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 滯京一年

上海中華書局陸費伯鴻(逵)先生有信述其過去對制憲主張和政治意見,亦有對攝閣的期望。膺白和他因印書而相識,曾貢獻對中小學教科書意見,這是國民教育基礎,不可只顧目前而作營利看,出國所至,曾購其國教科書寄贈中華供參考,平常很少通信,這次陸君的信如下:

膺白先生道鑒:久不通訊甚念。閱報知公奮起顛沛之中,權攝大政,以公才識,必能於國家有所裨益,企望何似。客歲賄選聲浪初起,上海總商會有民治委員會之組織,弟被舉為委員之一。當時曾提一案,主張國會移就上海總商會開會,迅速議憲,憲成之後,每人酬一萬元,預向稅務司接洽,由關余撥付,蓋與其任野心家賄選,不如由國民購憲也。不幸該會誤入歧途,此案終未議及。今則憲法不為國民所承認,國會亦為國民所唾棄。解決糾紛,無從下手。說者擬用元年革命手段,仿元年約法成例,開各省代表會議重定憲法。弟意此事非不可行,然擬好之後,必用國民總投票手續,以昭鄭重。否則甲一革命,乙一革命,甲一憲法,乙一憲法,他日擾亂必更甚於今日。至於政治方面,第一須行法,曹雖賄選,倘能逆取順守,實行憲法,國民亦未嘗不可恕之,蓋惡法勝於無法,而多數巡督之為患,遠甚於賄選之總統也。第二須堅壁清野,不畏強禦。前歲黃陂之入都也,弟曾與某君談:黃陂既為馮婦,須謀所以善後之法。宜不問事實如何,以一紙明令廢督裁兵。就小朝廷之收入,自行維持,無論何方加以壓力,決不接濟分文。其擁有重兵者分命籌邊,如各方不遵命,輿論自有制裁。萬一危險及身,輕則一走了之,重則以身殉國。蓋收入有限,欲壑難填,既不能始終討好,何如嚴厲於始,或尚有幾分之希望也。國事日非,救治不易,即以實業界論,紗業已墜深淵,漢冶萍招商局皆危如累卵,一般工商業之凋敝,地方之糜爛,民生如此,國將安傅?每讀大著《歐戰之教訓與中國之將來》,輒覺不寒而栗。今公雖權攝大政,未知久暫,然不能不望公掌一日國事,為吾人謀一分福利,祛一分禍害也。弟陸費逵上。(十三年十一月九日)

當時文化界及關心國事之中間分子,寄攝閣以厚望,許為北京最清新欲有作為的一個時期。可惜攝閣只有極短時間,被舊勢力煙霧所罩,不能與一般有心人多通聲氣,未曾謀得絲毫福利,亦未祛除多少禍害,這是無成見的愛國。從此以後,中國在“腐化反動”和“過激極端”的鬥爭下,前者固已成時代的糟粕,然猶能腐蝕國家,後者亦為勢所必至,然甚為國民所恐懼。中國國力消耗在這兩種勢力下,選擇第三條路的人,亦想不起他們的前鋒還有這麽功敗垂成的一幕。國民軍的本身後亦變質,為反動派利祿所引誘,為過激派行動所利用,以至毀譽不一,世莫察其經過,至今言之,可勝嘆惜。

膺白自己從沒有機會參加過選舉和被選的事。我們對國會中不夠分量而弄權的人痛惡,亦對砥柱中流而不可屈的人欽敬。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袁世凱,是以軍警包圍國會,雜以公民請願而來,然民五(一九一六)以後多少次政潮,曾幾度委曲以承認此法統,南北都不得不一時同意。則民元之國會,不問其選舉制度和選舉經過圓滿至如何程度,究竟為多數之國人所公認也。

民國七八年時,我家居天津,學生運動正盛,遊行講演之事甚多。青年們所攻擊的目標:一是政治的,反對政府的賣國行動;一是文化的,反對吃人的禮教。二者我們都有同感,但不以僅僅反對為滿足。“大法未立”,“無法之國,無教之民”“沒有法制等於沒有法子”,膺白雖是一革命黨,然急切盼望從革命達到有法有制。他應邀到學生聯合會講演時,首勸學生回到學校讀書,下一代的學業無成,即欲報國,將何所恃?罷學罷課對國家是莫大的犧牲,可一而不可再。他曾建議青年們做一個工作,假期回裏,到民間解說國民投票選舉的權利和責任。一張票,舉出我們的代表來參與國事,這個名字寫下去是絲毫不可大意的。同時且要人民明白國情,這樣的運動是積極的,人人覺醒,壞人有所顧忌,自然難列於朝。他自己在這時期正是做“明白國情”這一工作,雖是一個人獨來獨往,然國民軍最早的動機,不可謂不由此工作影響而來。

臨時執政系由一部分軍閥擁戴,不據法統,亦非革命,其系過渡之局與攝閣同,其動機與對國家之心理則大不同,歷史亦顯異。其召集善後會議等等,不過為完成其政權延長及政權合法,並非真欲公國是於國民,故一開始,即為參加善後會議的分子問題,與中山先生齟齬,而不肯讓步。中山先生所主張的國民會議和善後會議中加入社會代表等等,雖然後來在他自己的國民黨,經過內憂外患二十多年而始實現,在當時我們是傾向中山先生的話的。膺白為國民軍不能表示不合作,後來不得不參加這個善後會議,是他一生最守靜默的一次,自始至終沒有發過一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