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匿名氏”駁詞與“救國團”通電

在接到洪述祖3月13日“燬宋酬勛位”來電後,應夔丞於當日復信中又寫了如下一段話:

裁呈《時報》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囑令登轉之記載,並《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讀之即知其近來之勢力及趨向所在矣。近住在同孚路黃克強家,又為克強介紹,將私存公債六十萬,由夔為之轉抵義豐銀行,計五十萬元(外有各種股票,時值四十余萬),為遯初之運動費,並不問其出入。夔處攤到十萬,昨被撥去二萬,專任蘇浙兩部暨運動徐皖軍隊之需。夔因勢利用,欲操故縱,不得不勉為陽許。可直陳於內,以免受讒。[210]

這是該信第二項內容。應夔丞之所以忽然開始關注並向洪述祖報告宋教仁動向,正是因為洪述祖在3月6日來函中要應夔丞注意,宋“或有激烈之舉,方可乘機下手”,以及3月13日洪述祖來電要應夔丞“相度機宜,妥籌辦理”。信中所言黃、宋“運動徐皖軍隊”,是否為實情不得而知,不過,宋教仁曾於3月15日在《民立報》發文批駁“匿名氏”之攻擊,其中有言道:“近日以來,造謠生事,捏詞誣人,使民心惶惑,國事敗壞,實為不鮮。如謂黃、宋運動黎元洪為正式總統,贛、皖、閩、粵聯絡獨立等之謠皆是。”[211]宋教仁的批駁當然也不一定完全屬實,比如,他否認曾運動黎元洪為正式總統,但諸多跡象表明,運動黎元洪確有其事,前已述及。而“運動徐皖軍隊”則未發現有相關記述,因此不能排除這是應夔丞為堅洪述祖殺宋之心而故為危詞,因該信息不早不晚,恰在洪述祖指示其“燬宋酬勛位”之後才報告,不能不令人懷疑。“超然百姓姚之鶴”有段話講得極有道理,他說:

洪若不矯稱政府之命,不足以驅使應;應不鋪張國民黨危亂之狀況,不足以動洪。洪所矯稱之不足信,等於應所鋪張之不足信。如以“燬宋授〔酬〕勛”為實有其事,則十萬元運動軍隊復扣去二萬余者,亦實有其事耶?吾人當知宋案奇變,悉由洪、應二人交構而成,罪證中所說南方事為應所鋪張,所說政府事為洪所矯造,則無數之疑團,可以豁然而解。[212]

在3月13日函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應夔丞對宋教仁到處發表演說的留意和報告。函中提到了“裁呈《時報》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囑令登轉之記載,並《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經查,《時報》3月11日登有“孤憤”所撰社論一篇,題為《互相諉過之大文章》,內論宋教仁與某當局者之辯難;[213]3月13日則於“來稿”欄登有匿名氏所撰《駁宋鈍初演說詞》一篇(未完,15日續載)。至於“《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則指《民立報》3月11日所登《苦口婆心醫國手》(小標題《城頭頑石也點頭》),主要是記錄3月9日宋教仁在國民黨寧支部歡迎大會上的演說。[214]宋教仁在演說中批評現政府內政、外交之失策,稱之為“不如民意之政府,退步之政府”;主張組織完全政黨內閣,中央、地方行政分權;並批評“維持現狀”之政見“可謂糊塗不通已極”,“力促政府改良進步,方為正當之政見”。[215]應夔丞將以上幾篇有關宋教仁的文字“裁呈”洪述祖,說明他接到洪述祖3月6日“乘機下手”函及3月13日“燬宋酬勛位”電後,立刻開始了對宋教仁動向的密切關注。不過,對於應夔丞信中所謂“囑令登轉”雲雲,《時報》在宋案證據公布後曾致函國民黨機關報《民立報》予以否認,稱該報“所登來稿,確系〈在〉自北京報剪下,並非應夔丞囑登”。[216]該報還向各報發出啟事,專門予以澄清,謂:

此件(即應夔丞3月13日致洪述祖信——引者)連及本報本無關系,唯有“囑令”二字實甚駭異。本館十三、十五日駁論,由北京《京津時報》上剪下載錄者,先數日已有“北京專電”原件可證,何雲“囑令”?且下所謂“登登輪”者,更不知何解。此事與事實不符,特此申明。時報館啟。[217]

時報館這份啟事有三點需要說明。(1)啟事並未提3月11日《互相諉過之大文章》是否為應夔丞“囑令登轉”,這是因為該篇文字為“社論”,既是“社論”,自然出自該社,由應夔丞“囑令登轉”的可能性不大。(2)“先數日已有‘北京專電’原件可證”,是指《時報》曾於3月9日根據3月8日午刻“北京專電”刊登過一篇關於“當局中人某著論駁宋教仁在滬國民黨歡迎會中之演說”的長電,因此才又在3月13日、15日連載由《京津時報》剪下的《駁宋遯初演說詞》全文,並非應夔丞“囑令登轉”。(3)《時報》最初所看到的宋案證據,是由《民權報》抄送上海各報的,有不少抄錯的地方,“登轉”二字就被抄成了“登登輪”,因此啟事中有“囑令”二字下“所謂‘登登輪’者,更不知何解”之語。《時報》的啟事提醒我們,在應夔丞發給洪述祖的函電中,有些內容純屬虛構,就如同洪述祖在函電中經常誆騙應夔丞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