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禮拜六的歡歌:調整期的通俗文學

有一篇回憶文章開頭寫道:“民十之際,小說雜志,有中興之象,諸作家有集團之舉,杯酒聯歡,切磋文藝,法至善也……”

民十,即民國十年,也就是公元1921年。這段話好像說的是1921年《小說月報》全面革新,新文學蓬勃興旺,文學研究會、創造社等“作家集團”紛紛成立,中國文學開始納入“至善”軌道……其實大謬不然!文章接下去寫道:“集團之負盛譽者,在蘇有星社,在滬則有青社。青社社友,為天笑,瘦鵑,海鳴,廑文……”

敢情說的是鴛鴦蝴蝶派!

這篇文章是“補白大王”鄭逸梅的《記過去之青社》。原來在新文學“組織起來”,走向“計劃”的1921年之際,中國的舊文學並沒有死去。不但沒有死去,而且與新文學一樣,蟬蛻更生,日新月異,甚至比新文學還要龍馬精神,歡騰雀躍。

就在《小說月報》全面革新前夜,文學研究會噴薄欲出的1920年12月,一份《遊戲新報》問世了。發刊詞曰:“……今世何世,乃有吾曹閑人,偶爾弄翰,亦遊戲事耳。乃可以卻暑,歲月如流,涼飆且至,孰能知我輩消夏之樂?盍謀所以永之?余曰:無已,裝一書冊,顏以遊戲,月有所刊,署日新報,不亦可乎?眾曰:善。……堂皇厥旨,是為遊戲,誠亦雅言,不與政事……”(原文無標點)

遊戲,消遣,堂而皇之,矜矜自喜。這在受五四新文化運動之精神哺育成長起來的人們看來,是難以理解甚或難以容忍的。自從文學研究會宣布“將文藝當作高興時的遊戲或失意時的消遣的時候,現在已經過去了”,中國文學就越來越成為一種“工作”,越來越有計劃有組織,它應當具有崇高的目的,用來教育人民,打擊敵人……但是,人們應該想一想,文學真的不可以用來遊戲、消遣嗎?

窗紙一捅就破。文學本來就是從遊戲、消遣中產生的。不論關於藝術起源的模仿說、勞動說、遊戲說,都不能否認文學藝術與生俱來的使人娛樂、放松、怡情養性、恢復疲勞,從而增進精力再生產的功能。隨著文明的發展,文學除了娛樂之外,也可以啟蒙,可以宣傳,可以教育,可以戰鬥——當然也可以造謠撒謊教唆恫嚇。但是,文學的最基本功能仍在娛樂,完全排除了娛樂的宣傳、教育、戰鬥,那就已經不再是文學。當文學過分沉迷於娛樂,有玩物喪志之虞時,有志之士大聲疾呼,力挽頹勢,強化文學的戰鬥功能、啟蒙功能,這是歷史的必然。然而文學的娛樂功能不管遭受多大的壓抑,都不會從此消滅,就像湖裏放上一萬個皮球,不論如何刀劈槍剌,棍掃棒打,它們沉下去只是一時,浮上來卻是永遠,而且遭受越大的打擊,浮上來時就要帶起越大的浪花。

中國的傳統文學並不是單純的娛樂消遣文學,一部古代文學史自可證明。尤其到了變法圖強的晚清,戰鬥性陡然增強。但是辛亥革命之後,文學忽然失去了政治所指。中央集權的帝制崩潰了,傳統文化的金字塔開始被合法地拆毀,強大的學院知識分子文化集團尚未形成,出現了主流文化相對的“意義真空”。於是文學一夜之間放下了啟蒙的重擔,開始返回自己的最原始功能。1912年徐枕亞《玉梨魂》和吳雙熱《孽冤鏡》的問世,揭開了民國通俗小說繁榮期的大幕。1912至1916年,成了中國文學史上僅有的通俗小說獨踞文壇中心的五年。這五年中大放光彩的鴛鴦蝴蝶派,盡管後來一再遭到人們的批判和鄙視,但它所進行的一系列文學突破和探索,實際上成為20世紀中國文學變革的嚆矢,在文體形式上,它們已經為“五四”小說的誕生做好了一切準備。有人總結民初五年的通俗小說具有如下幾個主要特點:

一、類型齊全。現代通俗小說的主要品種俱備:言情、社會、黑幕、歷史、武俠、偵探,而以哀情小說最有特色。

二、思想觀念上已從晚清脫離出來,淡化文學的功利性,相對更注重文學本身。

三、廣泛實驗和采用西方技巧,為下一階段的通俗小說和五四新文學小說都做好了技術上的準備。

四、充分商業化。與現代新聞、出版、印刷業完全結合起來,更加注重讀者反應,由此而導致批量復制與模仿,進一步促進了類型化的發展。

學術界大多批評鴛蝴派言情小說“並不是企圖揭露當時封建婚姻問題上的社會根源和解決辦法”,“脫離時代精神,極力宣揚低級庸俗的感情”。這種批評無異於指責祥林嫂為什麽不去投奔紅色娘子軍,有點驢唇不對馬嘴。實事求是地講,鴛蝴派的言情小說,已經深深觸動了封建婚姻問題,沒有這些小說中的“殉情”、“慘死”,也就不會有後來“五四”小說中的“出走”、“私奔”。鴛蝴派作家不但強烈地控訴了封建婚姻,而且他們已經把愛情上升到人生意義的最高點。在他們的心目中,純潔、堅貞的愛情,價值高於一切,可以為之犧牲生命和一切現世的幸福,如恩格斯所言,“僅僅為了彼此結合”,“甘冒很大的危險,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擲”,這難道是低級庸俗的感情或封建倫理思想嗎?不,這恰恰是現代的愛情觀。鴛蝴派小說正是中國小說現代化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