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基督教神職制度的內容和原則(312—438 A.D.)(第3/4頁)

(2)主教的教內審判權對教會階層來說是一種特權,也是一種限制,因為他們的民事糾紛已不在世俗法規的審理範圍之內。教士的輕微過失,不會因公開審判或處分使教會喪失顏面。年幼的孩子從他們的父母或教師那裏得到溫和的指責,在這裏也只不過受到主教較為嚴厲的訓斥。但是,如果教士所犯的罪行比較嚴重,僅是撤銷神聖而且待遇優厚的職務,已不足以抵償所犯的罪行,那麽羅馬的行政官員可以揮出正義之劍,不再考慮宗教豁免權的問題。

(3)主教的仲裁權獲得正式合法批準,法官據以運用的宗教法規,因各方都表示同意而被視為有效,裁定以後不容上訴,也不得推延執行。行政官員以及整個帝國臣民紛紛加入基督教的情景,逐漸消除基督徒原有的恐懼和疑慮。但他們遇事仍求助於主教法庭,因為他們信賴主教法庭的能力和正直,聖奧斯丁語帶滿意地抱怨說著,宗教永遠為招人怨恨的俗事幹擾,不斷裁定誰該得到多少金銀、土地和牛羊。

(4)古老相傳的對罪犯的庇護權也轉移到基督教,慷慨而虔誠的狄奧多西二世將庇護權擴大到聖地的鄰近地區。[326]逃亡者甚至是罪犯,都可前來懇求上帝和他的使者主持正義或給予寬恕。這樣一來,專制主義的粗暴行為由於教會的幹預獲得緩和,最有地位的臣民在主教的斡旋和求情之下,生命或財產可能得以保全。

其五,教會的譴責。主教永遠是考核教民品德的監察官,有關贖罪的戒律也全都納入整套宗教法規體系之中,[327]它精確規定私下或公開懺悔的責任、取證、定罪以及量刑的原則。教皇如果在懲罰凡人隱匿而未彰顯的罪行時,卻對行政官員明顯的惡行和深具破壞性的罪過仿佛視而不見,那他就不可能真正行使精神的監察權。如果想對官員的行為依法審理,卻又非有政權機構的管轄權不可。某些宗教意識、忠誠思想或恐懼心理,能夠保護皇帝的聖職人員,使他們不致受到信仰狂熱或私仇憤恨的傷害。主教卻大膽譴責沒有穿上紫袍的暴虐之臣,將他們逐出教會。聖阿塔納修斯就曾將埃及的一位大臣逐出教會,他所宣布有關火和水的禁令,也被莊嚴送交卡帕多細亞教會。[328]

狄奧多西二世在位時期,赫拉克勒斯的一個後代子孫[329],口才出眾、彬彬有禮的辛尼修斯,在昔蘭尼古城遺址附近接替托勒密的職位。這位頗有哲學修養的主教,盡管並不願意擔當這一角色,卻仍處處表現出應有的威儀。[330]他懲治人稱利比亞惡魔的安德洛尼庫斯省長,此人占據可以牟利的職位,肆無忌憚地濫用權力,采取一套搜刮民財和施展酷刑的新辦法,更因為褻瀆神明而加重了壓榨百姓的罪行。辛尼修斯一開始選擇使用溫和的宗教方式,但等到光靠勸誡無法挽救行政官員傲慢墮落的靈魂時,只有用宗教法庭的權威進行最後裁判,[331]結果使安德洛尼庫斯、他的同夥以及家族,全都遭到人類和上天的唾棄。

那些比法拉裏斯或西拿基立[332]更為殘酷,比戰爭、瘟疫或蝗災破壞性更大而又不肯悔改的罪人,將被剝奪作為基督徒和參加宗教活動的權利,也就失去了進入天堂的希望。主教告誡數量眾多的教士、行政官員和人民,要與耶穌的敵人斷絕來往,不容這些人進入自己的家門,不和這些罪人共餐,也不能與他們在一起共同生活,更不讓他們參加莊重的葬禮。托勒密教會的名聲並不響亮,所作所為引人反感,卻向全世界的姊妹教會發出了這份聲明。那些拒絕遵守這項教令的俗人,將被視為與安德洛尼庫斯及其邪惡的追隨者同罪,要受到同樣的懲罰。這一可怕的宗教法規用非常巧妙的方式,強加於拜占庭法庭,使得惶恐萬分的庭長只得向教會乞求寬恕,也使得這位赫拉克勒斯的後代子孫,可以命令一位俯伏在地的暴君平身,這種樂事倒是不容易獲得。諸如此類教規和事例,一直都在無聲無息的狀況下,為長期騎在帝王頭上的羅馬教皇鋪平勝利的道路。

其六,公開演說的訓練。每一個得民心的政府,都經歷過群眾粗俗不堪和無的放矢的叫囂和呐喊。這種肆意的攻訐隨著沖動的情緒,很容易傳播開來。冷漠的性格受到刺激,強大的理由也被推翻,凡聽到的人在內心引起共鳴的同時,也受到周圍廣大群眾的影響。公民自由權利受到徹底破壞,使得雅典的政治煽動家和羅馬的護民官全都沉默下來。布道的風氣是基督徒獻身宗教相當重要的表現,但在古代的廟宇裏卻付之闕如。直到帝國各地的講壇擠滿神聖的宣講人,他們能享有異教前輩想也不曾想到的特權,從這時起帝王再也不會聽到群眾演說家的刺耳聲。[333]護民官所提出的理論和雄辯,馬上就會出現許多熟練而堅定的反對者,同樣在後面跟著很多搖旗吶喊的人,爭著出頭加以反駁。在這種情況下,真理和良知的目標往往從敵對情緒的鬥爭中獲得意外的支持。不論是主教還是受到主教慎重委以布道特權的長老,知道順從的聽眾被各種繁雜的宗教儀式擺布得非常聽話,布道者絲毫不用擔心自己的講辭會有被打斷或受到質疑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