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者異 三(第3/4頁)

稱呼在下田所便可,這同心說道。

“那麽,田所大爺,如此看來,豈不是僅能以不同之人視之?”

雖然又市堅稱是同一人。

“在下也曾如此認為。譬如道上人物屢有以第二代、第三代的名義承襲同名之例,因此,原本也曾認為祇右衛門或許也是個代代相襲的名字。不過……”

“不過,仍有其他疑點?”

“祇右衛門從未擁有任何正式組織,這正是這家夥的聰明之處。雖然得以隨心所欲操控大批無宿人,有時也能幹些大規模的不法勾當,但稻荷坂祇右衛門平時總是獨自行動。因此極難逮捕。膽敢與南北兩奉行所、火盜改,甚至彈左衛門為敵,卻依然能優哉遊哉四處為惡。不過,這表示祇右衛門其實已後繼無人。即使有,也不過是冒用其名義之騙徒。只是……”

“只是什麽?”

“將其逮捕到案後,官府找來證人求證,個個都堅稱那是祇右衛門無誤。不,不僅如此,還都畫了押。上一回也是如此,個個都堅稱吃了這家夥這麽久的虧,當然認得出那絕對就是他本人。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難道真的是他本人?

“不僅如此,事實上,祇右衛門在接受審問時,也都曾陳述過自己的出生地和出身。”

“真的嗎?但告示牌上為何沒有任何記載?”

因為不能寫,田所回答。

“請問為何不寫?”

“並不是不寫,而是不能寫。為何不能寫?理由十分簡單,就是那家夥自稱的人,早在十五年前就已經死了。”

“噢?如此說來,上個月梟首示眾的祇右衛門,和第一次的祇右衛門是同一人?”

“一點也沒錯。那家夥陳述的經歷,和十五年前死於梟首之刑的祇右衛門的調查記錄內容完全相同。”田所悶悶不樂地說完後,緊緊抿起嘴角。

“且、且慢,田所大爺。請問第一次伏法的祇右衛門的身份是……”

“記載內容為:稻荷坂祇右衛門,隸屬彈左衛門旗下,乃淺草新町公事宿之幹事。”

“公事宿?”

“沒錯。此實情雖無法公開,但在十五年前的調查記錄中仍有清楚的記載。十五年前在下尚是個實習同心,不過此事倒是記得十分清楚。公事宿原為提供入城鄉民寄宿之處,但也為須前往彈左衛門役所或奉行所進行訴訟或接受審訊者提供各種協助,寄宿者中不乏無宿人或河原者。祇右衛門巧妙地乘職務之便,掌握這等人的弱點後占其便宜,脅迫其為自己幹些壞勾當。將弱者逼上絕路,利用其為所欲為,哼,簡直是個萬惡不赦的混賬!”田所憤慨得講起話來口沫橫飛,“在、在下生平最痛恨的,就是這種玩弄弱者於股掌之間的大惡棍。”

“這心情小弟十分了解。不過……”

“噢,抱歉岔題了,”田所拉正衣襟繼續說道,“十五年前的調查記錄上說的大致就是這麽回事。或許是這家夥濫用職權幹壞勾當,不小心出了什麽破綻。當時的彈左衛門得知祇右衛門的部分作為,勃然大怒,馬上下令將他捉拿歸案。由於事前得到風聲,祇右衛門旋即竄逃,最後為了躲避為數甚眾的捕快搜捕,逃進了柳橋一家小餐廳,而且……”

“而且怎麽了?”

“想必是狗急跳墻了吧,祇右衛門竟然殘酷地殺害了餐廳老板的千金。這下被官府逮住了,瞧這家夥,簡直是壞到了骨子裏。但這案子若照規矩辦,彈左衛門的面子可掛不住,奉行所想必也將遭受各方指責。因此,才決定將祇右衛門的身份按住不表。祇右衛門就這樣在一切不詳的情況下人頭落地。但即使如此……”

“五年後,也就是十年前,他又死了一次?”

“沒錯。”田所一口氣喝光了送上來的茶,“在下感覺情況有異,因此曾上南町查閱十年前的調查記錄。結果……”

“發現上頭記載的經歷完全相同?”

“一點也沒錯。想必當時官府也是飽經掙紮。調查記錄上記載:此人自稱彈左衛門旗下之稻荷坂祇右衛門,多次為惡,罪證確鑿。經確認,此人五年前亦曾遭北町判罪,然理應非同一人。”

“並非同一人?”

“並非同一人。不過,這回梟首示眾的祇右衛門,不僅供述內容依然大同小異,年齡也十分符合。十五年前年約四十,十年前年約四十五,而這次首級於法場示眾的祇右衛門則年約五十五。而更奇怪的是,三者身上都有著相同的特征,而且是個無可磨滅的特征。這難道是偶然?”

(祇右衛門並不是人。這家夥被斬首也死不了。這絕對是真的。)

“這……難道是真的?”

“先生也如此認為?”

“不,只不過……”

“若這件事是真的……若這件事是真的,可有什麽解決之道?這就是在下想知道的。”田所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