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帝國一角的繁榮性崩塌(第3/9頁)

按照規矩,這批余鹽會變賣成銀錢,給南京諸位官員發放俸祿,本不得挪借。可這時候戶部也顧不上這些了,皇上您不給錢養活,須怪不得我們自謀生路。他們打了一個硬氣的報告給上頭,說實在沒錢,不借支的話,黃冊庫的档案可就全完蛋了。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上頭還能怎麽辦?很快皇帝批文下來,準許其變賣余鹽,所得銀錢挪用於紙張、綿索的購買。但皇帝還特意叮囑了一句:“以後續收余鹽,照舊折給官員俸糧,難準再用。”就這一次啊,下不為例。

瞧這小氣勁。

要說朝廷裏沒高人看出黃冊庫財務的症結所在,我是不信的,但偏偏就是沒人願意從根本上解決。沒辦法,祖宗成法,不好輕動,能糊弄就糊弄一陣吧。再說了,大明皇帝們普遍沒有財務常識,他們只認準一點,省錢的就是好事,要錢的就是無能,誰會願意為一個冷衙門去觸黴頭?

這種東支西絀的財務狀態,一直持續到正德年間,終於到達極限。正德九年,黃冊庫又一次面臨駁查之年。他們提前做了一個估算,發現整個駁查的支出,沒有兩萬兩打不住,不禁面色大變。

再不想點什麽新辦法,只怕黃冊庫就要破產了。

窮則思變,終於有一個叫史魯的刑科給事中站出來,給中央獻了一條妙計。

這條妙計其實只有兩個字:“罰款。”

每次新黃冊入庫,不是要監生駁查嗎?從前駁查出問題,會打回原籍勒令重造,現在咱們不妨多加一條規矩:凡是駁查出了問題的黃冊,當地主管部門就要被罰款,叫作“贓罰紙價”,又稱“駁費”。這些罰款,都要交給南京戶部轉寄應天府,以後黃冊庫有什麽開銷,就從這筆錢裏支取。

這條計策太好了,一來解決了黃冊庫的收入問題,把兩縣負擔分攤給了全國;二來震懾了各地作弊官吏,讓他們有所顧慮,不敢再篡改黃冊,簡直是一箭雙雕。

按照史魯的說法,從此“不擾一人,不科一夫”,讓兩縣卸下一個巨大的負擔,同贊天子聖明。至於被罰款的那些官員,也是活該。你要認真幹活,又怎麽會被罰款呢?所以這筆錢的來路堂堂正正,叫作“必取之於本分之中,求之於見成之內”。

朝廷一看,好啊,不用國庫動用一分銀子,就能緩解兩縣負擔,又可解決黃冊庫經費,三全其美的事,自然無有不準。

這個制度聽起來沒什麽破綻,可只要仔細一想大明官場稟性,便會知道問題多多。

黃冊庫窮得都快當褲子了,駁費是唯一的救命稻草。那麽從他們的立場來看,黃冊的問題是越多越好,還是越少越好?

再者說,雖然史魯強調,這筆駁銀罰款須由經手官吏出,可地方官吏一定會想盡辦法,攤派轉嫁給基層百姓,這還算是清官所為。如果是貪官的話,一看又有名目找百姓征派銀錢,肯定會層層加碼,從中漁利。從他們的立場來看,黃冊的問題是越多越好,還是越少越好?

一邊是盼望罰得越多越好;另外一邊呢,罰得越多,他們可以借機征斂的就越多。兩者碰在一起,表面看是震懾監督,其實深層次的利益點是一致的。

這兩個本來敵對的集團,到底是如何苟合到一起,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咱們還是拿王敘家舉例好了。

假設王敘家又敗落了,淪為一畝地兩頭牛的自耕農。這一年大造黃冊,造冊費用須由本裏負擔。裏長一指王敘,說你家負責出錢吧。王敘說好,裏長一撥算,說你出一兩銀子吧。

王敘一聽,手一哆嗦:“一本冊子才多厚?怎麽這麽貴?”裏長回答:“裝訂冊子的趙記紙鋪是官家指定的,價格就這樣。你要換一家鋪子或者自己裝,被戶房駁回來,你自己掂量著辦。”王敘又問:“趙四家比我有錢,為啥不他家出?”裏長一樂:“他家兒子就是本縣戶房的主事,侄子是書手,你自己去說吧。”

王敘只得咬著牙,乖乖把明年換種子的錢先交了。造好的裏冊送到縣裏,趙主事翻了一圈,把書手叫過來,在冊子裏故意改錯幾個數字,交上去了。

這本冊子一層一層送至後湖黃冊庫。駁查監生已經得了機宜,要嚴查錯漏,以便多賺經費。他拿到這本裏冊,隨便一看,裏面就有一個大錯。他興高采烈地把駁語寫好,打回原籍,連帶著還有一份罰款單,說你們冊子錯了一條,罰一兩銀子。

罰款單送到縣裏,趙主事把文件收了,另外寫了一份罰款單。然後他把裏正和王敘叫過來,板著臉亮出罰單,說你們裏造的冊子不合格,人家給打回來了,要罰款二兩銀子。

王敘一聽就急了,說這是你們指定店鋪造的,怎麽會錯?主事一擡眼皮,說這是中央發回來的,又不是我們有意刁難,有本事你去找朝廷說去。王敘說我連青苗錢都墊出去了,明年家裏吃喝都沒著落,上哪兒去交這二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