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王安石罷相全景回放(第2/9頁)

於是他只是再次強調,只是小事,一點細故,沒什麽大不了!接著就又放眼天下,尋找可以生財致富,教化國民的好辦法去了。

在他身後,當時年僅27歲的皇帝陷入了痛苦的深淵。王安石的態度更加印證了他的擔心,不畏天的人,怎會被天所原諒?這5年來做的事,不僅人不同意,看來連天都反對啊……接下來的時間裏,王安石一如既往地改革做事,宋神宗開始寫罪己詔,承認自己這些年做事對人錯誤深重,請天下臣民共同替他回憶,都錯在了哪裏。

必將改正,爭求上天的諒解,獲得減刑處罰。

詔書經過中書省,王安石還是不在意。有什麽大不了的,水旱災出現,哪個朝代的君主都會這樣做。比如近些時的宋仁宗,除了罪己詔,都能給自己加肉體懲罰,大半夜光腳到外邊站著去。所以神宗皇帝這樣做,也很正常,不會有什麽意外的。

站在王安石的立場上,的確可以這樣想。試問,皇帝是同黨,政跡很突出,外戰超輝煌,政敵?司馬光之流早就被踢出京城,到外地殘喘去了。最近連唯一敢對抗的文彥博都被貶到外地,還有什麽好擔心的?多做事,做好事,把眼前的難關盡快度過去,才能讓年青、心慌的小皇帝鎮定下來。

從而對改革的信心更大!

但是現實狀況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對他不利的事從這時起,一件接一件,不斷地湧現出來。第一個,他的老朋友司馬光從遠方加急送了一份奏章,積極響應皇帝的挑錯號召。

他一共總結了6條,眼光獨到,我們實在有必要一條條地詳細研究,才能看出大名鼎鼎、光輝偉大的司馬溫公有多麽高超。

1,“廣散青苗錢,使民負債日重,而縣官無所得。”——不知他從何得出這種結論。宋史的資料殘破離亂,深究文字絕對沒法證明出誰對誰錯。可是後來人從宏觀上就能辯明真偽。比如這一句,就算是民間因為青苗法苦不堪言,而官府居然一無所得?

那32間封樁庫的錢帛是從哪兒來的?

2,“免上戶之役,斂下戶之錢,以養浮浪之人。”——說得不準確。上戶的役是免了,可一樣交錢。真要是不讓上戶交了,可能就沒這樣嘮叨了。斂下戶之錢不假,可按戶分等,各有稅款,只要不是東明縣事件裏別有用心的人,把等級故意搞混,有什麽不公道的?養浮浪之人,這句是最腦殘的一句話。

按司馬光說,那些無正當職業,無不動產實業的,都是浮浪人。好,東京城裏做小買賣的,夜市上的人,是不是都是浮浪人了呢?這些人就算都浮浪了,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那麽國家出錢,雇傭他們做事,一來有了正當職業和身份。二來這樣做了,他們就都不浮浪了,從此社會加倍安定,難道有什麽不好嗎?!

3,“置市易司,與細民爭利,而實耗散官物。”——簡直邏輯混亂,市易法的確與民間貿易抵觸,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北宋自由商業的高度運轉,走回頭路了。可是要注意,對國家快迅積累資金卻有著極大的好處,軍費,這條最重要的問題,無論是均輸法還是青苗法,都沒有市易法來得快。

司馬光居然選擇無視了,“實耗散官物。”說夢話吧。

4,“中國未治而侵擾四夷,得少失多。”——最讓人忍無可忍的就是這一句。敢情只有自己的國家治理得盡善盡美了,才能走出國門,去收復失地?那樣還需要關注敵人對態,尋找最佳的出兵良機了嗎?最起碼的戰爭常識都沒有,不知這人寫《資治通鑒》時是不是有另外一副腦漿。

另外“侵擾”,用詞多好。作為歷史大師,河湟之地與中國是什麽關系,他居然不知道!“得少失多”,他住的洛陽離邊境更近,吐蕃人和西夏人走得有多近知道不?不知道,那麽閉嘴。知道,說了這些話就是該死。王韶開戰前,這兩國的首腦貴族都開始通婚了!

5,“團練保甲,教習兇器以疲擾農民。”——兇器,看來農民的本份就是種地,刀槍之類東西一律禁止觸摸,以免變得暴戾。嗯,這個想法很好,和後來元朝蒙古人不謀而合,最好是讓農民們提前100多年就七八家合用一把菜刀,那樣就真的“純樸可愛、便於畜養”了。

他怎麽就看不見,沒有保甲法之前,北宋每隔幾年就會鬧一次民變或者兵變,實行保甲法後這幾年裏,沒有一啟造反事件,連帶著民事犯罪率都在下降。在他的眼裏,居然是“疲擾農民”了。就算是疲,也是疲了有特殊身份,知法犯法的人。就算是憂,也只是憂了司馬溫公這樣的“聖賢”!

6,“信狂狡之人,妄興水利,勞民費財。”——讓數字說話吧,“起熙寧三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有奇。”合計約三千六百多萬畝。其中官地約20萬畝。這些土地都是假的?哪來的什麽狂狡之人,怎麽能說到是“妄修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