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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迪·洛伊式的人物。”帝斯德爾說道。

格蘭特正在往前拉椅子,擡起頭來欣賞地看了看他。

“你是個戲迷。”

“我以前差不多對什麽都迷。”

格蘭特的心思集中在他所說的特別字眼上。“為什麽是‘以前’?”他問道。

“因為我破產了,迷需要錢。”

“那句套話‘你所說的一切都將……’你不會忘記吧?”

“不會,謝謝!但那沒什麽影響,我只告訴你實話。如果你從中得出了錯誤的結論,那是你的錯,不是我的錯。”

“這麽說來,現在我是受審的對象嘍。非常好的觀點,我很欣賞。那好,你可以試試。我想知道,你是如何和一個女人住在同一座房子裏的,在不知道她的名字的情況下?你和郡警察局那麽說了,是吧?”

“是的。我知道這聽起來難以置信,也很沒頭沒腦。但其實非常簡單。你瞧,一天晚上,已經很晚了,我站在快樂酒吧對面的人行道上,想著要做點什麽。我口袋裏有五便士,那其實是多出來的五便士,因為我原本打算要玩到一分錢不剩。我正想著是最後花掉這五便士呢(五便士能做的事不多),還是要去招搖撞騙,當這幾個鬼便士不存在。於是——”

“等一下,你也許可以對一個笨蛋解釋一下,為什麽這五便士那麽重要。”

“你瞧,那是一筆財富所剩的最後一點了。三萬英鎊,我從我舅舅那兒繼承來的,就是我母親的哥哥。我真正的姓氏是斯坦納威,但是湯姆舅舅說我要繼承他的錢,就必須跟他姓。我不介意。帝斯德爾家的人比斯坦納威好多了,不管是耐力,還是穩重,還是其他方面。如果我像個帝斯德爾家的人,現在就不會破產了,但我幾乎是徹頭徹尾的斯坦納威,一個不折不扣的傻瓜,完完全全的壞榜樣。繼承這筆錢時,我在一家建築師事務所工作,住在公寓裏,湊合著過日子。後來我的腦子裏蹦出一個念頭,似乎這筆錢我一輩子也花不完。於是我丟掉了工作,去參觀每一個我想去但從來沒指望能去的地方。紐約、好萊塢、布達佩斯、羅馬、卡布裏島和其他天知道是什麽的地方。我回到倫敦時,身上還剩大約兩千英鎊,我想把錢存進銀行,然後找份工作。兩年前,這麽做非常容易——我是說把錢存進銀行。那個時候沒有人會幫我花這筆錢。但是那兩年我在世界各地認識了許許多多的朋友,他們同一時間總是不少於十幾個在倫敦。因此有一天早上我醒來發現自己只剩下最後的一百英鎊了。這使我震驚不已,就像被澆了一身冷水。兩年來我第一次坐下來開始思考。我有兩個選擇:一是去別人那兒白吃白喝——只要你善於蹭吃蹭喝,在世界各地任何一個首都你都能生活優越地過上半年。這我非常清楚,我就養過一打這種人。另外一個選擇就是消失。消失似乎更容易,我很容易就能消失得無影無蹤。大家只會問一下:‘這幾天鮑比·帝斯德爾去哪兒了?’他們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我就在世界上某一個他們這種人會去的其他地方,總有一天又會碰到我。他們認為我本應該有錢得要命,你瞧,趁早消失,讓他們繼續這樣認為,比留下來等他們發現真相之後嘲笑我要簡單。我把我的賬單錢全付了,還剩下五十七英鎊。我想只能最後賭一次了,看看是否能贏得足夠的錢,再開啟一番新局面。於是我拿出三十英鎊——一次十五英鎊,這是我身上一點點帝斯德爾家的特性:謹慎——在日蝕賭馬場押了紅山梨,結果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幾鎊除了能買輛小推車去賣水果什麽都幹不成。除了四處流浪,我別無選擇。對於流浪這個念頭我並不是很排斥——那會是個轉變——但你不能把二十七鎊存在銀行去流浪,因此我決定最後一晚把它一次花個精光。我決定我要花到口袋裏一分錢都不剩。然後我會當掉晚禮服,換些合適的衣服開始流浪。我沒想到的是,周六午夜在倫敦西區根本沒地方當東西。但是穿著晚禮服在路上流浪太引人注目了。所以我站在那裏,正如我說過的那樣,對著那五便士憤憤不平,琢磨著要拿我的這些衣服怎麽辦,尋思著要去哪裏睡覺。我站在奧德烏奇的紅綠燈旁邊,就在轉到蘭開斯特大道的路口前面的地方,這時紅燈亮起了,一輛車子停了下來。克莉絲在車裏,她獨自一個人——

“克莉絲?”

“當時我並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會兒。街道上十分安靜,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們的距離如此接近,她微笑著對我說話,似乎一切都很自然。她說:‘我送你一程?先生。’我說:‘好,去最西邊的蘭茲角。’她說:‘有點不順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東岸?’好吧,那也是一個解決辦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裏,而且我也想不出什麽無懈可擊的理由可以讓我到朋友家去借張床睡,另外,我感覺自己已經離那群人很遠了。所以我也沒有思考太多就上了車。對我來說她很有魅力。我沒把我告訴你的全都告訴她,但是她不久就發現我窮得一個銅子也沒有了。我開口解釋,但是她說:‘沒關系,我不想知道,我們就這樣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羅賓,我是克莉絲。’我告訴她我的名字叫羅伯特·斯坦納威,但是她都不知道我在家的昵稱叫羅賓,她就那樣叫了我。以前那群人叫我鮑比。聽到別人又叫我羅賓,我感覺有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