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為國族的中華民族

什麽是中國?什麽是中華民族?這些有關國家與民族認同的問題,長期以來並非自明,至今仍有很多爭論。費孝通先生關於中華民族是多元一體、有一個從自在到自為的發展過程的經典看法被學術界普遍接受,但問題在於,作為“一體”的中華“民族”,與作為“多元”的各“民族”(如漢、滿、蒙、藏、回)在概念上有何不同?漢民族的文化認同可以直接等同於中華民族的國族認同嗎?而作為國族的中華民族究竟何時出現和形成,它需要什麽樣的制度性條件?本章將對這一問題作初步的探討,並且試圖澄清學界流行的一些未必確切的習慣說法。

一、族群、民族與國族

近代中國的思想家,從梁啟超到梁漱溟,大都認為古代中國只有家國天下,並沒有近代意義上的國家。那麽,在古代中國,有沒有一個我們現在所說的中華民族呢?費孝通先生的看法是,古代的中華民族尚處於自在的狀態,要到近代受到外國列強侵略之後,才發展成一個多元一體的自為的民族。[1]葛兆光教授則特別重視“唐宋轉向”,認為到了宋代,“古代中國相當長時期內關於民族、國家和天下的朝貢體制和華夷觀念,正是在這一時代,發生了重要的變化,在自我中心的天下主義遭遇挫折的時候,自我中心的民族主義開始興起”。[2]

宋代之後,中國果然出現了類似近代的民族意識嗎?在古代中國,難道真的已有一個處於自在狀態(即所謂不自覺)的中華民族了嗎?要討論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清三個不同的概念:族群(ethnic group)、民族(nation)和國族(state nation)。長期以來,因為學術界在運用民族這個概念的時候,不自覺地將它與族群和國族這兩個概念混淆,遂形成了關於中華民族何時形成的種種爭議。

關於這三個概念的區別,英國民族主義研究權威學者安東尼·史密斯對此有明確的界定。他指出:

民族不是族群,因為盡管兩者有某種重合,都屬於同一現象家族(擁有集體文化認同),但是,族群通常沒有政治目標,並且在很多情況下沒有公共文化,且由於族群並不一定要有形地擁有其歷史疆域,因此它甚至沒有疆域空間。而民族則至少要在相當的一個時期,必須通過擁有它自己的故鄉來把自己構建成民族,而且為了立志成為民族並被承認為民族,它需要發展某種公共文化以及追求相當程度的自決。另一方面,就如我們所見到的,民族並不一定要擁有一個自己的主權國家,但需要在對自己故鄉有形占有的同時,立志爭取自治。[3]

史密斯對於民族與族群的區分,核心在於三點:是否有自己確定的居住疆域,是否有規範的公共文化,是否追求政治上的自決。從這個標準來看,1949年之後中國所確定的56個民族,將藏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界定為民族並賦予他們法律上的區域自決顯然是合理的,但其他大多數的少數民族,要麽在歷史傳統上缺乏規範的公共文化和政治目標,要麽早已流散各地、沒有自己固定的居住疆域,應該將他們界定為族群而非民族更為確切。也就是說,在中國的疆域之內,存在著包括漢族、藏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多個民族,也存在著眾多不同的族群,他們共同構成了一個被稱為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國族。

那麽所謂的國族與一般的民族又區別何在?史密斯認為,盡管近代所建立的民族國家在理念上所追求的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但事實上,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多多少少都是多民族、多族群國家,他們渴望民族一統並且尋求通過調適和整合,將不同的族群變為統一的國族。所謂的國族,就是“多族群國家渴望民族一統並且尋求通過調適和整合將不同的族群變為統一的民族(但不是同質化)”。[4]這意味著,國族與一般的民族不同,民族所追求的不一定是獨立的國家以及國家主權,而只是民族區域內部的政治自決,但國族卻與擁有獨立主權的民族國家密切相關,它所想象的是在一個民族國家內部,將各種不同的民族和族群整合為與國家同等的同一個民族。對於那些多民族、多族群的國家來說,“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可能是奢望,但這一理念的真正蘊涵應該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即在國家內部通過經濟和文化的融合,不同民族被整合為同一個國族,比如我們現在看到的美利堅民族,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民族,而是與近代的美國憲法和體制密不可分,多種族、多族群整合為一體的國族。近代的民族主義(nationalism)所指向的,都不是那些一般人類學、民族學意義上的原生性民族,而是具有建國沖動的、與近代國家密切相關的國族。然而,在晚清從日本引進“民族”(nation)這個詞的過程之中,並沒有區分民族與國族的不同。日本是一個單一民族的國家,因此民族與國族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但中國作為一個多民族的帝國,內部包涵著眾多的民族與族群。正如王珂分析的那樣,因為在引進民族這個概念的時候,將僅僅擁有民族自決權的民族與擁有國家獨立主權的國族混為一談,由此埋下了延續至今的概念上的混亂和現實中的困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