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權臣的結局(第2/11頁)

  截至乾隆十三年前,張廷玉在政治最高層一直穩如泰山,四十多年從沒有犯過任何錯誤,這在整個中國歷史上是十分罕見的。不能不說,這個人身上確有過人之處。

  首先,張廷玉有過人的才華。張廷玉自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入值南書房,為皇帝起草文件起,就充分表現了出色的秘書天才。雍正即位之初,屢有詔命,皇帝“口授大意,(張廷玉)或於禦前伏地以書,或隔簾授幾,稿就即呈禦覽。每日不下十數次,皆稱旨”。每次雍正口述後不過片刻,張廷玉即可擬就,每日十數次從未出過差錯,其文思之敏捷實非常人所及。

  其次,張廷玉辦事非常勤勉,為皇帝服務不惜心力。史載他晚上退朝後還要點雙燭治事,即使已經就寢,還經常在枕上思索所擬之文,或覺不妥,立即披衣起身改正。他心思縝密,記憶力極強,能將各部院大臣、全國疆吏的出身、經歷,以及各司員府縣甚至胥吏的姓名、籍貫絲毫不差地說出來,就像一個活档案庫。對其辦事能力,雍正帝曾這樣稱贊:“爾一日所辦,在他人十日所不能也。”(《澄懷園語》卷一)

  當然,這只是他仕途成功的一半原因,另一半則與才華無關。

  張廷玉是康熙時期的大學士張英的兒子,這是他人所不能及的先天優越之處。張英是清代著名大臣,因為“縝密恪勤”,深得康熙欣賞,被提拔為一朝“宰輔”,在政治高層數十年如魚得水。為了讓張廷玉繼續光大家門,張英言傳身教,傳授給他大量做官的獨門心法,所以剛剛進入仕途的張廷玉就將成熟老練的風姿展現在朝廷之上,引起了康熙皇帝的特別注意,年紀輕輕,卻已深通“為臣之道”與“保身之術”。

  熟讀經史而又得到父親獨門秘傳的張廷玉早就認識到,為臣之道不外兩個重點:一方面要能從君主那裏成功地獵取功名富貴,另一方面又要不為皇帝這只猛虎所傷。

  這就好比火中取栗,實在是一個高難度動作。

  張廷玉深知,皇帝最防備的,是大臣的私心。在明主面前,只有以退為進,以無求為求,以無私來營私,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他為官數十年,處處事事都從皇帝的角度出發去考慮和判斷,從不露骨主動地為自己牟取私利。朝廷上下公認他為人淡泊寧靜,氣質和平。乾隆皇帝誇獎他“風度如九齡”。他平日生活無聲色之嗜,辦事出於公心,從來沒有貪瀆指控。他做主考官時,有人欲通關節,以微詞試探,他賦詩以辭道:“簾前月色明如晝,莫作人間幕夜看。”

  當然,越是這樣皇帝越不會讓他吃虧。因為他清廉,雍正皇帝先後多次對他進行賞賜,賜銀動輒上萬兩,還給了一所當鋪,讓他補貼生活。因為他從不主動為自己的親人牟取私利,所以皇帝對於他的子弟親戚的仕進也多有照顧。但皇帝越施恩,他就越謙退,皇帝每有獎賞,他必盡力遜讓。雍正十一年(1733年)其長子張若靄高中一甲三名探花,張廷玉聞知“驚懼失措”,立刻面見皇帝,“免冠叩首”,以自己家世受皇恩,科舉很盛,請求皇帝降低其子的名次。張廷玉說,“天下人才眾多,三年大比,莫不望為鼎甲,官宦之子不應占天下寒士之先”。雍正大為感動,經他懇請,特將張若靄改為二甲一名,並把此事前後情由在諭旨中加以公布,表揚張氏的公忠體國。(《張廷玉年譜》)

  除了以上這些原因,張廷玉身上還有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柔”與“順”。

  張廷玉對歷代大臣得禍之由深有研究。他認為,做高級大臣最忌諱的有以下幾點:

  一是性格過於剛直,比如比幹和海瑞。他們不講方式方法地與天子作對,下場當然悲慘。

  二是做事過於講原則,比如嶽飛。他只從國家民族角度去考慮問題,卻不顧及帝王個人心理隱私,以社會正義去挑戰帝王的一己之私,終至非死不可。

  三是權力過大,不知謹慎。歷史上倒黴的權臣多是由此。皇帝與大臣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不同,性格氣質思維方式及個人偏好不同,不可能事事都想到一起。與皇帝意見相左之事既多,不免日久生怨,積隙成仇。

  第四點則比較有清朝特色,那就是由於大臣們因為“好名”而獲罪。專制主義發展到清代,連儒學的人格追求,也成了專制極度擴張的妨礙。原因很簡單。儒學固然有維護“綱常”的一面,同時也有追求自我完善,要求人格獨立的一面。儒學一方面要求其信徒盡力為皇帝服務,同時也要求他們不能放棄對自己人格尊嚴的堅持和精神價值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