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鄉下人卡爾(第2/13頁)

男孩子們都喜歡到我們家農場來,因為它的位置居中,土地平整,適宜於球類活動。如果我們決定進行牛仔競技,農場上有的是牛(不過我父親在家的時候,我們從來不玩這個,因為他不喜歡別人胡亂擺弄牲口)。有時候到了下午,我們會分成兩撥,在谷倉裏用玉米棒子打仗。這種仗有時候一打就是一兩個小時。如果腦袋上被濕玉米棒子砸一下,那確實會成為難忘的體驗。

在山裏玩也有許多樂趣(現在人們稱之為徒步旅行,我們當時稱之為爬山)。山裏有洞穴,有瀑布,還有壯觀的景色;隨時都有可能看見銅斑蛇,那真是一種令人興奮的挑戰。附近的諾裏斯湖總是誘惑我們去遊泳、劃船或者釣魚。那是一個深藏在大山裏的秀麗湖泊,形狀窄窄的,湖水很深,水面很大——周長800多英裏,有許多瓶瓶罐罐的東西和樹枝都流進了岸邊的低窪處。我們去釣魚的時候,一般都選在星期五或者星期六的夜裏,先點上一堆篝火,然後坐在那裏一直釣到天亮。在適當的季節我們還去狩獵。

所做的一切都帶冒險性

我父親是個出色的獵手,他總是帶著兩只很能幹的獵鳥犬。等我年紀稍大,知道獵槍的用處之後,我就想和他一起去打獵了。我開始幫他在地裏幹活的時候,他就開始帶我去了。這倒並不是因為我已經長大,扛得動槍或者能射擊了。但是,我可以鉆進灌木叢或者鳥巢,把鳥兒趕出來。我還可以向他學習安全用槍的知識以及其他打獵的技巧。

13歲那年,他第一次讓我打獵槍。只有一發子彈,可是我怎麽也找不到目標,後來還是一條狗示意了目標的方向。這樣我才能有機會打到那只鳥,而且不會在其他方面出危險。如果我打不著,父親還來得及補上一槍。

等我年紀稍大,學會了他認為我應當知道的狩獵技能,他就讓我一個人去打獵了。上中學的時候,每到感恩節那一天,無論下雨不下雨,我和我的一幫朋友都要出去打鵪鶉(為了安全起見,每次最多去4個人)。我們一去就是一整天,中間也不吃飯。晚上回家的時候,我們的媽媽都會端出一只大火雞。

年輕真是了不起。我們發現所做的一切都帶冒險性。如果不帶,我們還要弄出一點來。我們出去找一些讓自己高興的事幹,而且無論幹什麽——包括幹繁重的農活——都要學會看它好的方面和它的目的。這就意味著不會感到厭煩和沮喪。

我無論幹什麽事情都覺得很有意思,而且從中得到很多滿足。這種心情一直伴隨著我。我到現在還住在鄉村,種種地。我想這是我內心的感覺。我上大學以後就離開了農場,而且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不在那裏。我必須回到家鄉,盡可能地為家鄉作一點貢獻,因為我是在那裏長大的。

回顧那段歲月,我覺得在那樣一個家庭裏成長是很幸運的——那是一個注重紀律、關愛、尊重和有原則的家庭。

毫無疑問,我父親對我的影響最大。他很堅強——就像他曾經澆灌過的混凝土一樣——但是又很正直,他希望每個人都盡自己的努力。他還是一個原則性很強的人,要求自己的子女要有原則。但他並不是一個死板的人。他關心家裏的每一個人,希望我們成為(就像過去陸軍征兵廣告詞上所說的)“盡其所能的人”。他要是當了兵,肯定會成為一名優秀的軍士長。

他的一些為人處事的原則值得一提,因為我一直把它們放在心裏,而且一直在努力實踐這些原則:

●要尊重別人,除非他們使你有理由不尊重他們。

●不要與傷害羊的狗為伍,除非你願意承擔和它們一起被抓住的後果。

●任何值得做的事都要做好。任何好東西都是經過艱苦勞動得來的。

●有多大的能力就要發揮多大的能力。

●你必須為那些在你手下工作的人作出榜樣。你不願做的事,也不要要求他們去做。(他希望自己的孩子比他的雇工幹得多。)

●不要只看到自己鼻子尖底下的事,想成為什麽樣的人,要靠自己努力。

我父親從來不抱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從來沒想讓我們繼承他的衣缽,一輩子彎著腰在艱苦的建築工地上或農田裏無休止地幹活。他知道教育會給我們帶來什麽(雖然他自己只上到八年級)。隨著我們不斷長大,他和母親也不斷督促我們要接受盡可能好的教育。“你們總不想一輩子就幹我現在幹的事吧?”他經常對我們說。“你們不可能永遠直著腰。那樣你們將永遠不可能向孩子們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東西,從而使他們能支持自己的家庭。”我永遠也不會忘記他和母親把我送到大學門口時的囑托(這是我第一次去大學。如果我沒有被錄取,我是永遠去不了那個地方的)。他說:“孩子,好好學習,學不好就不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