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第2/5頁)

這個官員名叫魏良臣。

金國的虛弱處處側漏,完顏宗弼本人是軟蛋,他派出去的金國使者也一樣。從開封出發時,他們的船上插著一面大旗,上面寫著“江南撫諭”。這很牛,沒等南宋簽字就擺上了宗主國的架子。結果剛到鎮江府就被當地知府派人拔了下來,這可把魏良臣嚇得要死,金國使者們卻自動忽略,催著他盡快趕路去臨安。

一切以達成議和為主。

雙方都有誠意,這事就好辦了。再沒有波折,宋金兩國在三年後達成了第二次紹興和議,與三年前相比較,宋吃的虧更大。

條約規定,宋向金稱臣,金冊封趙構為皇帝;宋每年向金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自紹興十二年起,每年春季運至泗州交納;宋、金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金歸還宋徽宗棺槨、趙構的生母韋太後。

上述條款,把嶽飛歷次北伐爭回的疆土,如唐州(今河南唐河)、鄧州(今河南鄧縣)、商州、虢州全部拱手奉敵;更西一點,當年吳玠浴血苦戰之和尚原、方原山等地也都在割讓之列。可以說南宋帝國在西南方面的屏藩自損大半,而在中路地段則完全龜縮於淮河流域內部。自淮至江一片坦途,除了拿人命堆之外,沒有任何堡壘。

如此苛刻還不算完,金國還有一些附加的小條款,林林總總如一道道枷鎖扣在宋人的頭上,其中最著名的一條就是—不許以無罪去首相。

這是秦檜官途的最大保障,至此趙構突然發覺,秦檜已經失控了,他再也沒有辦法把這位貼心得力的首相操控於股掌之間了!

這時是南宋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一月,離臘月還有近一個月。嶽飛已經快蒸發掉了,他為帝國、民族所作出的貢獻都丟了,而他本人也消失在公眾的視線裏。

考慮到之前他已經被罷免所有軍職、官職,再參考自宋朝立國以來從未殺過任何大臣,似乎他的命運已經迎來了新的轉折點。

他將被釋放,作為一介平民或者流放的罪民,平靜地在帝國的邊遠地區生存,直至靜悄悄地死亡。這樣,對帝國、對民族、對嶽飛本人,甚至對趙構、秦檜等當權派都有好處。比如趙構可以被後世史書稱為昏君、賣國之君,卻不必頂著暴君、寡恩之君的大帽子。

這些問題後世人懂,當事人更清楚,畢竟他們是些對自身利益敏感在乎到了極點的人。於是趙構沉默,秦檜猶豫,遲疑的時間長達近一個月,直至年關將至的某一天。

那天,秦檜躲在書房裏,讓所有人退下,一個人吃著柑橘,若有所思。他的嘴在動,他的手在桌子上的橘皮間來回畫著,心亂如麻,不知如何是好。

殺嶽飛固所願也,可民心怎樣,軍心怎樣,萬事都有底線,眼見議和達成,再出亂子是不是得不償失……這時有人走了進來,看他這副樣子,不禁很是鄙視。

“老漢竟然如此缺乏果斷,要知道捉虎容易放虎難啊!”

說話之人正是秦檜的老婆王氏。

這個北宋名相王珪的孫女,不知是遺傳了什麽樣的血氣而生。在她的身上找不到半點當年王珪雍容得有些愚鈍、溫良得不分是非的影子。她陰險刻毒,斬盡殺絕,在某種程度上比秦檜還要兇狠。她以一顆毒婦的險惡私心提醒秦檜,縱然嶽飛是忠誠的,但他被關了這麽久,受盡酷刑與折磨,難道不會起報復心?

寧殺錯,不放過。

秦檜恍然大悟,心中的亂麻瞬間理順。他伸手取過紙筆,隨意寫了一張便條,派人送去了大理寺。

萬俟卨心領神會,很快就交出了一份判決書。“嶽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嶽雲私罪徒”。不知出何用意,給嶽雲留下了一條生路。

這份判決書上交皇宮,出來時卻被趙構稍微改動了一下:“嶽飛特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趙構把一切生路切斷,務必置嶽飛父子於死地。

南宋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是當年的除夕之夜,獄中孤寂的嶽飛突然被帶到大理寺正堂,萬俟卨等人拿出一份供狀讓他畫押。

嶽飛明白這是他最後的時刻了,回望一生,注目眼前,滿腔的怨憤讓他提起筆來,寫下了八個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乾坤朗朗,蒼天在上,怎容得嶽飛受此下場!天日昭昭,世有光明,但光明到底在哪裏?此時,嶽飛對這個世界完全失望,只有把信念、把忠貞、把自己交托給虛無的上蒼來證明!

嶽飛死了。

相傳他被毒死在大理寺院內的一座取名風波的小亭裏。名為風波,其實暗夜無聲。嶽飛死於徹頭徹尾的陰謀裏,沒有一點點的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