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戰國時代的思潮(第4/9頁)

第四節孟子許行及周官

戰國的歷史可以分為三期:從三晉建侯(前403年)至秦始變法(前359年)凡四十四年。是為初期,從秦始變法至秦齊相帝(前288年)凡七十一年,是為中期;從秦齊相帝至六國盡滅(前221年)凡六十七年,是為末期。

當戰國初期,對抗的顯學只有儒墨;其時法家者流雖已出現,尚未加入論戰的漩渦。到了中期則“百家之學”並起爭鳴,而像儒墨法等大家中又分派。在戰國思想中,初期好比樹幹始杈,中期則枝柯交錯了。這中期的思想家裏頭,無論怎樣膽大,怎樣怪誕的,從勸人學禽獸一般恣情縱欲的它囂、魏牟到勸人學石頭一般無知無覺的田駢慎到,都應有盡有,這一期的學說現在不能盡述,尤其是內中比較玄奧的哲理,本書因為性質所限,不能涉及。現在只講這時期的幾個代表思想家的人生觀以及政治理想。先從儒家中在孔子底下坐第二把交椅的孟子說起。

像墨子一般,孟子也留意全人類的幸福。不過在替全人類的策劃中,他們有一點不同。墨子的出身無疑地是窶人子。他知道粒粟寸縷,只有靠血汗才換得來。他“昭昭然為天下憂不足”(用荀子形容墨子的話)。他覺得絲毫物質或精力的浪費是不可恕的罪惡,他覺得人們生在這世上,是來共患難的,不是來共安樂的,至少就目前和最近的將來而論是如此。孟子的家世雖不可知,然而他久遊於物力充裕,誇誕成風的齊國,從一班被養著來高談闊論的“稷下先生”中間出來;“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他對於世事的樂觀,活像一個不知稼穡艱難的紈袴子。聽他說的:“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汙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既然如此,人人稍為享樂些,甚至有些人特別享樂些也不為過了。所以他承認統治者厚祿的特權,在他的理想社會裏,國家分為三等,上等國的官祿如下表:

庶人在官者 祿相當於百畝的出產

下士 如庶人在官者同祿

中士 祿二倍下士

上士 祿四倍下士

大夫 祿八倍下士

卿祿 三十二倍下士

國君 祿三百二十倍下士

不過孟子這個表與其說是替當時的統治者張目,毋寧說是制裁他們,因為他們實際的享受決不止此。這時小至一個縣令,身死以後,子孫也能累世乘車呢!

與孟子同時有一位楚人許行,他托為神農(神話中發明耕稼的聖帝)之言,提倡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在經濟上的絕對平等。他以為國君應當廢掉府庫,“與民並耕而食”。又主張用政府的力量規定物價:“布帛長短同則價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價相若,五谷多寡同,則價相若,屢大小同則價相若;”如此則“市價不二,國中無偽”,同時也再沒人肯費力去制造華美的東西,奢侈不禁自絕了。

許行聞得滕國(齊、楚間小國)新即位的文公要行仁政,便率領弟子數十人來到滕都。他們雖受文公的禮遇,還穿著短衣,織席出賣以為生活。同時在宋國的儒者陳相,也受文公的吸引,和兄弟陳辛,肩著耒耜,走來滕國。他們聽到許行的教說,立即把舊時所學的“周公仲尼之道”拋棄,而變成許行的信徒。這時孟子恰在滕國。有一天陳相去看他,彼此間不免有一番論戰。孟子提出分工的道理來,說道:做各種手藝的人,要精於所業,不能同時耕種,難道治天下的人就可以同時耕種了嗎?故曰:“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供養)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這自然是再對沒有的。從孟子書中的記載看來,陳相也好像被他長江大河的辭令駁得啞口無言。不過就許行的根本主張推論,治人者即使不能“與民並耕而食”,“祿足以代其耕”也就可以了。憑什麽理由,他們應當享受三十二倍至於三百二十倍於平民?憑什麽理由他們的子孫應當世世受著人民的供養?這是孟子所無暇計及的。這一點的忽略判定儒墨的榮枯。

不過孟子雖然承認世祿的貴族階級,卻懷疑天子世襲制度的合理。他設想一個德智兼全的聖人在天子之位,到了年老,則預選一個年紀較少的聖人,試使為相;如果這人的成績彰著,便“薦之於天”,以為將來自己的替代者。老聖人死,少聖人便依法繼位,這即後世所謂“禪讓”制度。怎知道新君是被天所接受呢?天意是不可知的。但“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如果民心歸附新君,即是天以天下與之。孟子相信,從前堯之於舜,和舜之於禹,都實行禪讓的辦法。所以他談到政治,必稱堯舜。但他已認禪讓之變為世襲是“莫之為而為之者,天也”。禪讓似乎只是他憧憬中的理想而非認為必須實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