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黃冊攻防戰

前面說了,黃冊脫胎於戶帖。兩者內容接近,但在很多細節上頗有不同。這些不同,不光體現在兩者的格式細節中,也體現在兩者的攢造流程上。

那麽一冊黃冊,是怎麽出爐的呢?

首先,造冊之年,戶部會提前半年備好標準黃冊的格式,得到皇上批準後,分別下發地方。

其次,地方官府會按照黃冊樣式進行翻刻。不過他們需要刻造的不是黃冊,而是“清冊供單”。

“清冊供單”和黃冊不太一樣,它是一種針對單戶的調查表格,用來搜集一戶人丁、事產等信息,和戶帖差不多。咱們可以把它理解成黃冊的預填草稿。

接下來,官府會把印好的“清冊供單”下發到裏、坊、廂這一級,讓現年裏長親自送到甲首手裏,甲首再分別送到本甲的十戶人家,一一填寫清楚,一戶一單,簽上自己的名字作保,以確保真實性。

工作完成之後,裏長會把本裏的一百一十張“清冊供單”合成一冊,遞交給當地衙門。

當地衙門收到轄區內所有裏、坊、廂的“清冊供單”之後,並不忙著合冊攢造,先讓戶房官吏並算手、書手進行磨算復核,尤其還要調閱上一期數據來比較,看是否存在問題。

【注釋】

算手、書手:在明代縣衙中,除知縣、佐貳、首領官等數量很少的朝廷命官之外,大量的日常行政事務是由各房、科中的吏書來完成的。吏書為吏員與書算的合稱。吏員是由國家任用、在吏部注冊、地位低於官的公職人員。書算,包括書手和算手,從百姓中僉雇,輔助吏員的工作。書手專司抄寫事宜,關注文書之往來,如依稿謄寫刑名文書、賦役黃冊等;算手則專司會計事務,如計算名目繁多的賦役折銀等。

如果審驗無誤,衙門會重新排定下一期的裏長、甲首和徭役排序,填成“編次格眼”,與確認的“清冊供單”一起送回到相關的裏。裏長要把這些資料謄寫成正式文稿,造出兩本裏冊,一冊黃封上繳,一冊青封留底。

你沒想錯,每一裏的黃冊,由本裏一百一十戶自己掏錢攢造,朝廷沒這筆費用。一直到州一級,才有專門的政府預算來造冊。

朝廷雖然不掏錢,要求還挺多。

黃冊的尺寸和戶帖一樣,寬一尺二寸,長一尺三寸。對於冊內文字,書手必須以範本格式來抄錄,字體尺寸都不許出錯。字要抄在原冊紙上,不許塗抹或額外浮貼,以避免篡改情形。弘治三年,為了增加作弊的難度,還把原來的小字楷書改成了大字楷書。

黃冊的制造材質,得統一用厚實的綿紙,不得經過粉飾或漂白,因為那樣容易讓紙張變脆發黃。甚至連訂冊,都必須用綿索來穿起,不許使用糨糊。就算萬不得已要用到一點,糨糊裏也得摻入花椒、明礬等原料,以避免蟲蛀。

不過黃冊制造畢竟是個專業活,普通人幹不了。在大部分情況下,裏長們都是到官府指定的紙鋪去攢造裝訂。

順便提一句,其實我們現在能看到的黃冊實物,屬於真正意義的黃冊並不多,大部分都是“清冊供單”草稿。這些供單在用完之後,會送回個人家裏,這才讓極少部分文件逃過戰火,幸運地殘存到今日。

所有的裏冊,都要匯總到州、縣衙門。衙門要把這些數據匯總,單獨造一個總冊,裏面沒有每戶細節,只記錄各裏的總數——戶部特別指出要“本管正官、首領官吏,躬親磨算”,同樣一冊黃封上繳,一冊青封留底。

接下來,州、縣衙門要把所有的裏冊以及總冊送到府一級衙門。府衙也要單造一個分冊,記錄各州縣總數,一並送到布政司。布政司亦要單造分冊,記錄各府的匯總數據,再與府冊、州冊、縣冊以及記錄到每一戶的原始裏冊一起呈遞給戶部。

一級一級匯總上去,戶部最終拿到手裏的,是幾萬本裏冊、幾千本州縣冊、幾百本府冊和十幾本司冊。中樞決策者既可以看到任意一個地區的宏觀數據,亦可以深入查到任意一戶的狀況。宏微兩便,天下透明。與此同時,各級官府也都會層層留底,用青冊來辦理日常民政之需。

不過黃冊呈遞到戶部之後,並不是直接運進後湖黃冊庫,它還有一道關要過。

朱元璋在推行戶帖制的時候,曾經放出過狠話:“我這大軍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縣裏下著,繞地裏去點戶比勘合。”他把軍隊作為獨立會計師,對地方數據進行駁查,以避免各級官員在普查過程中舞弊。

他來自民間,深知弊情,必須核查這些黃冊真偽。國初諸事未備,只好動員軍隊進行駁查。現在一切都走上正軌了,再找軍隊當審計就有點不合適了。

可不找軍隊,找誰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