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國家建構的正當性來源(第2/14頁)

綜合起來看,晚清以後政治正當性的大變局,體現在五個方面:

首先是對政治的理解發生了變化。在儒家古典思想中,政治是道德的延伸,內聖外王,政治背後的正當性標準不是政治本身,而是德性,而德性既是民意,又是天道,具有終極性價值。現代性最大的變化,乃是政治與道德分離,公共生活與道德生活分離,政治不再需要道德的源頭,不再需要上帝、天命、自然這些超越性源頭,而成為一項世俗性的事務。於是,政治正當性終於成為了一個嚴重的問題:上帝死了以後,天命、天道、天理式微之後,人成為政治世界的主體,那麽,人如何自我立法?如何為世俗的政治重建正當性的基礎?

由此便產生了第二個變化:超越的正當性變為世俗的正當性。天理的世界觀被公理世界觀替代,天德的正當性也轉變為歷史的正當性。晚清以後,政治不再從超越的天命、天道和天理之中獲得其德性的正當性,轉而從人自身的歷史,從進化的、文明的歷史進程之中尋找正當性的源頭。晚清出現的公理,雖然從傳統的天理演化而來,但已經世俗化了,其背後不再是一個以宇宙為中心的、有意義的有機世界,而是一個以人為中心的機械論的物理世界。世界是進化的,也是有目的的,現代政治是否正當,要看其是否符合歷史演化的法則和目的。

第三個變化是個人、自由和權利成為衡量政治是否正當的基本價值和尺度。古代中國的政治正當性是建立在關系基礎上的,即是否可以建立一個天下歸仁的禮治秩序,因而“仁”和“大同”成為最高的價值理想。從明代王學中開始萌芽的個體意識和明末的自然人性論到晚清通過西方思想的催化,發酵為個人、自由和權利的新的價值觀。晚清的“仁學”世界觀中發展出“自我”和“自由”的價值,“善”的觀念演化為“權利”的觀念,“個人”伴隨著“民族國家”的概念同時誕生。政治秩序是否正當,在於是否為每個國民提供了個性的自由發展、是否落實了個人權利。於是立憲與否便成為正當性的重要標志,立憲是上述基本價值的制度性保障。

第四個變化是到近代以後權力的來源成為政治是否正當的核心問題。如前所述,在古代中國,政治的核心問題是:如何統治才是正當的、符合天意和民心的。而到近代由於民權運動的突起,發生了一個革命性的變革:政治正當性的核心問題不再是如何統治,而是統治者的權力是否得到了人民的授權和同意。由此從民本的正當性(民本主義)轉化為民主的正當性(人民主權論)。人民從過去只是被代表的客體,成為政治的主體。不過,人民的意志究竟是什麽?是清末民初所說的公理,還是五四時期流行的公意,或者是後來取而代之的民意?從公理到公意再到民意的歷史演變來看,雖然它們都是人民意志的體現,但其內涵的客觀性和抽象性依次減弱,而主觀性和流變性逐漸遞增,因此也給了民本正當性一個重新翻盤的空間,統治者只要宣稱代表民意,便可以民本正當性冒充民主的正當性,或者以民粹主義的名義行專制主義之實。

最後是國家富強成為政治正當性的重要來源之一。如前所述,儒家的政治正當性主要建立在統治的動機(義)基礎之上,而統治的效用(利)一直是潛伏的支流。晚清以後,經世潮流大興,儒家內部的功利主義支流經過洋務運動的刺激,逐漸演化為主流,並進一步以法家的富國強兵作為追求的目標。效益主義的政治正當性,在近代中國有兩個標準:一是國家的獨立和富強,二是建立穩定的統一秩序。不僅在統治者那裏,而且在知識分子內部,這種效益主義的正當性一直有廣泛的傳播和市場。

在上述晚清以後五大變化趨勢之中,可以看到在經歷傳統正當性危機的同時,近代中國的思想家們也在逐步重建新的政治正當性軸心。新的政治正當性以“去道德化”為時代標志,以世俗化的歷史主義目的論為知識背景,確立了三個重要的正當性軸心:自由之正當性、民主之正當性和富強之正當性,並分別形成了自由主義、民主主義和國家主義這三種近代中國重要的政治思潮。

個人自由、政治民主和國家富強,這是三種現代的政治價值,彼此之間有密切的互動和相關關系。比如,自由主義的民主,便同時包含了自由和民主這兩種政治價值。在晚清,當這些新的價值在嚴復、梁啟超等啟蒙思想家那裏出現的時候,彼此之間也是互相包含、尚未分化的。然而,這些價值畢竟代表了不同的發展取向,很快地,民主主義與國家主義便發生了沖突,最後自由主義與民主主義也分道揚鑣。這些思潮之間的分化,並非自由、民主和富強諸價值的絕對沖突,而是取決於當這些價值發生內在沖突的時候,究竟何為優先的選擇,國家主義選擇的是國家的富強,民主主義看重的是權力的來源,而自由主義更重視的是通過立憲維護個人權利。從清末到民國,民權與國權的爭論一直不絕如縷,而到1940年代後半期,本來一直是結為一體的自由民主主義內部也發生了分化,形成要憲政還是要民主的大抉擇。在洶湧而起的民主大潮和國家動亂之中,民主壓倒了自由,憲政屈從於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