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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你說你姓斯坦納威?”

“我不知道,有些想擺脫和財富有關的事情吧。不管怎樣,我沒能給這個姓增添什麽光彩,而且在我心裏我總覺得自己是個斯坦納威吧。”

“好吧,繼續。”

“沒什麽太多要說了。她盛情地招待了我。告訴我她孤身一人,但是——我只能當個客人。我說她這樣不是太冒險了嗎。她說:‘對,不過我一輩子都在冒險,到目前為止運氣一直不錯。’對我來說這似乎是個糟糕的計劃,但是事實恰恰相反。她說得對,就這樣接受彼此,讓一切變得很容易。某種程度上說,似乎我們已經相識了好幾年(這很奇怪,但是就是那樣)。如果我們必須從一無所知開始逐步建立感情,必須耗費好幾個禮拜才能達到默契的程度。我們都很喜歡對方,我並不是指感情上。不過她看起來確實十分驚艷,我是說我覺得她這個人很好。第二天早上我沒有衣服可穿,一整天都穿著別人留下來的浴袍和長睡衣。星期一的時候,皮茨太太到我房裏來說:‘你的衣箱,先生。’說完她把一只我以前見都沒見過的皮箱放在了地板上。衣箱裝著一整套全新的服裝——斜紋軟呢外套、法蘭絨衣褲、襪子、襯衫,所有一切。東西是從坎特伯雷的某個地方買來的。皮箱是舊的,但是上面貼了寫有我名字的標簽。她甚至記得我的名字。好吧,我無法對你描述我對這些事情的感覺。你看,這些年來第一次有人送東西給我。和那群人在一起,他們總是索取,索取,不停地索取。‘鮑比付錢’‘借鮑比的車’。他們根本不會替我著想。我想他們從來都沒有停下來看過我一眼。不管怎樣,那些衣服多多少少讓我傷心。我願意為她去死。她看見我穿著那些衣服時大笑了起來——那些衣服當然都是現成的廉價衣服,不過十分合適——她說:‘不是從布魯頓街買來的,但是還湊合。別說我不會估計別人的尺寸。’於是我們安下心來一起在那裏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僅僅就是悠閑地散步、閱讀、聊天、遊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時候我們就一起做飯。那個時候我完全沒有去想以後的事。她說大約過十天,她就必須離開別墅了。第一天過後,出於禮貌我試圖告訴她我要離開,但是她不讓我走。那之後我沒有再想離開的事。這就是我為何待在那裏以及為何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倒吸了一口氣,重重地長嘆了一口氣坐了下去。“現在我知道心理醫生如何賺錢了。跟你坦陳自己真是舒坦,很久沒有這樣了。”

格蘭特不由自主地笑了。這個年輕人身上有著某種迷人的孩子氣。

接著他在心裏猛搖頭讓自己保持清醒,仿佛一只剛從水裏爬出來的狗。

魅力,人類所有武器中最陰險的一項。此刻有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使用這項武器。他冷靜地審視這張善良而脆弱的臉。他知道至少有一個殺人兇手就是有著這種美好的皮相:藍色的眼睛、外表和藹可親、善良無辜。可是就是這樣的人把未婚妻分屍,埋在火炕裏。帝斯德爾的眼睛是那種特別溫和透明的藍色,這樣的眼睛格蘭特經常在某種男人身上看到。對那種男人,與女人的交往必不可少。媽媽的心肝寶貝就有那種眼睛。有些時候,花花公子也有。

好吧,不久他就會查出帝斯德爾是不是這樣的人。與此同時——

“你要我相信你們在一起相處四天,但你根本沒有懷疑克雷小姐的身份?”他等到帝斯德爾沒有了戒備,才提出這個關鍵問題。

“我懷疑過她可能是一名演員。一方面是因為她所說的話,另一方面主要是因為別墅裏有很多的戲劇、電影雜志。關於這件事,我問過她一次,但是她說,‘沒有名字,就沒有負擔。這是一句至理名言,羅賓。不要忘了。’”

“我明白了。克雷小姐送你的衣服裏面有沒有大衣?”

“沒有。有一件雨衣。大衣我自己有。”

“你當時在晚禮服外面穿了大衣?”

“沒錯。我們出發去吃晚餐時,外面下著毛毛雨——我說的是我和那群人。”

“你那件大衣還在嗎?”

“不在了。我們在迪姆丘奇的時候,有一天放在車上被偷了。”他的眼睛突然變得很驚恐,“為什麽?我的大衣和她的死有什麽關系?”

“那件大衣是深色還是淺色?”

“深色,這是當然。某種黑灰色吧。為什麽這麽問?”

“大衣丟了,你有報失嗎?”

“沒有,我們倆都不希望有人注意我們。這和——”

“你就告訴我關於星期四早上的事情,可以嗎?”聽到這兒,他對面這張臉上的坦誠立刻消失了,變得小心翼翼充滿敵意,“我知道那天早上你沒有和克雷小姐一起去遊泳,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