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李毓昌之死

嘉慶皇帝即位時,清朝國勢日衰,國庫空虛,全國各直省府庫虧空,財政危機日益突出。為了應付危機,嘉慶皇帝不得不開始清理虧欠,於是相繼有地方官吏勾結侵蝕國庫大案被揭發出來。嘉慶十一年(1806),直隸司書王麗南舞弊案發。這起被嘉慶皇帝認為性質比當年甘肅捐監冒賑案性質更為惡劣的案件,就發生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而更可怕的是,這起大案歷時十年,隱匿時間比歷時七年的甘肅冒賑案更長。

自嘉慶元年(1796)起,直隸司書王麗南就私自雕刻了兩顆藩司和庫官的假印,聯合其他州縣官員張麟書等人,開始用虛收、虛抵、重領、冒支等各種手段侵蝕國庫:有將司發庫收小數帖改大數者;有將領款抵解錢糧又蒙混給發者;有串通銀匠,給予假印批收者。共侵吞定州等二十四州縣銀三十一萬六百余兩。

起初,甘肅捐監冒賑案發時,被視為驚天大案,“為從來未有之奇貪異事”。然而,僅僅二十五年後,就發生了直隸官員串通作弊侵帑案。一個小小的直隸司書,竟敢私雕假印,舞弊營私,令嘉慶皇帝“殊堪駭異”,十分震驚地說:“這是我朝未有之事。從前外省不肖官吏作奸犯科,如甘肅捏災冒賑之案,最為重大,不過也只是借辦賑為名,虛報侵肥,從沒有身任州縣,與胥吏等勾連一氣,公然將正項錢糧,私雕假印,挖改公文,虛捏報解,抵冒分肥,至三十余萬兩之多。”雖然此案涉案官員品級均不高,金額也不及甘肅捐監冒賑案,但在天子腳下,目無法紀已經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被稱為清朝歷史上從未發生過的大案。

案發後,雖然涉案官員都受到了相應處罰,然而一葉知秋,吏治全面腐敗,社會矛盾日益激化,國庫錢糧虧空嚴重,均成為嘉慶一朝無法回避的重大問題。特大命案李毓昌之死就是發生在這樣的背景下。此案涉及人物上到兩江總督、下到長隨,更因為案情離奇復雜、審理過程費盡周章而轟動朝野,被稱為清代的奇冤大案。

嘉慶十三年(1808),暴雨連綿,黃河決口,江蘇淮安一帶首當其沖,洪水泛濫成災,房倒屋塌,餓殍遮道,無數百姓失去了家園,淪為災民。清廷為此緊急啟動了救災放賑機制,並要求地方官員必須派出精幹官員下去查賑,務求賑災錢糧發放到災民手中,以表示朝廷是真心“恤民”。兩江總督鐵保和江蘇巡撫汪日章不敢怠慢,立即選派了官員,分赴災區。

其中,有十一名官員被派往山陽縣查賑。山陽縣為淮安府所在地,也是這次水災的重災區,朝廷專門為之撥銀九萬九千兩賑濟,因而派往山陽的大多是老辣幹練的官吏,如府知事余清揚,同知林永升,州同龔國烜、謝為林,教諭章家璘,縣丞張為棟,訓導言廷璜,典史呂時雨及從九品溫南峰、黃由賢十人。只有一人例外,那就是新科進士李毓昌。

李毓昌,字臯言,號榮軒,山東即墨人。出身貧寒,卻自幼好學,以品學兼優聞名鄉裏。乾隆五十九年(1794)中舉人,嘉慶十三年(1808)中進士,以即用知縣分發到江蘇候缺。到江蘇赴任不久,李毓昌便趕上了江蘇水災,於是奉命以查賑委員的身份前往山陽縣查賑。

這一年,李毓昌剛好三十六歲,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步入仕途。從奉委之初,他就決定要秉公辦事,消除侵冒,做個廉明的“清官”。同行的十名官員中,自有人年紀比他小、學問比他差,但論到官場的潛規則,他卻著實是個新手。一進入山陽境內,便能看到縣內土地荒蕪,農事凋敝,受災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生活困苦。李毓昌不由得十分不安,愈發感到此行責任重大,恨不得長上翅膀,早日趕到山陽縣衙了解放賑情況,而其他官員卻無一例外地熟視無睹。

起初,李毓昌還頻繁催促眾人快行,但結果只招來眾同行的白眼和冷言冷語。李毓昌的親信長隨李祥慣於見風使舵,立即向主人示意不要再說。不料李毓昌是個執拗的脾氣,李祥反而由此招來了主人一頓呵斥。其他官員聽到耳中,難免會覺得指桑罵槐了,更加覺得李毓昌不順眼。幸好還是教諭(明清制度,府學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均為學官,負責教育生員)章家璘出面婉轉勸解了幾句,才沒有令局面太過尷尬。但自此之後,除了章家璘外,其他人都與李毓昌主仆疏遠了。

九月二十八日,一幹人到達山陽縣城。山陽知縣王伸漢熱情出迎,款待查賑委員一行。面對眼前堆積如山的雞鴨魚肉,李毓昌不由得想到了沿途看到的災民,實在難以下咽。只是他剛一提及賑災一事,王伸漢便巧妙地岔開了話題,其他官員也紛紛寒暄打岔,弄得李毓昌連個開口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