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李毓昌之死(第3/6頁)

原來山陽知縣王伸漢是個臭名遠揚的大貪官,平時就愛雁過拔毛、敲骨吸髓,以魚肉百姓、搜刮民財為能事,弄得一方百姓怨聲載道。水災發生後,他不但置饑寒交迫的饑民於不顧,反倒把水災看成是借機發財的良機,一方面虛報災民人數,冒領賑銀,另一方面縮減實發數目,大肆克扣。這一年,山陽縣領得賑銀九萬九千兩,有二萬五千兩都被他中飽私囊落入了個人的腰包,幾乎占全部賑銀的四分之一。剛好此時,李毓昌等一行查賑委員來到山陽,王伸漢生怕吞賑之事敗露,立即挨次賄賂查賑委員。其他委員都還好說,只有李毓昌執意不受,並立即搬離縣衙公館,改住到善緣庵,由此令王伸漢忌恨不已。

而李毓昌隨即率三名長隨赴山陽鄉下查賑,勘驗受災程度,逐戶查核人口、賑票及領取賑銀數目,並登記造冊,再與原山陽縣所報之放賑名冊逐一核對,核實有無漏賑和冒領現象。到十月底,李毓昌復查完兩鄉,已經完全掌握了山陽知縣王伸漢借放賑之機虛報戶口、克扣賑銀的實據。他將所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條款,親自草擬呈文,準備上報負責查辦賑務的江寧布政使楊護,並揭發王伸漢貪贓枉法、趁災打劫的所作所為。

自從李毓昌搬離衙門館舍後,王伸漢一直寢食難安,他派出親信長隨包祥監視李毓昌的一舉一動。得知李毓昌將要檢舉揭發自己貪汙罪行後,王伸漢大為恐慌,急忙寫了一封書信,請李毓昌速回縣衙。

縣衙早就準備好了各種珍饈美味,王伸漢又殷勤勸酒,誘之以利,說:“你初入仕途,還不知道做官的訣竅。想想你這些天日赴茅舍,訪貧問苦,天寒地凍,如此勞累,卻只是慕虛名而失實惠。我私下認為你不該如此。”話已經說得十分明白,旁邊也擺出了一萬兩白花花的銀子,不料李毓昌義正詞嚴地答道:“為官之道貴在清廉。我並不是不想得實惠,而是不忍心向垂斃的饑民攫取口食!你私下克扣賑銀,實非民之父母所為。我不敢自汙以欺天,不過我必會將實情呈之上台,以救生民於水火,以正朝廷之律令!”說完拂袖而去。

王伸漢見李毓昌無法收買,感到大禍即將臨頭,非常恐懼,立即召來長隨包祥商議對策。包祥原本是江洋大盜,為人心狠手辣,後因盜案事發被官府追捕甚急,賴王伸漢庇護才得以逃脫,從此投效王伸漢門下,甘為長隨。因其人遇事有謀略,深得王伸漢信任。

之前包祥暗中監視李毓昌主仆時,曾經聽到李毓昌長隨李祥暗中咒罵李毓昌,決定先去找李祥打探一下情況。打聽之下才知道,李毓昌已經將所查戶口的清冊及揭發王伸漢私吞賑銀的稟帖寫好,並準備於三天後的冬至起程,前往淮安府。

王伸漢聽到包祥轉告的情況後,更加六神無主,如坐針氈。包祥倒是非常鎮定,說:“事到如今,與其束手待斃,身敗名裂,倒不如先下手為強。先將李毓昌除掉,便可滅口,再無後患。”王伸漢聽了一震,半晌無言,但又實在想不出別的辦法,就問道:“如何除法?”包祥胸有成竹地說:“李毓昌平時管束手下甚嚴,他手下之人不能撈取半點外快,多有怨恨之聲。特別是長隨李祥,不久前曾被李毓昌當眾責罵,心中更加厭惡其主。如果大人許以重金,授以密計,足能促使李祥除掉李毓昌。這其中過程,可如此如此……”王伸漢微一思索,便命包祥依計而行。

於是包祥出面,先是邀請李祥小酌。暢飲之時,包祥有意提到李毓昌不會為官。李祥如遇知己,大談李毓昌為人之刻薄。包祥趁機許以白銀五百兩讓李祥除掉李毓昌。起初,李祥聞言後駭然,愣了半天才說:“害人絕非兒戲,若是事發怎麽辦?”包祥笑道:“有知縣大人從中周旋,決不會連累你的。”又告知李祥自己本為巨盜,被官府捕獲,因王伸漢出面周旋也脫了罪。利欲熏心的李祥經不住利益誘惑,當即同意。

當下,李祥叫來另外兩名長隨顧祥和馬連升,說明事由,二人也欣然同意。包祥便將如何下手行事的機宜面授三人。

嘉慶十三年(1808)十一月初六,王伸漢下請柬邀李毓昌到縣衙赴宴,被李毓昌婉言拒絕。王伸漢便親自前往善緣庵相邀。李毓昌雖然對王伸漢十分厭惡,但礙於情面,只得同往。酒席間,王伸漢只字不提查賑之事,這倒讓李毓昌松了一口氣,完全沒有看出對方其實是心懷鬼胎。在王伸漢的殷勤勸酒下,李毓昌被灌得酩酊大醉,自己都無法獨力行走。王伸漢於是派長隨包祥帶人送李毓昌回善緣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