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千年疑團說青苗(第2/4頁)

為什麽不發生關系,就要看是誰在經商,怎樣經商。聯系到蘇軾的話,就是“自均輸法實行,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為什麽不敢動,是因為均輸法雖然沒有明說是官辦公司,但既然采買,必定出售,一定會和商人們爭利潤的。

請大家鼓掌,他答對了。可以說蘇軾是以一種空前愚蠢的腦子,百分之百的理解了王安石的主張。均輸法要做的就是把商人們的利潤收歸國有,商人們不敢動,正好證明了新法的成功。

有人要說,這不是搞壟斷嗎?打擊自由競爭,這是走歷史的回頭路,把本己興旺發達的宋代商業好生生地扼殺。

對,這種說法也對。只是自由競爭、壟斷主義這樣的名詞是發生在現代社會裏的,與之相匹配的是高昂的現代商業稅。在宋朝時,不管商業怎樣發達,都是相對於其它朝代而言,在主體上它仍然是個農業社會,以農業稅為準收繳的商業稅,能和它的產出相符合嗎?

更何況裏面還有貓膩,大商人上多少稅,怎樣上稅,都是非常有講究的。參考下後來為什麽在名義上與商業半點都不粘邊的大臣、深宮後院裏的皇後、太後、太皇太後們,也都為大商人說話,內幕就太簡單了吧。

不收錢誰幹活兒。

說到底一句話,王安石們是發現國家的問題,解決問題。而這些大商人和他們背後的同夥們,是發現了國家的問題,享受、利用這些問題!

蘇軾之後,又有蘇轍、馮京、謝景溫、李常等人不斷地攻擊均輸法,理由千篇一律,不外乎就是擾亂秩序、法術不正。

不知道所謂的秩序是宋朝哪條法律上所規定的,也不知道正確的法術是什麽,反正王安石和他的同黨們就是不正。

對此神宗沒什麽好臉色,當著國家的公務員,拿著趙家發的工資,卻站在大商人那邊說話,這世上還有天理嗎?沒別的,一個一個的駁斥、趕走,都一邊涼快反省去。

截止到這裏,還只是些小打小鬧,新法實行之後,富弼、司馬光、韓琦、文彥博等等久負盛名威力巨大的大佬們還都沒登場。也許他們在觀望,也許他們在思考,設身處地在當時,處於均輸法剛上台的一兩個月時間內,沒有誰會未蔔先知地知道後來這些人的態度。

另一邊,宋神宗、王安石等變法人物,他們應該做的就是穩住腳步,借著打壓反對派的勢頭,把均輸法推廣全國,讓每一路都做起來。要讓全天下人都看到國庫充足的狀況,最重要的是,要給人們一個適應期,讓他們僵化平穩了100多年的腦子能漸漸地適應改變。

王安石本人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在奏章裏寫過這樣一段話。變法的事,緩變會有利,急做害處多,大家要集思廣議,慢慢地來。變法派內部也是這樣做的,新法的第二條法令關系重大,它涉及到了國家之本——農業。這是最重大的一件事,一個處理不當,就會民不聊生,怨聲載道,甚至改朝換代。

有多少次改朝換代,都是因為農業垮了,百姓們吃不上飯,才鋌而走險,當了暴民。

這項新法名叫“青苗法”,它在史書裏大大有名,甚至於成了王安石變法的代名詞。要解釋它的內容,史書上課本上一個概念接一個概念,一個數字接一個數字,實在煩得很。悄悄地說,我從學校出來後,也有點記不清。

不過要理解,也很容易。說它,必須得跟另一個名詞聯系起來,那就是盛行於隋唐兩代的“常平倉法”。這個法令可以說是一項百分之百為黎民百姓造福的仁政,從哪一點上說,都沒有半點的害處。

它是杆國家特設的天平,當豐收時,國家出錢穩定市價收購,防止谷賤傷農;當災年出現時,國家以低廉的價格賣出,讓人民能吃上飯。

注意它的性質,完全是不盈利型的,是一種國辦的公益事業。那麽問題出現,既然這樣好,為什麽王安石還要變法呢?

這再次驗證了一條真理——世上沒有壞事,只有壞人。無論多好的政策,都要看是由誰去實施。歷朝歷代,國家都由儒家學說統治,雖然有一些獎懲條例,可遠遠達不到監督的力度。常平倉法再好,也被底下的官員們給敗壞了。

這幫人裏比較有良知的是私吞了倉裏糧,比較有經濟頭腦的是把倉裏的糧拿出來,和奸商們勾結,在災年時以屯積、提價等手段賣出,發的不是國難財,是人命財!

同時作為農民來說,他們口糧都成了問題,種子糧怎麽會剩下。於是開春之後,只能去借貸。向誰借,怎麽貸呢?

向富戶借,借高利貸。

高利貸是個可怕的名詞,從古至今從來沒消失過。就在我們的身邊,仍然有。並且一直都保持著濃重的民間色彩,對,通常他們都是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