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稀泥與暴亂(第2/10頁)

不過這事,可不能讓六縣自己定,那非打出人命來不可。

巡按宋儀望對上頭的精神心領神會,把這事委托給了當初調查黃冊的三位監督官員:太平府推官劉垓、寧國府推官史元熙、徽州府推官舒邦儒。

萬歷四年十一月初八,三位官員齊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在巡撫都院的主持下,很快討論出一個解決方案。

“人丁絲絹”繼續由歙縣獨交,8780匹絲絹折合白銀6145兩,不予撤銷。但歙縣在四司銀、磚料銀、軍需銀等雜派均平銀中,減去5260兩,分攤給其他五縣來交。

這裏要特別說明一下,所謂均平銀,指的是嘉靖年間出現在江南的一種役法改革的產物。

大明百姓除了要繳納田賦之外,還要負擔徭役,無償為各級政府提供勞力服務。徭役的種類繁多,老百姓苦不堪言。均平銀,就是讓官府計算每年需要的徭役總數,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銀兩,分攤到每畝地裏去,讓老百姓按畝繳均平銀。需要力役時,官府就從這筆銀子裏撥款雇用人手。

換句話說,老百姓不必親自去服徭役,交錢就行了,不耽誤自家農時。政府也很高興,雇人幹活,總比一家一戶拽壯丁來得方便,工作效率更高。而且攤役入畝,也大量減少了政府工作量。一舉三得。

這個做法經過數年試行,頗受歡迎,因此各府紛紛這麽搞。徽州府也每年編列均平銀,各縣分攤統收,再分配到各個用途名目下。四司銀是衙門日常雜役費用,磚料銀是公共設施修葺費用,等等。

這個太平府方案,即是將田賦稅額轉嫁到役銀上去。這就能體現出一條鞭法的好處了,賦、役皆能折算成銀子,互相合並轉移非常方便。

唯一的問題是,它換湯不換藥,怎麽騰挪,五縣都是吃虧。因為他們本來一分錢都不用出,現在卻要替歙縣補5000多兩銀子到均平銀裏去。

這個方案報到兵備副使馮叔吉那裏,被駁回了。

沖抵均平銀這個方式沒問題,但吃相實在太難看了。一共6145兩的絲絹賦稅,轉嫁了5260兩到五縣頭上,等於歙縣只負擔14%,其他縣86%,這很明顯是拿總稅去除縣數,平均而得。

問題是,歙縣的經濟體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不可能這麽簡單地平均了事。你們偏幫歙縣也可以,但是不要做得這麽明顯啊。

馮叔吉大筆一揮,推出了一個折中方案:把5260兩改成了3300兩。這樣一來,總計6145兩銀子的絲絹稅,歙縣和其他五縣分別負擔46%和54%,大致符合各自的經濟比重。(具體的計算方式很復雜,因為均平之後諸縣或多銀或少銀,彼此沖抵折算,這裏不贅述。)

這個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它把黃冊與《大明會典》拋在一邊,也不去計較絲絹稅的來歷——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總之現在大家各退一步,各自吃了小虧,這事就算完了,別鬧了。

這時候,已然到了萬歷四年的年根。過年期間,諸事停滯。等過完萬歷五年(1577年)的正月,地方才把這個方案上報給戶部,請尚書殷正茂酌定。對於馮叔吉的這個方案,殷正茂十分贊同,連批了三句話:“其名尤正,其言尤順,其事尤易。”滿意之情,溢於言表。他把這個方案上報到北京,於四月五日上奏天子,很快得到了皇帝的批準,下發聖旨。

其時萬歷帝還未親政,這基本可以視為是首輔的意見。

聖旨下發戶部,戶部再往下發,一級一級傳到徽州府,時間正是六月初七。考慮到南北二京的往返距離,再加上內閣以及各級官府的處理批閱,這份文書的流轉算是極其罕見地高效。

對這份聖旨,六縣的反應截然不同。

歙縣人民欣喜若狂。他們本來的主張,正是要求絲絹稅由六縣均攤,這個分配方案可謂正中下懷。

從此以後,他們頭上的賦稅,少掉了3000多兩銀子。從隆慶三年到萬歷五年,八年抗戰,終於大獲全勝。

其他五縣,則望著聖旨呆若木雞,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我們的抗辯白說了?黃冊白查了?道理白講了?歙縣每一條主張,都被我們駁得體無完膚,結果戶部一句“均平”,就全給抹掉了?

五縣明明已經提出了極為有力的證據,可因歙縣這麽一鬧,最後還是讓它得了偌大的好處。

對於這個太平府分配方案,五縣嗤之以鼻。保留一個“人丁絲絹”的虛名空殼,換成“均平銀”的名目就想糊弄我們?最後還不是要六縣均攤負擔!婺源有一位知名鄉宦如此譏諷道:“這是朝三暮四之術,拿咱們當猴子耍呢。”

一時之間,五縣群議洶洶,無不義憤填膺,跟開了鍋似的。可是,這不是府議,不是部議,而是聖旨,代表了最高的意志。眾人縱有不滿,也不敢公開指摘皇上。如果徽州府趁機好生安撫,說不定他們會咽下這個啞巴虧,接受既成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