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帝國一角的繁榮性崩塌(第2/9頁)

冊籍有紙張筆墨支出,看守有匠工支出,修繕維護建築有磚石支出,駁查有書算支出,還有炭食藥等閑雜支出。而且,島上幹活的匠役民夫,由兩縣抽調充任,筆墨茶菜炭紙等諸項支出,由兩縣辦稅承擔,連祭祀湖神所用祭品,都需要兩縣官府購買三牲。

甚至監生所用肉食,都是由都稅司派遣專人在兩縣路上巡檢,看到趕豬進貨的屠戶就上前強行抽稅,趕走幾頭——你還別小看這個稅,後湖三天就得用二百三十斤肉,可想而知這稅有多重。

如果只是日常開銷,兩縣咬咬牙也能熬過去。但每十年還有一次大規模的駁查,這期間產生的費用,比日常支出要翻幾番,同樣也得兩縣扛大頭。

這比天塌下來還可怕。

咱們前文講過,從宣德年開始,駁查時間越來越長,從起初三個月到六個月、一年乃至數年不完,成本也是直線上升。每次駁查一開始,江寧和上元兩縣真是連想死的心都有。

拿正德九年(1514年)的駁查舉個例子。

當期黃冊自正德八年十一月開始駁查,至九年五月,一共查出十四萬戶黃冊有問題。

在這一年裏,從上元、江寧兩縣雇用了書手四十人,每個月工食銀一兩五錢;冊夫四十人,每月工食銀九錢;紙四萬八千張,筆兩千支,墨十斤,以及官員七人、監生兩百人的各項茶菜炭藥的日常開銷……總計是一千四百兩的開支。

聽著是不是還好?雖然超期,但畢竟在半年之內完工了嘛。

但你得知道,這半年查完的,僅僅是整個南直隸十八府州的黃冊。它們分布在南京周邊,最先運抵。至於北直隸和十三布政司的黃冊,在路上還沒到呢。

光一個南直隸,就要半年時間、一千四百兩的駁查成本。全國得花多少時間?用多少銀子?成本妥妥超過一萬兩。

上元縣有一百九十五個裏,江寧縣有一百零五裏,兩縣合計三萬三千戶稅基,哪裏扛得下這麽重的負擔?更過分的是,黃冊庫的費用屬於雜泛徭役和雜稅,兩縣的正役正稅並不因此而減免,負擔更上一層樓。

這個坐落於後湖的黃冊庫,赫然成了盤踞在南京附近的一只吸血鬼、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致使“上元、江寧兩縣,民窮財盡,流移逃亡,不忍其荼毒矣……一應裏甲,物業蕩然”。有看不過眼的當地官員警告說:“若不通融議處,照舊獨累偏造,則上元、江寧二縣之民,靡有孑遺矣!”

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要減少基層負擔,可實在沒想到最後卻起了相反效果。

其實大明一朝的正稅並不算重,真正可怕的都是這些臨時加派的雜稅雜役。沒有節制,沒有計劃,名目眾多。上頭無論有什麽開支,最終一定會傳遞到基層,讓百姓應接不暇,筋疲力盡。

黃冊庫之於上元、江寧兩縣,算是明代稅賦弊端的一個典型案例。

兩縣的民力終究有限,憑你怎麽敲骨吸髓,也只能榨取那麽多。黃冊庫為了應對日益高漲的開銷,想過各種主意,甚至還把主意打到了湖產上去。

比如黃冊庫會偷偷把湖產租給附近農民,自己收取田租。他們還曾正式向朝廷提出過申請,征集附近漁民進入後湖打魚,將所得魚鮮、蓮菱等物的收入,用來修理黃冊庫。

可打魚才能賺多少錢?碰到開支巨大的時候,還是只能靠頂頭上司——南京戶部——去四處“化緣”。

比如說弘治三年吧,黃冊庫做了一次清查,發現在庫黃冊七十九萬二千九百本,其中六十四萬七千兩百本的冊殼都爛了,需要重新裝訂。

這個是貯藏損耗,費用沒法攤派到各地,只能黃冊庫自己出。

管事官員算了一筆細賬。每本黃冊,得用染黃厚紙兩張,留出富余,一共要采購一百二十九萬五千兩百張,每張用銀三厘;還有裝訂用的綿索條數,也要同等數量,每條用銀一厘。再算上人工雜費,一共是四千五百余兩。

黃冊庫出不起這筆錢,去找南京戶部要。戶部習慣性地踢了皮球,行文給南京吏、禮、刑、工四部,並南京國子監、應天府、都稅司、上元、江寧兩縣,讓他們“照例斟酌取用”。可是誰都沒理睬,都以本部不敷為由,踢回給戶部。

就連最軟的兩個柿子——上元和江寧兩縣,都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強硬態度。兩縣在上一年剛遭了災,若接了這個差事,老百姓非造反不可。

南京戶部頭可大了,黃冊庫是本管業務,萬一被禦史風聞,參上一本“放任黃冊損毀不理”,罪名可不小。他們只好硬著頭皮,挖地三尺,看哪裏還有銀子可以挪用。

最終還真讓他們找到一條路。

南京戶部的下轄衙門裏,有個“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收儲著大批專賣鹽貨,以供整個南直隸地區用度。戶部查閱了一下,發現此時倉庫裏還有五十四萬八千六百斤余鹽,不由得大喜過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