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破案之勝利榮冠(第4/7頁)

但是,她為什麽要拿匕首,而且還急著走一趟地窖呢?是要去和某人碰面嗎?這可讓我們馬上想到那位後來才現身、扮成潘德洛的冒牌貨。一個外來者。嗯,咱們來看看可否幫這位外來者描述其相貌特征。

卡魯瑟對潘德洛——真正的潘德洛——做過一番描述。潘德洛身高6呎,體型是寬肩窄臀;他的頭發是黑色,皮膚微黑,眼睛是褐色,並且留著黑色的髭須;他穿著晚禮服,頭戴大禮帽,身上還披著黑色大衣。在此案中,有沒有哪個人能夠以潘德洛的模樣——真面目隱藏在一大把蓬亂的絡腮胡後面,眼珠顏色被有色眼鏡給遮蓋住——從視力不佳又淚腺發達的普恩面前走過去?當然啦,普恩以前從未見過潘德洛;所以,只要能讓普恩相信從他面前經過的這個人,和後來發現的屍體是同一人就行了。在整個案子中,惟一符合上述特征的人,就是葛萊格裏·曼勒寧。服裝符合、身高符合、發色符合,古銅色和微黑膚色符合;由於眼珠被眼鏡蓋住,半邊臉被絡腮胡遮住,所以也沒問題。乍看之下只有一個麻煩處:潘德洛留著一撮真正的黑髭須。也許曼勒寧可以弄到山羊胡來戴,但髭須他要去哪兒找呢?所以關於那無從捉摸、不可思議、行蹤難以回溯、仿佛與本案不相幹的黑髭須,當下我們就有了答案。

黑髭須的事暫放一旁,咱們來瞧瞧曼勒寧的外形特征和外來者的相貌描繪有多吻合。蜜麗安到地窖去見某人——假如說這個外來者就是曼勒寧,這個說法應該很合理吧?答案幾乎是很明確了。見他的理由是什麽?結論是昭然若揭,應該不用我再來多說了。一場惡作劇即將降臨在曼勒寧身上,而對他贊不絕口的蜜麗安·韋德一定不想看到他出糗,所以向他通風報信;此外,為了告知最後詳情,她還跟他約好在地窖碰頭。這個結論和實體證據吻合嗎?的確吻合:因為地窖是她和他能秘密碰面的惟一場所,而且那地方有窗戶可以讓他輕易進出。再者,卡魯瑟的證詞也可以支持這個結論——案發當晚卡魯瑟發現屍體後,向蜜麗安·韋德敘述先前發生的怪事時,她嘴裏低聲嘟囔著“地窖窗戶”的字眼。要進入窗戶,就得先來到博物館後院,曼勒寧能辦到嗎?沒問題,因為我們知道蜜麗安·韋德手上有一把後柵門的鑰匙。於是她拿著匕首下地窖,打算向他展示那把即將“殺死”他的武器;她看到那把匕首躺在樓梯上時,很可能是一時覺得好玩,所以連同假髭須也一並撿起來。

下一個問題是:這兩人是不是為了共謀殺害潘德洛,所以相約在地窖碰面?這個可能性應該可以排除,理由和指控蜜麗安單獨犯案是一樣的:她若是真兇,就不會明目張膽地引人側目。看來,所有的箭頭都指向一個事實:整個命案並非有計劃的預謀殺人,而潘德洛在地窖出現之事,絕對是個意外。

按照先後順序來整理我們得到的事實和推論,我們現在歸納出一個兇案雛形,內容大略如下:

無意殺人的蜜麗安和曼勒寧約好在地窖碰面。潘德洛在無人知情的情況下來到博物館,並藏身於地窖中。10點18分或10點20分的時候,蜜麗安拿著匕首和髭須走下地窖。5至7分鐘後,她從地窖走上來。又過了5分多鐘後,她再度走下地窖;這一次她幾乎是馬上就回到樓上來,當時時間是10點35分。10點40時,一塊煤炭被扔了出去——幾乎可以確定是曼勒寧所為——目的是要引開普恩的注意力。屍體被運至車廂裏,曼勒寧返回地窖,並爬出煤庫入口來到外面大街,然後演出他的模仿秀。一定是他將絡腮胡和眼鏡放回死者身上的。他沿著大廳往後方走;他背對著普恩,自己發出“噓!”的聲音。他故意停下腳步往車列那邊張望,企圖用這種方法讓普恩以為發出噓聲的是另有其人。他閃身從車廂下面鉆過去,打開另一邊的車門——屍體正靜靜地躺在裏頭——他只能火速將胡須往死者臉上一放,食譜塞回死者手中,然後把眼鏡掛到死者頸上。最後,他再將假髭須隨手一丟——後來,這假髭須在車廂下被人找到。這一連串的動作只花了幾秒鐘;接著普恩又聽到曼勒寧敏捷而鬼祟的腳步聲。趁著隨之發生的混亂當中,他可以走下地窖,爬出窗戶,並且從後柵門逃之夭夭。

為什麽模仿秀的演出是不可或缺的呢?

這就是問題的核心。要判斷真兇是誰,我們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雖然命案並非預謀殺人,但是當蜜麗安·韋德和葛萊格裏·曼勒寧在地窖碰上潘德洛時,兩人遂共謀犯下此案。用匕首刺殺潘德洛的人,若不是蜜麗安,就是曼勒寧。為了讓蜜麗安有個無法推翻的不在場證明,於是曼勒寧表演了一場模仿秀——而她上樓刻意去和同伴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