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鑒鏡(第7/15頁)

由於王治馨在警界的廣泛人脈以及與趙秉鈞的密切關系,在他被捕之後,許多人為之求情,請求袁世凱“念舊部之誼,貸其一死”。貪贓納賄,本是晚清和北洋官場上司空見慣的事,但對於懲辦王治馨一案,袁世凱卻很有決心。在外界看來,他是要拿王治馨開刀,祭奠其為整飭吏治而打出的反腐大旗,其實內幕真相遠不止如此,中間還摻雜了私人恩怨和政治因素。

王治馨和袁世凱是有過節的。那是1913年3月20日,國會中反對黨領袖宋教仁倒在上海火車站月台的血泊中,一時輿論嘩然,指斥袁世凱、趙秉鈞為幕後元兇。袁世凱自然加以撇清,真假莫辨之際,王治馨在不同場合發表了不合時宜的談話,聲稱宋教仁之死,趙秉鈞不應該負責,應另有其人。此言一出,好像是為趙辯解,但實質卻是將嫌疑指向了袁。王治馨竟敢出賣袁大總統,他也真是活膩了。

於是,袁世凱收到肅政史呈上的王治馨貪瀆報告後,如獲至寶。馬上批復,由大理院開庭判決,處以死刑。從判決到執行,沒超過24小時,辦理之迅速,前所未有。

此外,雖然平政院和肅政廳都有監察職能,大總統對其裁判卻有最後的決定權,因此,它們實際上是袁世凱的禦用機關。袁世凱暴死後,1916年6月13日,“辮子軍”統帥張勛鬧復辟,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肅政廳也同時被裁撤了。

腐敗玩到極致

肅政廳裁撤後,北洋政府機構的監察職能明顯弱化,加上大總統獨裁權力日益加強,歷屆軍閥政府走馬燈似地更叠。黎元洪、段祺瑞、馮國璋、曹錕等各屆總統,都曾公開地進行各種賄買和貪汙。國會多次被解散,貪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上梁不正下梁歪,各級政府機構和普通官吏的貪汙腐敗行為也不可計數。其中,最為“高端大氣上档次”的行賄和貪汙受賄案,當屬曹錕賄選總統。

曹錕是在袁世凱死後被擁為直系軍閥首領的。為趕走黎元洪,登上大總統寶座,直系軍閥紛紛發出要進行總統選舉的呼聲。

根據《總統選舉法》規定,總統選舉會必須有參、眾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出席才能召開,當時的國會議員共有870名,也就是說,總統選舉會的法定出席人數至少應有580名。而為了抵制曹錕發起的總統選舉,孫中山派人到北京活動,歡迎議員們南下廣州;軍閥盧永祥也派人到天津設立議員執行處,以每月300元薪金的待遇動員議員南下上海;東三省議員也隨張作霖回到了東北。這樣,總統選舉終因人數不足而無法舉行。

1923年6月上旬,曹錕見無法利用正常政治秩序達到自己當總統的企圖,於是就招募流氓組成“公民團”,天天組織集會,要求黎元洪“即日下台”,又唆使馮玉祥等中級軍官300人到黎元洪家索要軍餉,逼迫威脅,動搖其意志。6月13日,黎元洪在紛擾之中被迫出走天津。

同時,為了把出走的議員們拉回北京,曹錕決定用金錢來收買選票,他在甘石橋成立了“議員俱樂部”,以眾議院議長吳景濂一手包辦,掀開了賄選大幕。

為了籌措賄選經費,曹錕手下到處搜刮。如曹錕四弟曹銳借口籌款,株連到很多無辜的人,大名商會副會長馮化遠被誣告為“制毒販”,逼罰10萬元,最後被嚇出精神病而死;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也被他以籌措軍費為名肆意提取資金,交易所最終不支倒閉;曹錕另以借軍餉為名,通令所屬170個縣份,分大中小3級,每縣籌借1萬元到3萬元不等,搜刮民脂膏血,以供其賄選支用。諸如此種,斂財手段多不勝數,共計籌措到1350多萬元。金錢的“魅力”確實吸引了許多議員,他們陸續返回北京。

湊足法定大選出席議員的人數是必須的,當局臨時決定:即使不給曹錕投票,但出席會議者也發給5000元支票一張。10月5日總統選舉當天,北京全城軍警憲一齊出動,在會場外荷槍實彈監視議員。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投票總數為590張,曹錕得票480張,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五任大總統。

曹錕以金錢鈔票為階梯,終於爬上了夢寐以求的總統寶座。他的上位,實在是民國歷史上最高級別的貪腐鬧劇。

賄選不得人心

歷史總是在曲折中前進。辛亥革命之後,中國順應世界大勢走向共和,袁世凱帝制自為的倒行逆施和張勛復辟的醜劇都只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到了後袁世凱時代,向來信奉“有槍就是草頭王”的北洋軍閥們,居然也“臣服”在共和體制的法律秩序面前,對施行暴力和專制感到心怯而“低頭”,因此不惜大量動用金錢制造輿論,百般討好議員。賄選是選舉的大敵,在選舉人被賄買的情況下,就不可能有公平的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