脾氣陰郁的老太婆。鎮子的這一部分總是更有名氣,這裏的許多大房子和只允許當地居民進入的公園令人稱羨——破舊的老碼頭除外。

我駛入車道,輪胎在礫石上碾壓,最後停在一輛金色的沃克斯豪爾旁邊。一個男人坐在大門口的矮墻上,蹺著二郎腿,在筆記本上寫寫劃劃。即便過去了許多年,我也知道這是丹尼爾,我熟悉他下巴的曲線、長鼻子的線條和別扭的發旋——他的黑發從來不會老老實實地貼合頭皮,總會翹起一撮,發梢搭在蒼白的前額上,遮住眼睛,迫使他不得不經常向後捋頭發。聽到我的車開過來,他擡起頭,露出期待的表情,把手中的筆夾到耳後。

拉起手刹時,我的手微微顫抖。為什麽回到這裏讓我如此緊張?與之相比,我平時的工作重點——主持公司會議、安撫難對付的客戶、與破罐子破摔的員工打交道——倒成了小菜一碟。我下了車,努力配合身上的穿著——修身牛仔褲和細高跟靴子——擺出優雅的姿態,然而迎面而來的冷空氣卻如同耳光般拍在我的臉上。

“弗蘭琪?”丹尼爾從墻上跳下來,朝我走來。他還是那麽瘦、那麽高,穿著黑色的牛仔褲、長長的黑大衣,條紋圍巾包到了下巴上。他把筆記本塞進外套的前袋裏。從遠處看,他與我上次見到的那個二十三歲的年輕人無甚區別,但當他走近了之後,我發現歲月柔化了他曾經冷峻的面部輪廓,近乎黑色的頭發裏偶爾也會出現銀白的閃光,皮膚粗糙了不少,不再那麽有光澤。記得我第一次見到丹尼爾時,他騎著越野自行車繞著房子轉圈,不時做幾個前輪離地的特技動作,想要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當時他九歲,現在他已經四十一歲了,男人味十足,完全不再是當年的小男孩。想到這裏,我的臉紅了。

我們笨手笨腳地擁抱。他苦笑著贊美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因為我變得和他記憶中的不一樣而感到失望。“你幾乎沒變,弗蘭琪·豪伊,”他說,還像以前一樣迷人,“還是那麽淑女。”聽了這些話,我仿佛回到從前,再次來到你的臥室,丹尼爾懶洋洋地靠在床上,挑著眉毛揶揄我們,灰色的眼睛閃閃發光。

我笑了。“我差點忘了,你以前叫我弗蘭琪夫人。”

“誰叫你那麽時髦呢。”他把擋著眼睛的頭發捋到後面,這個動作是如此親切、如此討人喜歡,我不由得眼睛發酸,但我眨著眼睛憋回了眼淚,暗罵自己沒出息。我從來都不愛哭,哭是你的專長,取笑你、把你惹哭才是我的強項。

“我才不時髦呢。”我說,心中的不自在讓我的聲音聽起來出乎意料地刺耳,但我知道丹尼爾不會在意。情況總是如此。因為我是豪華旅館老板的女兒,你和丹尼爾來自破公寓房——只有過時了的六十年代的陽台和破爛的車庫。

他從口袋裏掏出鑰匙。“來吧,弗蘭琪夫人,”他戲謔地說,“我帶你巡視一下你的城堡。”

我跟隨他踏入長長的走廊。天花板很高,檐口很精致,樓梯上鋪著柔軟的餅幹色羊毛地毯,樓梯間的兩邊各有一扇門,門上有數字。“你的房間在二樓。”注意到我在左側的房門口停住腳步,他說。我跟著他來到二樓的一處寬闊的方形平台,這裏也有兩扇彼此相對的門,中間的走廊開了一扇拱形小窗,我來到窗口,眺望外面的海灣。

“哇哦,風景真美。”我說,其實心裏一沉。我可不想每天都被迫看到那個碼頭,進而想起你的失蹤,不對,你的死亡,我糾正自己。

我察覺到他走了過來,站在我身後。“對不起,我知道這裏剛好面向碼頭,”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仿佛讀得懂我的心思一般,“但我覺得你更不希望住在鎮中心的酒店,而且這邊的公寓美極了,非常適合弗蘭琪夫人。”他打趣道,我的情緒舒緩下來,轉身面對著他,他的鼻尖近在咫尺。

“沒關系,”我違心地說,“你做得對,而且我只在這裏待……”我的聲音漸漸變小,與他目光相對,我們之間的氣氛變得越來越黏稠,十八年來不曾傾吐的話語仿若凝結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