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秋後算賬

萬歷五年七月,兵備道拿住帥嘉謨,把他關在監牢裏待審。同時被捕的,還有包括程任卿在內的一夥五縣鬧事分子。

兩個月後,徽州府終於拿出了初審判決:帥嘉謨、程任卿以及其他幾個人,被判充軍。其中帥嘉謨的罪名是“將不幹己事情,捏造寫詞,聲言奏告,恐嚇得財,計贓滿貫”“以陳奏而斂取”。

在狀詞裏,徽州府描述了這樣一個“事實”:帥嘉謨自誇有手段,向歙縣老百姓收取銀錢,說你們補貼我上京告狀,我自有辦法幫你們免征賦稅。他利用歙縣民眾的恐慌心理,收斂了大量錢財,假公濟私——比如私自弄了套冠帶,用的就是公款。

這是一個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決,翻譯過來就五個字:“誰讓你多事?”從官府視角來看,這起紛爭根本是無中生有,完全是帥嘉謨一個人挑起來的,當初你如果乖乖閉嘴做你的數學作業,哪兒還會有後面這麽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猶豫地犧牲掉帥嘉謨,來換取五縣的穩定。至於這個罪名是否合理,並不在考慮之列。法律問題,咱們政治解決。

初審意見提交給兵備道。可是馮叔吉很不滿意,覺得徽州府怕得罪人,給判輕了,不足以警誡別人。於是馮叔吉把這些人提到太平府,讓安慶、池州、太平三府會審,再議一次罪名。

這次商議,最終給帥嘉謨定的處罰是“杖一百流三千裏,遣邊戍軍”。這個判罰,從他本人角度來說實在是冤枉,但從官府角度,沒弄死你,算是很講良心了。

萬歷六年七月十九日,這份判決意見得到刑部尚書嚴清的支持,具題上奏,並於二十日拿到聖旨批準。一切都塵埃落定。

然後,帥嘉謨在官差的押解下離開徽州,踏上了漫漫的戍邊之路。他當時是何心情,後來又發生了什麽,我們不得而知。但值得欣慰的是,歙縣民眾並沒忘記這位幫他們減賦的英雄。在《歙縣志》裏的義士一項,專門記載了帥嘉謨的事跡,以及一段評語:“以匹夫而塵萬乘之覽,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雖遭謫戍,而歙人視若壯夫俠士。”

不知道在隆慶三年那個炎熱的夏日,當帥嘉謨翻開歙縣賬簿第一頁時,如果預知到未來有這麽一場巨大風波,他是否還會繼續。

絲絹案的始末和帥嘉謨的經歷,就講到這裏,不過故事還沒說完。

因為英雄並非只有他一個。

在五縣民眾心中,也有好幾個慨然倡義、奮勇抗爭的大英雄。如果沒有他們的拼死反抗,恐怕官府早在萬歷四年就把歙縣的負擔強加過來了。

這些人,也都是當之無愧的五縣義士。

比如曾經卷入議事局風波的何似,在等候判決期間去世,死之前留下一封遺書,寫得十分慷慨激昂:“身雖殞歿,而生平義氣之正,鼎鑊甘如飴,刀鋸不足懼者,必不與囹圄而俱泯。”

不過在官府眼中,這些人是地方上的刺頭,欲除之而後快。於是這些人和帥嘉謨同時被捕,罪名各不相同。有的是聚斂騙財,有的是聚眾鬥毆,有的是尋釁滋事,判罰也輕重不一,從杖責、下獄到流放充軍都有。

其中罪名最重的,就是程任卿。他搞起了議事局,僅這一項就和別人的性質截然不同。

官府對他的判詞裏說:“以欺眾罔利之徒,轉為犯上作亂之漸,建旗張局,召號者數過萬余,縛吏侮官,陸梁者狀非一出,造飛言於達路,則江、浙、閩、廣亦各驚心。毀禁示於公墻,則山澤閭閻幾為解體。”

這些罪狀,都是大犯忌諱的事,從判詞來看,距離謀反只差了一線。

所以程任卿的判決最重,居然是斬監候——相當於死緩。整個徽州大亂中,被判處死刑的,只有他一個。

程任卿真是個奇人,在監獄裏得知這個消息,沒有哭訴哀號,而是慨然上書自辯。他不愧是徽州出身,自帶訟師光環,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居然探討起判決書裏援引的大明律和犯罪事實的適用問題。

他沒否認那些指控事實,但是聲稱判決引用的法律條文不對,性質不適用於本案。一點、兩點、三點……論點鮮明,邏輯縝密,旁征博引,簡直可以拍一部大明版的《律政風雲》。如果說帥嘉謨是數學學霸的話,那麽程任卿就是生不逢時的法律達人。

這些抗辯,並未能改變他被判死刑的事實。不過斬監候這個罪名很微妙,判了死刑,但什麽時候執行卻沒說,這就留下許多可以操作的空間。

在許多有心人的保護下,程任卿並沒有秋後問斬,而是舒舒服服待在監獄裏。徽州府考慮到五縣民眾的情緒,不敢輕易執行死刑,索性一直拖著。

程任卿在監獄裏待久了,窮極無聊。他決定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