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悲多歡少的結局

楊乃武小白菜一案真相大白後,剩下的就是結案量刑的問題。對於犯人、證人還好說,對於之前歷次承審官員的處理就是個難題了。尤其是楊昌浚、胡瑞瀾這樣的一品大員,身後還有湘軍做靠山,要下決心查辦,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說之前的黨爭還只是潮流暗湧的話,隨著案情的明朗,朝中大臣很快就分成了兩派,派系爭鬥公開化了。

一派以大學士翁同龢,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張家驤為首,主張對浙江承審官員嚴懲不貸。這一派多是浙江、江蘇人,稱為江浙派。又因為大多是文臣諫官,因而被稱為朝議派。

另一派則認為刑部審驗不足為憑,應該維持楊昌浚、胡瑞瀾原判。這一派以湖南、湖北籍大臣居多,稱兩湖派。因掌握地方實權,又稱為實力派。不過他們的首腦人物,並非兩湖人士,而是貴州平遠人丁寶楨。

丁寶楨的出現十分富有戲劇性。他當時任四川總督,剛好回京城辦事,聽說刑部在海會寺當眾開棺驗屍後,立即氣勢洶洶地趕去刑部,斥責刑部尚書桑春榮老耄糊塗,說葛品連已經埋到地下三年,毒氣早已消失,不能憑屍骨呈現黃色就認定不是中毒死亡,而是應該維持楊昌浚原判。還大發雷霆地說:“這個鐵案如果要翻,將來沒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沒有人肯為皇上出力辦事了。”當時桑春榮已經寫好了參革各承審大員的奏疏,丁寶楨聲色俱厲的態度當即就把他嚇壞了,竟然當場答應先壓下奏疏,慎重研究後再說。

丁寶楨聲名鵲起、令天下人刮目相看是在同治八年(1869)。那一年的七月,慈禧太後派親信太監安德海出京,被當時還是山東巡撫的丁寶楨抓住後就地正法。因為這一件事,京官都十分畏懼丁寶楨。更有一種傳說廣為流傳,說在背後支持丁寶楨的就是恭親王奕訢和慈安太後。正因為如此,丁寶楨大鬧刑部的直接介入令楊乃武小白菜結案的局面更加復雜化,此時已經不僅僅是中央朝廷與湘軍軍事集團之間的爭鬥那麽簡單,傳說恭親王奕訢和慈安太後均有意趁此機會打壓慈禧太後,所以丁寶楨才氣焰極盛。

正因為涉及種種勢力,慈禧太後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無論偏袒哪派,另一派都不會答應。就在這位帝國的最高執政者猶豫不決的時候,都察院禦史王昕上了一道奏折,這就是著名的《奏楊乃武葛畢氏冤案折》。奏折全文如下:

伏讀本月(光緒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諭:刑部奏承審要案復驗明確一折,浙江余杭縣民人葛品連身死一案,該縣原驗葛品連屍身系屬限毒殞命,現經該部復驗,委系無毒因病身死,所有相驗不實之知縣劉錫彤,著即行革職,即著刑部提集案證,訊明有無故勘情弊,及葛品連何病致死,葛畢氏等因何誣認各節,按律定擬具奏。欽此。仰見我皇上欽恤用刑,慎重民命之至意。臣愚以為期罔為人臣之極罪,紀綱乃驅下之大權。我皇上明罰敕法,所以反復求詳者,正欲伸大法於天下,垂炯戒於將來,不止為葛畢氏一案雪冤理枉己為。

伏查此案奉旨飭交撫臣詳核於前,欽派學臣復審於後,宜如何悉心研鞫,以副委任。萬不料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顛倒是非,至於此極。現經刑部勘驗,葛品連委系因病身亡,則其原定供招證據盡屬捏造,不問可知。夫借一因病身亡之人,羅織無辜,鍛煉成獄,逼以淩遲重典。在劉錫彤固罪無可逭,獨不解楊昌浚、胡瑞瀾身為大臣,叠奉嚴旨,何忍朋比而為此也。胡瑞瀾承審此案,熬審逼供,唯恐翻異,已屬乖謬。而其前後復審各折片,復敢狂易負氣,剛愎怙終,謂現審與初供雖有歧異,無關罪名出入,並請飭下各省著為律令。是明此案盡屬子虛,飾詞狡辯,淆惑聖聰,其心尤不可問。而楊昌浚於刑部奉旨行提人證,竟公然斥言應取正犯確供為憑,紛紛提解,徒滋拖累。是直謂刑部不應請提,我皇上不應允準,此其心目中尚復知有朝廷乎?臣揆胡瑞瀾、楊昌浚所以敢於為此者,蓋以兩宮皇太後垂簾聽政,皇上沖齡踐祚,大政未及親裁,所以藐法欺君,肆無忌憚。此其罪名,豈止如尋常案情專欲故人誤入、已決未決比例輕重也?

臣惟近年各省京控,從未見一案平反,該督撫明知其冤,猶以懷疑誤控奏結。又見欽差查辦事件,往往化大為小,比小為無,積習瞻徇,牢不可破。惟有四川東鄉縣一案,該署督臣文格,始而回護,繼而檢舉。設非此案在前,未必不始終欺飾。可見朝廷舉動自有風聲,轉移之機正在今日。臣亦知此案於奏結時刑部自有定擬,朝廷必不稍事姑容。惟念案情如此支離,大員如此欺罔,若非將原審大吏究出捏造真情,恐不足以昭明允而示懲儆。且恐此端一開,以後更無顧忌,大臣尚有明比之勢,朝廷不無孤立之憂。臣惟伏願我皇上赫然震怒,明降諭旨,將胡瑞瀾、楊昌浚瞻徇欺罔之罪,予以重懲。並飭部臣秉公嚴訊,按律定擬,不得稍有輕縱,以伸大法於天下,以垂炯戒於將來。庶幾大小臣工知所恐懼,而朝廷之紀綱為之一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