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天晚上,我和我的女朋友薩姆[1] 見面,吃了個飯。她比我大5歲,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英語系畢業,在西海岸的幾家電視台工作過,之後搬到紐約。她是紐約電視1台[2] 早間新聞的制作人,所以她的一天從早上5點開始,一般到晚上8點才結束,那時她顧不上我在不在,就一個人睡下了。我們一般聊不到5分鐘,她就會告訴我她必須接個很重要的電話,然後把免提電話的耳機塞上。

她之前和一個叫吉姆·薩爾沃的男人有過三年婚姻。他在加利福尼亞的一家小型電視台做新聞主播,是個好色之徒。一到40歲,除了一身壞毛病和一副浸泡在脂肪裏的肝臟外,他什麽都不剩了。這就是為什麽她從一開始就告訴我,她不想在40歲之前再婚,在那之前,她唯一想要的就是隨心所欲。

幾通電話的間隙,她一邊怪服務員沒早點兒點單,一邊和我講她和編輯之間的爭論。薩姆聽我講了理查德·弗林的書稿之後,似乎有些激動。

“約翰,這份書稿可能會引發轟動,”她說,“就像杜魯門·卡波特[3] 寫的那些,不是嗎?讀者就喜歡為這類東西買賬。”

這是薩姆對一件事所能做出的最高評價了。對她而言,那些沒機會“引發轟動”的東西都毫無意義,不管是電視新聞,還是圖書選題,抑或是做愛。

“是啊,很有可能,只要我能找到那部書稿,或是關於謀殺案的一些解釋。”

“要是找不到,你也可以在現有書稿的基礎上,自己寫一本書。這一點你難道不同意彼得的話嗎?”

“是啊,當然,但我真的不是這個領域的專家。”

“時代變了,人也要與時俱進嘛,”她以說教的口吻說,“你覺得現在的電視機和15年前,我第一次進演播廳的時候能一樣嗎?我們最終都要做我們之前從沒做過的事。實話說,我更希望你沒找到那部書稿,這樣的話,我就能在佐利[4] 櫥窗裏的書封上,看見你的名字了。”

離開飯店之後,我回到住所,開始工作。我的父母兩年前搬到佛羅裏達,姐姐凱西嫁給了伊利諾伊州斯普林菲爾德的一個男的,大學畢業之後就搬過去了。我就住在克林頓(或者按照現在房地產商的叫法——“地獄廚房”[5] )的那棟三人間公寓裏,我是在那兒長大的。房子很老,房間又小又暗,但至少那是屬於我的房間,不必為房租擔心。

我先重讀了選章,用不同顏色的筆標出那些可能有用的片段:與理查德·弗林有關的用藍色筆,約瑟夫·韋德用綠色筆,勞拉·貝恩斯用黃色筆。我用藍色鋼筆標出了德雷克·西蒙斯的名字,因為理查德在鄰近結尾處說,這個人會在整個事件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我把手稿中的其他名字也分別列出來,如果運氣不錯,這些人會成為我的信息源。作為一個記者,我知道大多數人都愛談論他們的過去,盡管他們更傾向於將其美化。

我制訂出三個主要的調查方向:

第一個,也是最簡單的一個,就是在互聯網的信息海洋裏仔細搜羅,看看能捕捉到哪些關於謀殺案和相關人物的信息。

第二個,就是追蹤書稿裏提到的那些人,尤其是勞拉·貝恩斯,然後說服他們告訴我對於案情的各自了解。彼得在他的筆記裏提過,理查德·弗林的伴侶告訴過他,在理查德死前不久,他曾和一個叫勞拉的女人有過一次氣氛緊張的通話,他說她“毀掉了他的生活”,並且“想要她付出代價”。這個“勞拉”就是書稿裏出現的那個“勞拉”嗎?

第三個方向,就是到默瑟郡西溫莎的警察局找到档案,試著從當年警方搜集的證詞、報道和調查中尋找線索。韋德是個備受關注的被害人,審訊記錄很有可能以書的形式裝訂保存,盡管最終沒有什麽結果。作為一個自由記者,我的身份可能並不會幫到我,但一旦我陷入僵局,我的計劃是向薩姆尋求外援,利用紐約電視1台的強大影響力。

就這樣,我從理查德·弗林入手開始了調查。

我現有的關於他的全部信息都和從網上找來的相符。他在一家小型的廣告公司“歐勝聯合”工作,在這家公司的網站上,我找到了一份簡歷,證實了書稿中的一些細節。他在普林斯頓大學主修英語,1988年畢業,兩年後在康奈爾大學拿了文學碩士學位。擔任了幾個初級職位之後,他獲得晉升,躋身中層管理層。在其他網站上,我發現弗林曾三次向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捐款,還是一家射擊運動俱樂部的成員。此外,2007年,他留言評論自己對芝加哥一家旅館的服務相當不滿。

當谷歌上關於弗林的信息都被我搜刮幹凈之後,我轉而搜索勞拉·貝恩斯,卻驚訝地發現自己什麽都查不到……一無所獲。倒是有幾個同名的人,但沒有一個和我要找的這個女人情況相符。我在1985年芝加哥大學數學系畢業生名單以及1988年普林斯頓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畢業生的名單中,找到了她。但除此之外,對於她做過什麽、住在哪兒,卻毫無線索,就好像她人間蒸發了一般。我心想,她可能是結婚之後改了姓,所以我得另找方法繼續追蹤她的下落,假設她還活著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