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第3/5頁)

沒有公開的判決書,由於行刑的突然,這幫劊子手盡管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也沒法及時走完程序。判決書要在第二天以倒填時間的方式來補辦,更沒有合法的程序……不僅是他,連被依軍法斬首的張憲、嶽雲兩人也是被秘密處決的。

三位沒死於戰場的英雄,在這個夜晚無聲無息地被自己的國家殺害……這一年嶽飛三十九歲,嶽雲二十三歲,張憲年歲不詳。

嶽飛被害後,按趙構的命令,他被草草地埋在大理寺的某個墻角下,世間將從此無人知道嶽飛的下落,他將被毀屍滅跡。

趙構、秦檜只差一點點就成功了。

還是在那天夜裏,人都散了之後,有一個獄卒悄悄地返了回來。他挖出了嶽飛的屍體,一路過街穿巷,出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到了九曲叢祠附近北山山麓的一塊平地上。

嶽飛被安葬在這裏,這位獄卒為他立了一座墳,墳前種下兩株橘樹作為標記,碑上刻的是“賈宜人之墓”。多年以後,當嶽飛的沉冤被昭雪之時,這些都是尋找英雄屍首的證據。除此之外,嶽飛遇害時手上還有一只翠玉戒指,是他的夫人送給他的信物。

嶽飛死了,作為近千年以來強大到戰無不勝,完美到無可挑剔的英雄,他的死成了一個民族的心結。一個國家為了得到侵略者的施舍,會用殺掉自己最強、最忠誠的將軍為代價去取悅,而當時的形勢是這位將軍已經將侵略者擊敗!

這是為什麽呢?

做這樣親者痛仇者快的事,做到如此不留余地的程度,秦檜或許可以用國賊漢奸來解釋,可作為南宋皇帝的趙構為什麽也會這麽做,難道他也是個漢奸嗎?

鑒於魯肅理論,任何人都可以投降曹操,只有孫權不可以,能夠得出結論,趙構不是漢奸,因為這不符合他的利益。可他就是這麽幹了。

為什麽呢?

八百余年以來,各個時代的專家學者、民間精英總結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試圖還原當時趙構的思維,他之所以殺嶽飛不外乎下面幾種原因:

第一,嶽飛不聽話。

可是宋朝官兒的特色就是不聽話。文官能當面痛罵皇帝,能寫奏章從靈魂到肉體全方面貶低皇帝,不僅不會被殺,還能既成名又得獎。至於武將,不聽話就更普遍了。比如同時期的四大將之一劉光世,此人無論是剿匪還是抗金,想幹才幹,不想幹就不幹,趙構硬是拿他沒辦法。

所以聽話與否,根本無關緊要。

第二,錢。

嶽飛等四大將,再加上吳氏兄弟,成五大藩鎮之勢。不去說唐朝死於藩鎮的前車之鑒,只說當時趙構所面臨的局面。

南宋地域之小,對為一個正溯王朝來說已經不夠格了。再加上連年戰爭不止,軍費開銷巨大,五大藩鎮時刻伸手要錢,這如何得了?

尤其是各藩鎮轄區內軍、政、財三權全盤自負,各自擁有土地,並擁有酒、鐵、鹽等國家物質產品,如此一來此消彼長,趙構不收軍權,不撤三大將,不殺不廢韓、嶽,眼見得國家將不國!

理由看似充分吧!

可宋朝從來都是以錢買權高薪養官,甚至拿錢養饑民成軍隊,全額支付軍人所有家屬開銷的國家。這是宋朝的立國之本。

錢少了就殺人,而且殺到如此厚黑、無恥、兇殘,只能說有幾分道理,卻不足以采信。

第三,上書請立皇太子。

這是歷年總結出來的第三大嶽飛致死原因。具體經過是:南宋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九十月間,也就是嶽飛上廬山守孝,奉旨不得不下山領軍的兩三個月後。他和嶽家軍的隨軍轉運使薛弼一起去臨安述職。他們坐船去的,在路上嶽飛很嚴肅地對薛弼說,他要做一件大事。

之後嶽飛經常一個人在船艙中提筆寫字,內容不許任何人看,直到進入臨安城。

嶽飛當面把寫的東西念給趙構聽。據記載,念著念著嶽飛突然間失態,他的聲音不再洪亮,他的手顫抖了,勉強把奏章讀完,臉色變得像死灰一樣。

這篇奏章是請趙構冊立皇太子。

趙構很安靜地聽完,很平淡地回答說:“愛卿你很忠誠,可你是在外手握重兵的大將,這種事由你提出不合適。”

嶽飛失魂落魄地出了宮殿。

薛弼在他之後覲見,一見面趙構立即把剛才發生的事說了一遍,他希望薛弼一會兒下朝之後去見見嶽飛。因為嶽飛似乎不大高興,需要人勸解一番。

第二天,趙構又把這件事告訴了當時的首相趙鼎。趙鼎大怒,嚴重鄙視嶽飛的魯莽粗陋、不守本分,更進一步斷定這一定是嶽飛的某些鄉村秀才出身的幕僚出的主意,本想著取悅朝廷,哪知道適得其反。

以上即全部資料。

縱觀上述,每個稍有歷史常識的中國人都會嘆一口氣,唉,嶽飛,這事真是辦拙了啊!國之將帥關注儲君,這是最犯忌的事,怎麽能輕易去碰呢?純粹是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