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投身革命(第5/8頁)

裏德如此冠冕堂皇地描述這些密謀起義的人:“盡管依靠‘中國佬’實現他們的願望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他們確實是想實現立憲改革,以便把他們的國家從不公的暴政體系中解放出來。這種暴政體系一直把中國與西方的影響、西方貿易和西方文化割裂開來。”

離起義還有兩周的時間時,發生了第一個意外事件。10月9日,孫文的興中會成員之一朱琪寫了一篇討逆檄文,準備起義當天在廣州城中張貼。這篇檄文把朱琪的整個家族都置於危險的境地。如果起義失敗,家族中的所有人都將受到嚴懲。朱琪的大哥知道了此事,他沒有參與密謀計劃,但從傳統的角度來講,他肩負著保衛整個家族安全的責任。最終,他向官府告發了此事。

聽到這個密謀計劃,廣州國民政府的官員們哈哈大笑。孫文只不過是個做事總是半途而廢、以自我為中心的家夥,沒人相信他能做出什麽危險的事情。雖然如此,為了安全起見,當局還是派了幾個密探去密切觀察他的一舉一動。孫文發現被人跟蹤,便盡量避免做出可疑之舉。那幾個密探回去匯報說,他跟往常一樣,沒什麽實際動作。

10月26日黎明前數小時,另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又惹出了麻煩。在香港,楊衢雲雇來的那些人已經集合完畢,然而他們卻為誰該使用好點的武器而產生分歧。就在他們在碼頭上爭吵的時候,渡船徑自開走了,他們一個也沒登上船。

火冒三丈的楊衢雲只好給廣州的孫文發電,告訴他“那批貨”第二天才能運到。這確實讓孫文非常難做。他雇來的那些暴徒和三合會殺手早已到位,隨時可以發動進攻。但如果沒有香港的那支隊伍做援手,單靠上海的人馬肯定是必敗無疑。當下的理智之舉,就是取消原來的計劃。於是孫文便給他們付清了錢,安排他們各自回家去了。

然而,還沒等他把取消起義的決定傳給楊衢雲,香港那邊的武器之爭就平息了,楊衢雲的雇傭軍比預定的期限晚一天登上了“保安”號輪船。此時香港警方已經完全獲悉此事,某位警察署長打電話告訴了廣州的清政府當局。當“保安”號到岸時,大隊的清兵正在碼頭等候他們。一片混戰後,大部分雇傭軍成員得以逃脫,但為首的十幾人和其他50多個參加起義的人不幸被捕。

在廣州的其他地方,清軍襲擊了興中會的藏身之處,抓捕了一些密謀起義的人,起獲了一批武器、制服和造反用的旗幟。孫文躲在一位中國基督教牧師家裏逃過一劫,隨後他化裝成女人,躲在一頂帶簾子的轎子裏逃至澳門,再從澳門乘船去了香港。

被捕的起義者被按照典型的清朝刑法來懲處。孫文的兩個親密同志被處以斬首之刑。另有一位被600軍棍責打致死,還有一位則被施以“千刀萬剮”之刑,也就是用刀把身體一點點切成碎片——這是對謀逆者的標準刑罰。

這次慘敗之後,孫文開始了流亡生涯。清政府對他進行懸賞緝拿。

盡管計劃失敗了,他卻在一夜之間成了名人,一位大家公認的從事反清大業的英雄志士。

在接下來的16年間,他一直是朝廷緝拿的要犯,四處流亡,再也無法回到中國大地。此時的孫文比任何時候更需要倚仗宋查理在金錢方面的幫助,同時也更需要依靠其他興中會領導人替他處理革命事務。他從一個國家輾轉到另一個國家,不斷尋求海外華人對他的支持,終年奔波不停。

為了逃避追捕,孫文很快便離開了香港,帶著兩個助手前往日本。在神戶登岸後,他們發現日本人已經詳細了解了廣州起義的始末,他們將這次損失慘重的起義稱為一次嚴格意義上的“革命”。孫文備受日本人的推崇,擁護他的人也不斷增多。於是他決定馬不停蹄地趕往夏威夷。因為在夏威夷,那些支持他的人經濟實力更強一些。

登船之前,他決定把自己喬裝改扮一番。穿著中式長衫,背後拖著一條長辮子周遊列國確實有點太招眼了。他剪掉了發辮,理成西式短發,還買了一套西裝。最後,他在上唇還蓄起了胡子。經過一番打扮,效果確實很驚人:他看起來簡直就是一位體面的日本外交官。

1896年1月,孫文抵達夏威夷時,他的家人已先他一步來到,住在他的大哥孫眉家中。孫文的妻子是他父親給選的,名叫盧慕貞,是一位農村商販的女兒。此前他流浪在外,或在香港遊學的時候,盧慕貞一直待在村裏,孫文只有偶爾回去時才會見到她。這次在夏威夷團圓之後,他們有了第三個孩子:1896年11月,他們生了一個女兒。

在夏威夷待了6個月後,孫文決定去美國本土的華人社區去爭取支持,這對他來說還是第一次。為了方便行事,他又加入了廣州三合會在美國的一個分支——“致公堂”,被授予堂內“洪棍”之職,一個負責執法事務的高級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