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上北京告禦狀(第2/6頁)

胡雪巖,名光墉,字雪巖。他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徽商,其人生經歷跌宕起伏,充滿了傳奇色彩:他本貧窮出身,幼年幫人放牛為生,長成後從錢莊學徒開始做起,通過結交朝中權貴顯要王有齡、左宗棠等人,納粟助賑,為朝廷效力,一躍成為顯赫一時的紅頂商人。其勢力最盛時,整個江浙商業都在其操縱下,資金達兩千萬兩以上,田地在萬畝以上。

楊乃武案發生時,胡雪巖正在杭州籌辦胡慶余堂中藥店。他有一個幕友名叫吳以同,剛好與楊乃武是同科舉人。吳以同與楊乃武相交頗深,知其為人正派,此案必有蹊蹺。他將楊乃武的情況告訴了胡雪巖。尤其當胡雪巖得知楊乃武姐楊菊貞正準備二次進京、冒死上告時,深為感動。他派人將楊菊貞接到自己的住處,表示願盡綿薄之力,資助她上京的全部費用。

正在這個時候,浙江籍官員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因丁憂期滿,準備起程回京。胡雪巖為其餞行時,有意讓吳以同作陪,席間趁機說了楊乃武一案的經過。夏同善深為震驚,當即答應要鼎力相助。

同治十三年(1874)七月,楊乃武妻子詹彩鳳帶著母家幫工姚士法再次進京告狀。到達北京後,二人先去找了夏同善,夏同善暗中指點二人不要再將申訴狀交給都察院,而是轉交給步軍統領衙門。申訴狀遞進去後,更是被《申報》以《浙江余杭楊氏二次叩閽原呈底稿》為題全文刊登出來。尤其《申報》還進一步地比較中國與西方國家的法律現狀,對於中國司法中的秘密審訊、濫用刑罰和官官相護等弊端給予了強烈的抨擊。一時間,朝野上下都在談論楊乃武一案。步軍統領衙門倍感壓力,便將申訴狀上奏慈禧太後和同治皇帝。不久,諭旨下達,要求浙江巡撫與浙江按察使重新復查此案。

浙江巡撫楊昌浚接到諭令後,為了表示不先入為主,秉公執法,不枉不濫,將案子委托給新到任的湖州知府錫光和紹興知府龔嘉俊、富陽知縣許嘉德、黃巖知縣陳寶善四人共同審理。此次復審,楊乃武見審訊官員換了一撥新人,料到事情有了轉機,便立即推翻原供,聲稱自己與此案根本沒有任何關系。小白菜見這次沒有動刑,也趁機翻供,堅決否認自己毒死了丈夫。

錫光雖然剛剛到任,卻是個老滑頭,一看情況不妙,審了一次後就托詞不再參與,審訊官就剩下了紹興知府龔嘉俊和知縣許嘉德、陳寶善。但審了幾次,兩名主犯就是不認罪,三名審訊官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正是尷尬之際,同治皇帝突然駕崩,全國舉哀,審案就此暫停。拖了一段時間後,三名審訊官也不管案件依然懸而未決,主動向楊昌浚遞了辭呈,請求另派大員來審理。

光緒元年(1875)正月二十日,光緒皇帝(帝名載湉,醇親王奕譞子)即位,年僅四歲,由慈禧太後垂簾聽政。本來新皇帝即位,照例要大赦天下,但楊乃武、小白菜一案因審而未結,且案情重大,悖逆人倫(古代妻子殺死丈夫是以下犯上,被視為“逆倫”),因而不在特赦之列。不過之前審案時楊乃武、小白菜雙雙翻供的消息已經被《申報》報道出來,由於案情反復,撲朔迷離,引來朝野矚目。朝中不少大臣尤其是一些浙江籍京官開始密切關注此事。本來一樁單純的刑事案件,終於因為有朝中官員的介入,而引入了錯綜復雜的黨爭背景。

光緒元年(1875)四月二十四日,刑部給事中王書瑞(浙江長興人)率先上疏彈劾浙江巡撫楊昌浚等人“復審重案,意存瞻徇”,指責浙江官員是有意拖延案情,目的就是要讓楊乃武、小白菜二犯和相關證人不堪折磨,瘐死在大牢中,從而可以草率結案,維持原判,以利考成(指官吏的升遷降貶)。王書瑞還進一步分析了造成這一現象的深層原因,說是楊昌浚明顯懷有私心,以致“明知事有冤抑,只以回護同官,礙難從實辦理,不承審此案,現俱設法脫身。以致日久未能昭雪”,並指出如果繼續拖延,只會給楊昌浚機會讓他暗中布置殺楊乃武、小白菜等人滅口。

這一奏疏言辭非常尖銳,矛頭直指浙江巡撫楊昌浚。而且王書瑞奏疏上後,京官應者雲集,紛紛緊跟著上書彈劾。楊昌浚一時間成為眾矢之的,不得不上書為自己辯護,說決非有意遷延案情,實在是因恰逢封篆,又遇上國恤,兼有本省科考;又指出楊乃武、小白菜雖然翻供,但藥鋪老板“錢寶生”供詞始終如一;楊乃武家人還多次到藥鋪鬧事,脅迫“錢寶生”翻供。

盡管如此,由於此案鬧得朝野聳動、家喻戶曉,受到的關注度實在太高,慈禧太後還是決定不理睬楊昌浚的辯護,派剛簡放浙江學政的禮部侍郎胡瑞瀾(湖北武昌人)就近復審,並嚴命楊昌浚好生看管犯人和證人,一旦有瘐斃發生,將給予嚴懲。這裏特別要強調一句,楊昌浚(湖南湘鄉人)是湘軍的重要將領。關於湘軍與中央朝廷的矛盾,《刺馬案》中已經有明述。實際上,從政治力量開始介入楊乃武和小白菜案後,更為復雜的暗中角力就已經開始了。案情開始籠罩上一片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