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 滯京一年(第5/7頁)

這件事有朋友勸他接受,上海的全國道路協會亦來電歡迎。彭淩霄先生來信有“今後建設首在交通,公能創立基礎,事業亦至宏大”之語,他終無意使國家添此駢枝機構,而自縛於人事之煩。

林宗孟(長民)先生任憲法起草委員會事,膺白名亦在其間。林曾特到香山訪晤二次,膺白答復他的信如下:

日前大駕枉顧香山,暢談甚快。國憲起草一事,彼此為極誠懇之交換意見,備承眷注,心感無涯。別後獨居深念,考慮再三,實為時間精力所不許,未敢貿然從命。所有前上執政請辭國憲起草委員一書,務懇即日代呈,幸勿再予延擱,以免曠職之愆。夙叨雅愛,諒荷鑒原。異日追隨驥尾之機會正多,不必拘於此會,容俟我兄大業告成,再行負荊請罪。

這一年中,似乎每個委員會裏都有膺白之名。他實際負責而且甚努力的是關稅會議,以為這是國家的事,非一派一系的事,義不容辭。關稅會議發動於華盛頓會議;一九二二年二月六日華會關稅條約規定:“本約實行後三個月內,在中國開關稅會議,研究裁厘加稅問題。在裁厘加稅以前,許中國抽二五附加稅及百分之十奢侈稅。”因法國不批準華府條約,直至民十四(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方在北京開會。法國不批準華會條約,系借口金法郎案,金法郎案者,法國退還庚子賠款的用途及條款,賠款以金價支付,經中國幾任總統幾任內閣議未實行,未實行之故為國會反對。

我必須補述一點各國退還庚子賠款的事。原來各國退還庚子賠款都規定用途,大抵用在文化事業,如美國庚款之用在派遣留美學生,早期清華大學即其一端。與其他中英、中法、中比等庚款基金董事會,均由中國人和退還國代表共同組織。名為退還,然中國國民並不減輕負擔,款仍照出,不過由海關總稅務司扣交董事會。在退還國似甚慷慨,在中國人仍擔重負,惟中國方面董事大都在教育界文化界,比軍閥用以打內戰總不相同。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國系參戰國之一,曾得緩付庚款幾年。戰後各國幣值大跌,英美諸國仍照原來金銀比價計算。德奧等戰敗之國則真的退還庚款,然中國政府用以作幾種內國公債基金,亦仍照金計算。庚子條約對八國聯軍是同樣利益而不同分配,折算有幾種規定。中國國會,在條約中解說出以紙法郎付還法國部分的理由。以紙法郎,中國不難頃刻還清這債務,而所謂退還後之用途,則一事不能成就。法國退還庚款用途,除與他國之同樣文化事業,有一條幫助已歇業之東方匯理銀行復業案。金紙問題雖未決定,但海關已以金計算,扣出法款存儲。

此事成為政治問題,在法國則庚款不解決,不通過華府條約;在中國則法國不通過華府條約,無法召開關稅會議,加稅以裕歲收而濟財政之急,而海關已扣存之法庚款亦不能動用。當時中國系協定稅則,不能自主,海關稅務司系外國人,皆庚子事件之後果,其慘酷使中國經濟無法翻身。

法庚款退還蹉商至數年之久,自民十(一九二一)之顏內閣始,至民十四(一九二五)之段執政始決定。法國於此年七月批準華府條約,中國於十月開關稅會議。膺白是這個題目經過時外交部長(民十二〔一九二三〕)之一,曾送出當時經過院議府議的照會。誤解的人亦拿他放在問題之內,我為此曾細看外交部關於此案的單行本。他既未經手法國退還庚款條件之商榷,亦非使用法庚款之人,他不與一個庚款法郎有關系。動用海關扣存之法庚款者,北京之段執政和北京政府勢力所不及之南方獨立各省;使用法庚款於文化事業者,中法間之董事會;均因本身或當時利害關系而反對或不反對,膺白無預於這些事。我們對庚款的看法,是國家的恥辱,國民的膏血,用之要如負千斤重擔。我家在上海祁齊路相隔不遠之地,有一日本人主持的研究所,是日本庚款所辦,規模甚大,去參觀過一次,不問其組織內容。至法庚款之解決,他不以其前任與後任之辦法為錯誤。

民十四(一九二五)的關稅會議開到民十五(一九二六)臨時執政出走而中止。其所得成就為:(一)假定關稅自主之期,為民十八年(一九二九)一月一日;(二)原則上許收兩種附加稅。膺白為關稅會議全權代表之一,他所擔任的第三股是對日。當時日本代表團的重心是其專門委員佐分利貞男,為幣原外相之親信,二人皆具世界眼光,而知日本的強盛,不可抹煞中國。膺白與佐氏的會晤,不但促成日本對中國關稅自主原則之首先贊成,後雖變卦,終難反復。(見《感憶錄》王芃生文)後來國民革命軍北伐到長江時,佐氏奉其政府命南來視察,到南京事件為止,日本的態度是同情南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