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兩腿發軟,差點就從雅姬阿姨家的樓梯上滾下來。我聽見她兩個兒子的聲音從後院傳過來,正在呼喊卡杭高中橄欖球隊的口號。我拐了個彎,把車子停在桑葚樹底下,頭靠在方向盤上。

我媽早就病了嗎?瑪麗安病了嗎?艾瑪和我都病了嗎?有時候我覺得,疾病潛伏在每個女人體內,等待適當的時機爆發。我從小到大認識了不少有病的女人:有的有慢性病,有的大病小病不斷,有的則是有重病。

艾瑪是因為生病所以要吃我媽給的藥,還是因為吃了我媽給的藥所以生病?我媽給我藍色藥丸是想讓我吐,還是想預防我病情加重?

如果瑪麗安不是我媽的女兒,她還會死嗎?

我知道我應該給理查德打電話,但又不知道打了要跟他說什麽。我好害怕。我證實了我的想法沒錯。

我好想死。我往南開,經過我老家,直直往養豬場的方向駛去,在“席拉家”門口停車。“席拉家”是一間療傷系破酒吧,沒有窗戶。酒吧老板有個女兒,認識她的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她。

“席拉家”裏頭彌漫著豬血的腥味和尿騷味,就連吧台上的一碗碗爆米花也沾染著腥味。兩個男的擡起頭,他們身穿皮衣,頭戴棒球帽,嘴上兩撇八字胡,兇神惡煞地看了我一眼,立即低下頭去喝啤酒。

酒保二話不說,直接幫我倒了一杯波旁酒。音響喇叭嗡嗡嚶嚶傳來創作才女卡洛爾·金的歌聲。我跟酒保要了第二杯,他指著我的背後,說:“你在找他嗎?”

約翰·肯尼坐在酒吧唯一的包廂裏,一個人垂頭喪氣地喝著悶酒。他白皙的皮膚泛起紅暈,他的嘴唇濕濕的,而且還不停咂嘴,大概已經吐過一輪了。我拿著酒坐到他對面,一言不發。他笑迷迷看著我,手越過桌面,握住我的手。

“嗨,卡蜜兒,你好嗎?你好清爽,好漂亮。”他環顧四周。“這……這裏好臟。”

“我還好吧,你還好嗎?”

“哦,當然啊,我好得不得了。我妹遭人謀殺,我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現在連女朋友都不愛我了。想當初我搬到這個爛城市的時候,她黏我黏得跟橡皮糖似的,現在她知道我也沒多了不起。反正我也不在乎,她人好是好,但就是……”

“很無趣。”我幫他接下去。

“沒錯、沒錯。本來在我妹出事之前,我就想跟她分手了。現在想分也分不了。”如果他真的跟她提分手,一定會被全鎮的人擺在放大鏡底下看——包括理查德在內。現在分手是什麽意思?表示他有罪嗎?

“我不想回家。”他低喃道,“我寧可去森林裏自殺,也不要回家跟我妹的遺物大眼瞪小眼。”

“這我不怪你。”他拿起桌上的鹽罐,沿著桌沿轉圈圈。

“我想只有你,能夠了解失去妹妹的感受。”他說,“大家都叫你趕快好起來,說日子還要繼續過下去。你真的好起來了嗎?”他挖苦地說著,苦得我看他的舌頭都要變成黃色了。

“你不但不會好起來,”我說,“而且還會受苦一輩子。我就是因為這樣被毀了。”能夠把心底話說出來真是太棒了!

“為什麽大家都覺得,我為我妹大哭很奇怪?”約翰把鹽罐放倒,罐子骨碌骨碌滾到地上。酒保不高興地瞪了我們一眼。我把鹽罐撿起來,擺在靠近我的這一邊,順手往背後撒了一把鹽,替我們兩個人趨吉避兇[1]。

“我想你年輕的時候,大家都希望你能逆來順受。”我說,“而且你又是男孩。男孩是不能多愁善感的。”

他冷笑一聲。“我爸媽給了我一本書,教我怎麽面對死亡,書名叫《男孩不流淚》。書上說有時候你要退後一步,否認這一切;還說否認對男人來說很好用。所以我花了一個小時,假裝我什麽都不在乎。有那麽一瞬間,我真的辦到了。我那時候在瑪芮斯家的加蓋小屋裏,拼命想一堆……廢話。我望著窗戶外面那塊正方形的小小藍天,不停地告訴自己:沒事的,沒事的,沒事的。我好像又回到小時候一樣。我照著書裏說的做了一遍,做完之後,我只確定一件事:永遠不可能沒事的。就算抓到了兇手,事情也不會這樣就結束。我不懂為什麽大家都說,只要抓到兇手就沒事了。而且現在看起來,大家要抓的兇手就是我。”他嗤之以鼻地笑了笑,接著搖了搖頭。“他媽的真是瘋了!”說完突然又接了一句,“你還要來一杯嗎?你願意跟我一起喝一杯嗎?”

雖然說他已經醉了,身體大幅度地搖晃著,但我絕對不會阻止傷心的人喝到不省人事。有時候,喝醉是最合情合理的辦法。我總覺得,只有鐵石心腸的人,才有辦法清醒看待世間的一切。我在吧台先灌了一杯,感覺醉得跟他差不多了,才又點了兩杯波旁酒端回去。我的還是雙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