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神聖裁判機關”宣告文暗藏玄機(第3/17頁)

“宣告文”暗藏玄機之三,是其內容暗含嫁禍於陳其美之目的。

如果說應夔丞在準備寄出“宣告文”的信封上寫下“京江第一法廷〔庭〕緘”七字,泄露了殺宋主謀來自北京這個秘密尚屬無意的話,“宣告文”內容隱寓陳其美殺宋,就是有意陷害了。

之所以說“宣告文”隱寓陳其美殺宋之意,是因為應夔丞在其中把包括袁世凱、趙秉鈞、梁啟超、孫中山、黃興等在內的各黨各派重要人物都列入了欲加“懲創”的名單之中,卻偏偏未將刺宋案發生地上海的前任長官——滬軍都督陳其美,和現任長官——江蘇都督程德全列入。在明知陳、程與殺宋無關的情況下,應夔丞這樣做,實際上就是要誘導外界將刺宋幕後主使指向陳其美和程德全,尤其是陳其美,以此來達到淆亂視聽、嫁禍於人的目的,可謂用心險惡。

對於應夔丞刺殺宋教仁,時人曾有一種分析,認為原因之一是“宋組國民黨,不收共進會而棄之”。[318]今人也認為,宋教仁之所以被刺,幫會與國民黨人之間關系緊張,是重要原因。[319]這些說法看似有理,實則與事實有一定距離。實際上,宋教仁被刺後不久,就有國民黨人認為,那種懷疑共進會殺宋的看法,是“誤以應夔丞之私人行動,有涉該會團體”,並提出,殺宋果真是共進會團體行為的話,“何以應不求刺客於會員,而旁求力大膽大之人,卒乃得一與該會渺不相涉之武士英乎?”[320]從事實看,應夔丞為共進會會長,並有幾名共進會成員參與了暗殺,但造意殺宋者卻非應夔丞,而是洪述祖,應夔丞不過是為獲取私利配合洪述祖實施了暗殺,從性質上說屬於共進會少數人私下之行為,這也是他要從共進會外尋找殺手的原因。[321]倘若應夔丞真的因為“宋組國民黨,不收共進會”,便要刺殺國民黨領袖的話,他真正應當刺殺的不應該是宋教仁,而是陳其美,因宋教仁與青紅幫、共進會並無瓜葛,與應夔丞也無個人恩怨,[322]真正可以阻止國民黨吸收青紅幫或共進會的,是屬於幫會中人,並且曾為應夔丞上司的陳其美。事實上,應夔丞的怨恨對象也絕非宋教仁,而是陳其美,這從租界公堂預審應夔丞時,其律師愛理斯與應夔丞的對話中可以明顯看得出來:

愛問:汝自己有會否?

應答:有。

愛問:何會?

應答:共進會。

愛問:為何設此會?

應答:因同盟會自合並國民黨後,即將從前分子之青紅幫置之腦後。

愛問:青紅幫是何宗旨?

應答:與從前之同盟會相同。

愛問:青紅幫系何種人組織?

應答:前清時販鹽的、當兵的。

愛問:國民黨不管此種人,為何汝要設共進會?

應答:前清時共圖革命,今國民黨只顧自己做官,且反對青紅幫,故設會保護他們,使有法律保護。[323]

對話中雖然沒有提及陳其美的名字,但從“前清時共圖革命”一句可知應夔丞所抱怨的是陳其美,而不是宋教仁。說陳其美不管青紅幫人,也是有事實的。辛亥鼎革時,應夔丞曾任滬軍都督府諜報科科長,該科“組織最亂,投效的人都安插在此,阿貓阿狗都可以參加”。[324]因此,1912年2月,南北議和剛一結束,陳其美即宣告將該科裁撤,並通告:“嗣後如有冒稱本部諜報科,在外招搖生事者,準即扭送前來,當從嚴究辦,決不姑寬。”[325]4月,陳其美被任命為工商部總長後,原諜報科科員王志漢、丁大芬、應月波等呈文陳其美,表示願隨陳北上為國效力,結果卻碰了釘子。陳其美批示道:

呈悉。該員等自上海光復以來,襄辦各事,具見勤勞。後諜報科裁撤,一律遣散。今據來呈,願隨本都督北上,為民國效力。熱心公務,良勘嘉許。惟一國強弱,端賴人才,我國建設伊始,需才之殷,倍蓰他國,而才之足用與否,必以所學之深淺如〔為〕衡。該員等年富力強,惜學業未經深造,正可及時自奮,培成他日大用之才。如斯勉強從公,其所以利國福民者必有限量,而升鬥之祿,尤足大妨我青年進取之資。利害相形,最為不值,而位置之難,猶其次也。我等入此改革之漩渦中,間有數人因一時未能卸責,勉肩巨任,苦無求學之地步,而欲民國達於完全改進之域,必俟一國政權可盡付之專門人才之手,而大局乃日形穩固。是知學識未充,勉任職務今日者,他日天然入於淘汰之列,而以學問成就者代之,其發展乃確有把握。斯蓋至當不易之理由也。該員等其熟思此旨,而擇所以自處之道,庶不負本都督殷殷囑望之至意焉。此批。[326]

陳其美講了一堆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其實意思就是一句話:爾等還不是國家需要的專門人才,不要為升鬥之祿失卻進取之心。是年7月,應夔丞即糾集青幫、紅幫及公口黨徒,成立了共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