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編 現代中國的國家建構(第2/12頁)

共和與立憲的論戰,是一場民主與憲政之爭。民主與憲政,雖然在理論上並不沖突,但一個與權力有關,另一個與權威有關。民主所提供的只是具體的統治(某個朝廷或政府)之權力的正當,即統治之權力是否得到人民的授權,其統治的效績是否符合被統治者的利益和願望。而立憲提供的是整個政治共同體的根本的、長時段的正當性問題,即什麽樣的共同體組成原則和制度方式是可以被自願接受的,合乎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共同意志的。公共權力的權威,要看其是否符合共同體成員公認的“法”,在過去這個公認的“法”,是神法或天理,到了近代,則轉換為政治共同體的根本大法——憲法。

中國古代政治權威的來源是雙重的:天道和民意。天道是權威的終極的、超越的源頭,但在現實世界之中,天道又只能經過民意體現,民意與天意內在相通。到了近代,這雙重一體化的政治權威發生了變化,也產生了分離:天道之權威轉變為公理和公意,由此形成了憲法的權威;民意之權威轉變為權力的來源,現代的政治權力必須來自人民的認可和授權,由此形成了民主。在古代中國,天道和民意是不可分離的,但到近代轉換為憲政和民主之後,二者發生了歷史的分離。這一分離,按照阿倫特的理解,本來是現代政治的內在之義,即權威與權力的二元化:政治權威來自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治權力來自民主——人民的授權。

到了晚清,由於權力、權威一體化的君主專制發生了危機,權力與權威也由此發生分離,於是當需要變革政治秩序的時候,革命派與立憲派所抓住的,分別是權力與權威的兩端。革命與改良大論戰表面爭的是民主共和還是君主立憲,其背後的實質卻是政治秩序的正當性究竟以何為基礎:是權力的來源,還是立憲的權威?

革命派相信,只要用民主推翻專制,就將會出現一個完美無缺的共和國。《江蘇》雜志一篇文章熱烈地憧憬說:“吾國實有由專制而變為民主之大希望者也。……新國家既立人皆平等,更無人敢出而獨攬大權,二十世紀中,必現出一完美無缺之民族的共和國耳。”[2]在晚清,革命派迷戀共和,崇拜民主,他們雖然不反對立憲,但堅信只要共和了,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憲政大可緩行一步。孫中山設計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革命論,乃是這一思路的結果,革命成功之後,由於槍杆子和政權掌握在革命黨手裏,由革命黨代表人民實行軍法、約法之治,憲法之治可以推遲到第三期實行。[3]陳天華也有相同的看法,認為“欲救中國惟有興民權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則先之以開明專制,以為興民權改民主之預備”[4]。陳天華這裏說的“開明專制”,與孫中山的軍政、訓政同義,由革命黨獨攬大權。只要政權握在人民的代表革命黨人手中,便可走向民主的理想烏托邦社會。由此可以看到,辛亥革命之後,國民黨之所以對內閣權力的重視超過對立憲的重視,孫中山在宋教仁案之後不訴諸法治,而是直接發動二次革命,有其自晚清以來的依賴路徑:不相信立憲與憲政,迷戀對國家最高權力的掌控——不管通過體制內的議會民主制還是體制外的革命方式。

相比於革命派,立憲派對由革命建立起來的共和制度充滿了憂慮,他們不是反對共和,而是擔心缺乏憲政的共和制度會以人民的名義執行新的專制。梁啟超引用德國政治學家伯倫知理的話說:“因於習慣而得共和政體者常安,因於革命而得共和政體者常危。”古代羅馬和近代法國的歷史表明,革命之後,社會紛亂,非一強大之主權,則不能恢復秩序。於是民主專制政體應運而生。其起始於一非常之豪傑,假軍隊之力,攬一國之實權。亂世之中,國民厭自由如腐鼠,渴望篡權者統一天下,萬眾視線,集彼於一身。在民主專制之下,有憲法,不過一空文耳,有議會,只是拌食之工具也。然而,復辟了的專制,久而久之,亦失人心。除了再革命之外,別無他途。於是國運處於不斷的治亂循環之中,萬劫不復。[5]梁任公的這番危言,最早發表於1903年,兩年後與革命派論戰時,他又強調了一遍。然而,他的那些血氣方剛的年輕對手們,從汪精衛到胡漢民,對革命充滿了膜拜之情,對共和前景也是滿腦子的烏托邦想象,如何聽得進一個熟讀中外歷史的智者之言。果然,民國之後的變局,讓梁啟超十年前的警告不幸而言中。

在晚清思想界和青年知識分子那裏,革命已經成為風靡一時的時代狂飆,無名小卒鄒容的《革命軍》甫一問世,便洛陽紙貴。“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爭存爭亡過渡時代之要義也。革命者,順乎天而應乎人者也。”[6]革命如此波濤洶湧,作為立憲派思想領袖的梁啟超,也不敢完全站在其對立面,他巧妙地接過革命的旗幟,將立憲稱為一場政治革命,以此與革命派的種族革命對抗。他說:“政治革命,革專制而成立憲之謂也。”無論是君主立憲,還是共和立憲,皆是專制的對立面,皆為政治革命。[7]梁任公思路很清楚:專制與非專制的區別,不在於有無君主,是否民主,而是有無憲法,是否實行憲政。[8]在革命派看來,專制的敵人是共和,只要通過革命實現民主,專制就會一去不復返。但梁啟超從法國革命史中發現,民主也同樣會造就民粹專制,比民主更重要的,是立憲,不管權力在君主還是人民手中,只要權力之上有憲法,按照憲政制衡權力,就可以避免專制復辟,更重要的,乃是為政治秩序建立一個新的權威——立憲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