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5/7頁)

格裏夫斯巡官悲涼地笑了笑。我想,用一生的時間追查匿名信出自誰手,一定格外令人沮喪。不過格裏夫斯巡官表現出一種憂郁的熱 情。

“這種案子全都一樣,”他的聲音低沉憂郁,像一只垂頭喪氣的偵探犬,“信裏的用詞和內容總是要嚇人一跳。”

“兩年前我們辦過一件匿名信案子,”納什說,“當時也是格裏夫斯巡官幫的忙。”

我看到格裏夫斯面前的桌子上散落著一些信件,顯然都被他仔細檢查過了。

“這種案子的難點,”他說,“就是收集這些匿名信。收到信的人不是把信丟進壁爐,就是根本不承認收到過信。這很愚蠢,你知道,害怕跟警方打交道。但這裏有很多人這樣。”

“不過目前我們已經有不少信了,足以著手調查。”格裏夫斯說。

納什從兜裏掏出我剛給他的那封信,遞給格裏夫斯。

格裏夫斯看完信,把信放在桌上,滿意地說: “非常好——真是好極了。”

換成是我,可不會如此贊揚這些惹來麻煩的信,不過專家可能有其獨到的視角。這種滿篇謾罵淫穢之詞的肮臟東西竟能給某些人帶來樂趣,我覺得很有趣。

“我認為,手頭的信息已足夠我們展開調查了。”格裏夫斯巡官說,“我想囑咐各位,如果再接到匿名信,請立刻送到警察局來。另外,如果聽說其他人收到匿名信——尤其是你,醫生,請特別留意你的病人——努力勸他們把信送來。目前我已經有——”他伸出手指點著桌上的信,“一封辛明頓先生的,兩個月以前收到的; 一封格裏菲斯醫生的、一封金奇小姐的、一封馬吉太太的、一封三冠酒店的女侍詹妮弗·克拉克的,以及辛明頓太太、巴頓小姐和銀行經理,都收到過信。”

“非常有代表性。”我說。

“毫無新意,和其他案子大同小異。這封信和那個女帽商店的女人寫的很相似。這封和我們在諾桑伯蘭那個案子中發現的信差不多——最終發現是一個在校女學生寫的。說實話,各位先生,我真希望看到一些‘新’東西,別總是這些陳詞濫調。”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2] ”我喃喃說道。

“太對了,先生,如果你幹我們這一行,就會知道這句話完全正確。”

納什嘆了口氣,說: “是的,確實如此。”

辛明頓問: “關於寫信人的身份,你們是不是已經很確定了?”

格裏夫斯清了清嗓子,發表了一小段講話。

“這些信有幾個共同點。先生們,我可以在這裏一一列舉一下,也許能讓你們想到些什麽。這些信的正文是從同一本書上剪下來拼成的。是一本很舊的書,我認為是一八三〇 年左右出版的。這樣做的目的顯然是不想被人認出筆跡,如今大多數人都知道,筆跡鑒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不過這種偽裝在專家眼裏根本算不上什麽。信封上沒有明顯的特征,信紙上沒有指紋。也就是說,除了投遞人員、收信者和一些零亂的指紋之外,沒有任何共同的特別指紋。由此可見寄信者非常謹慎,操作時戴了手套。信封上的字是用溫莎七號打字機打的,機器老舊,‘a’和‘t’兩個字母和其他的不在一條直線上。大部分信是從本地投寄的,或者直接放入信箱,因此寫信的人就在本地。寫信者為女性,我認為年齡在中年或以上,很可能——這一點不是很確定——未婚。”

我們充滿敬意地沉默了一兩分鐘。

然後我說: “打字機是最有用的線索,對不對?在這種小地方,要找出來並不困難。”

格裏夫斯巡官難過地搖了搖頭,說: “那你就錯了,先生。”

“不幸的是,”納什督察說,“那部打字機太容易找到了。它本來是辛明頓先生在辦公室裏用的,然後他送給了女子學校,任何人都很容易接觸到。這裏的女士們常常去女子學校。”

“難道不能從……呃,打字習慣判斷出什麽嗎?你們是這麽說的吧?”

格裏夫斯點點頭。

“是的,可以——但這些信封是寫信者用一根手指打的。”

“是某個不太會用打字機的人嗎?”

“不,我認為不是這樣的。應該是某個會打字的人,但不希望被我們發現。”

“不管寫信的是誰,此人實在是太狡猾了。”我慢慢地說。

“是的,先生,她確實很狡猾。”格裏夫斯說,“用盡了花招。”

“我想這裏的鄉下婦女沒有這樣的頭腦。”我說。

格裏夫斯咳了一聲。

“可能是我沒說清楚,寫信者是個受過教育的女性。”

“什麽?是位淑女?”

這個詞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我已經多年不用“淑女”這個詞了,這時卻脫口而出,語氣正如我的祖母,模糊而傲慢的聲音說: “當然,親愛的,她不是個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