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4頁)

“對,我記得清清楚楚,沒人來過。絕對沒有。她轉身繼續清洗。

“這麽說來,我是大約三點鐘帶著紙箱離開的,我前腳走,你後腳就跟著來了,呆到——呃——大約四點?”

“對呀。”她用洗碗帕擦幹雙手,然後折好帕子,放進了碗櫃。

“然後我回來發現露絲是在大約四點半,”我接著說。“這就是說,除非有人在這半個鐘頭之間來過——”

“那只耳環對你來說,肯定是意義非凡吧。”她的臉色柔和下來。

我兩眼一眨:不能再說這個話題了。“算了,不就是一只耳環嗎?咱們還是走吧。”

她笑了笑,環顧一下露絲的廚房,好像這是她最後的告別。那一刻我明白了:她的打掃和清理,是對老朋友最後的悼念。

回到車裏,我攏起了一綹頭發。從我離開到返回發現露絲的屍體,只有雪莉去過露絲·弗萊希曼家,即使有別人,也只可能在四點到四點半之間。那以後沒人進去過。但我離開時,有兩個男人一直潛伏在露絲的屋子外面,再以後就是本·辛克萊的紙箱不見了,而且露絲·弗萊希曼也死了。

記得卡爾·榮格3說過,巧合之事,必有緣故;越是違反常理的巧合,越有可能並非偶然。我不能證明榮格的觀點,但我覺得,發生在我家的盜竊案並不像是隨機發生的,而且弗萊希曼太太獨自在家的半個小時也值得注意。有人急於想要本·砸腦袋的遺物,不惜擅自闖入;當時露絲·弗萊希曼正在屋裏;一小時後露絲就死了。

我竭力回憶,想要記起潛伏在露絲家外面坐著兩個男子的那輛車。淺色……很舊的,好像是一輛卡特拉斯。我掏出手機,開始摁奧馬裏的號碼,接著又斷開了。他會問我要證據,可我並沒有,就連那輛車的具體情況也說不出。

於是我打開電話查看留言。有一條來自凱倫·畢曉普;她是我的客戶,中西部互惠保險公司的。他們的服務器肯定是出毛病了。她說收到了我的郵件,附件裏的腳本卻沒有。問我能否重發。

我現在全靠電子郵件:收發視頻節目腳本啦,與人交換意見啦,各種副本抄本啦,甚至發票等等;而且幾乎所有的調查都依靠網絡。除了入門階段遇到過一些麻煩,現在我一般都能避免技術性的故障。因為常常聽到一些網絡安全事故引起的麻煩,所以我對於網絡空間始終都懷有一絲戒心;這就有點兒像是對一個所愛的人,你總是覺得他有某種陰暗面,但還未見到過。但願此刻並非這種情況。我發動車子向北駛往圖伊大道。就在我向西轉向艾登斯的時候,哺哺的身影突然出現在我的腦海裏。“他也給你發郵件嗎?”

砸腦袋居然還要給別人發電子郵件!是哺哺在幫他。或許哺哺知道一些內情。我立即調轉車頭。

站在大理石櫃台後面的那位圖書館工作人員,此刻正與一位白發男子聊天;白發老者一手握著拐杖,另一手抱著一摞書。墻上的掛鐘剛好過了三點。我四下看了看,哺哺不在。圖書管理員有關天氣的長論一完,白發老人便一瘸一拐地從我身邊走過去了。

我連忙靠近櫃台,彬彬有禮地問道:“請問,您今天見到哺哺了嗎?”她把夾鼻眼鏡往上一推,盯著我。看來,她簡直沒認出我。“誰?”

“就是戴著喬治城棒球隊帽子和金色耳釘的孩子,愛玩電腦的那個?”

“哦,你說的是克拉倫斯呀。”她讓夾鼻眼鏡掉下來一些。“他今天沒來。”

話說完了,我還站著不動,想著她還會說一句寒暄的話,但她一聲不吭。我把電話號碼給她,請她下次見到哺哺時交給那孩子。她轉過身去。

走到外面,烤羊肉串的香味把我引到了大街的轉角處。我買了一份希臘烤肉卷,夾上洋蔥和西紅柿,吃了起來。我正擦著手上的油脂,突然看見一個黑人少年穿著運動服、頭戴喬治城棒球隊帽子、背著背包,行走在兩輛小車之間——正是哺哺!我連忙跑出餐館,邊跑邊揮舞著餐巾紙。

他向對面沖去,似乎估計到我要找他,而他並不想趟這趟渾水。

“哺哺,等一下!”我彎來繞去地穿過車流,跨過了大街。

他顯出猶豫的神情。

我必須想出妙招,而且要快!

我一邊使勁兒把嘴裏的東西吞下去——這兒有個1000美元的東西呢——一邊掏出砸腦袋的那個芝寶打火機。“我有樣東西要給你。”接著舉在手裏。“你知道這是什麽嗎?”

陽光下,手裏銀光閃爍。他眯起雙眼。“打火機,老兄。”

“不錯;不過這可不是普通的打火機。仔細瞧瞧。”我遞給他。“看見那雕刻的圖像,那個男人靠著路燈杆子的嗎?他怎麽會拼命似的斜靠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