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 遷北京(第2/5頁)

到天津後,商定膺白獨先赴京,接洽租屋,我們在津候行李到,入京進屋。不數日,來信言屋已租定,正擬入京,而膺白親來接我們,我知他甚忙,此舉似可不必。他拿出兩份電報給我看,是二妹性仁發來,由絨線胡同殷鑄甫先生轉,第一電言“父親病,盼速歸”,第二電言“父病系中風,由德醫克禮和江逢治二人診治”。膺白告我,他已電復性仁,候其續電,無續電,父病或已有轉機。他與我商,想不到此次未擔任職務而亦很忙,殷先生曾將電報壓住一個黃昏,待一件事畢而告訴他。他說,如果我能先到京,將家安頓好,決定熙文的學校,然後返滬,則可以從容多住,不須後顧,為日不會多,在他們則得到不少方便。倘我急於回滬省父,則由津折返,可少走一段路程,因此親自來面談。

此時一家尚在途中,實在還沒有家,連一個得力的老媽媽,已經在我離滬前,回到父親家裏。搬家和用人,我在與不在將大不同。我對事務並不能幹,但這次是需要我的時候。去年在美,我要回國奔喪省親,膺白十分同情,讓我遠走,此次我不能為他們作旬日稽遲。我答允先入京安排家事,並催促即日動身。我們搬進翠花街住房的第一日夜半,接我父親去世之電。嗚呼,距我在滬叩別不到半月也。我匆匆復返滬,租界章程,三日內必須出殯,我到滬之日,父親已停靈錫金公所。由周家寄父的關照,公所特將三間房打通成一間,父親停靈之處如大廳一樣,衣衾棺木喪儀,均由寄父母指示弟妹,不絲毫疏忽。後來君怡獨自坐船運父親靈柩回裏,亦由周家老家人蔣兆元到碼頭照料。父親去世,母親服尚未滿,寄母想起俗禮,喪不加喪,夜間電話通知老媽媽,告弟妹等先除服而後再成服,一切周到仔細。

我回嘉興奠母親之靈,去年我為奔喪歸國,實未回過嘉興。這次在嘉興,我們手足共商家事,決定父親開吊期在次年清明,屆時膺白當可同我南歸。君怡在同濟開學期近,我們不可久久沉埋在這傷痛環境,應快快努力前程。性仁最有擔當,母親喪時,她在悲痛中記得母親合意的一件綢衫,親手改作母親入殮時貼身襯衣。這次她願意留在嘉興經營父母葬事。我要性元跟我北上讀書,周老媽媽再到我家工作。當我提議性元北上時,尊長中有恐北京習氣,於性元教育不宜者,亦有慮我行蹤甫定,憑空添一弱妹,照看不易者。七嬸表示妹在嘉興,她可照料。七叔已故,七嬸自己有兒女未成年,如何再加重她責任?我同性仁說,父母葬事了後,即性仁亦宜離鄉外出,則性元一人將如何?父母一生最同情失怙恃的孩子,我與性仁幼時,常受教訓,退讓而友愛父母不全的叔伯姊妹,如何委沒有雙親的弱妹於他人?至於我在北京的生活,縱不能如父母那樣振作,亦決不至於腐化,遂決議帶性元同行。

我們去謁見外祖父母,繼外祖母已病癱不能動,這年冬天與外祖父相差十日先後去世,這次是我最後一次謁見了。性仁在嘉興經營父母葬事,嘉興風俗下葬在冬天,還要顧到附近鄉人的風水迷信,有許多麻煩之事,大寒天她親自在墓地。在嘉興,男人辦這類事都有點為難,她那時還不過二十來歲。我父母墳上,有一地主留下來的廢冢,答應搬去而未搬。我手足看法相同,雖在地下,何必不容人?父母的意思定如此,一直沒有動它。

性仁有疑難,向外祖父請示,外祖父去世,則請示蔚南五外叔祖,她就住在五外叔祖家,尊長都愛護有加。外祖家、五外叔祖家和我父母家,本住在一條街上。性仁去看外祖母,一日外祖母叫她走近榻前,手不能動,神志很清楚說:“二官,安姨你照應點!”敬安姨母比性元大不到一歲,是外祖父母最小的女兒。這時我母親已經去世,而年長的舅姨們均不在嘉興,舅敬中與姨敬和遠在法國。性仁記牢外祖母的話,常常同我提起,我們想性元的前途,必同時想著安姨。我生平沒有做過媒,獨安姨與楊公兆丈婚事是我撮合。兆丈系君怡同學好友,始終稱我大姊,安姨通信,稱我“長小輩”而自稱“小長輩”。她的手巧極,自建築圖樣至各種裁剪均不學而能,今雖地角天涯,我還看見過報上一段性元的文章,記述安姨所設計的各種“人型”展覽。性元三子皆患軟腳病不育,生第四子時,從醫院即將孩子送安姨家。因為小著兩輩,不能寄名,故稱“公”和“婆”,公和婆寵愛這孩子如己出。這孩子今已屆成家之年,安姨夫婦帶到他能走,將上學而後回家的。

外祖父有一次出門遺失一件東西,老人同小孩一樣,盤旋不肯說出。被性仁知道,走去安慰他,外祖父想不到性仁已經這樣成熟,眼淚直下,不出一語,只呼“夏普、夏普”。“夏普”是外祖父叫我母親的名字,他一時拿性仁當我母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