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戰國時代的思潮(第2/9頁)

第二節墨子

春秋時代最偉大的思想家是孔丘,戰國時代最偉大的思想家是墨翟。孔子給春秋時代以光彩的結束,墨翟給戰國時代以光彩的開端。

墨子和孔子同國籍(但墨子一生似乎在宋的時候多)。墨子的降生約略和孔子的逝世銜接。在戰國及漢初,孔、墨是兩位常被並稱的大師,同以德智的崇高和信徒的廣眾為一般學人所敬仰,雖然漢以後孔子被人捧上神壇,而墨子則被人忘記了。就學術和生活而論,孔、墨卻是相反的兩極。孔子是傳統制度的擁護者,而墨子則是一種新社會秩序的追求者。孔子不辭養尊處優,而墨子則是惡衣粗食,胼手胝足的苦行者。孔子不講軍旅之事,而墨子則是以墨守著名的戰士。孔子是深造的音樂家,而墨子則以音樂為應當禁絕的奢侈。孔子不談天道,而墨子則把自己的理想托為“天志”;孔子要遠鬼神,而墨子則相信鬼神統治著人世。孔子卑視手藝,對於請“學稼”“學圃”(種園)的弟子樊遲曾有“小人哉”之譏;而墨子則是機械巧匠,傳說他曾創制過一只能自飛的木鳶。

在世界史上,墨子首先拿理智的明燈向人世作徹底的探照,首先替人類的共同生活作合理的新規劃。他發現當前的社會充滿了矛盾、愚昧,和自討的苦惱。他覺得諸夏的文明實在沒有多少值得驕傲的地方。他覺得大部分所謂禮義,較之從前沐(在越東,大約今浙江濱海一帶)國人把初生的長子支解而食以求“宜弟”,及以新孀的祖母為接近不得的“鬼妻”而拋去不養等類習俗,實在是五十步之笑百步。看看諸夏的禮義是怎樣的!為什麽殘殺一個人是死罪,另一方面,在侵略的戰爭中殘殺成千成萬的人卻被獎賞,甚至受歌頌?為什麽攘奪別人的珠玉以至雞犬的叫做盜賊,而攘奪別人的城邑國家的卻叫做元勛?為什麽大多數的人民應當縮食節衣,甚至死於饑寒,以供統治者窮奢極欲的享樂?為什麽一個人群統治權應當交給一家族世世掌握,不管他的子孫怎樣愚蠢兇殘?為什麽一個貴人死了要把幾十百的活人殺了陪葬?為什麽一條死屍的打發要弄到貴室匱乏,庶人傾家?為什麽一個人死了,他的子孫得在三年內做到或裝成“哀毀骨立”的樣子,叫做守喪?總之一切道德禮恪,一切社會制度,應當為的是什麽?說也奇怪,這個人人的切身問題,自從我國有了文字記錄以來,經過至少一二千年的漫漫長夜,到了墨子才把它鮮明地、斬截地、強聒不舍地提出,墨子死後不久,這問題又埋葬在二千多年的漫漫長夜中,到最近才再被掘起!

墨子的答案是很簡單的,一切道德禮俗,一切社會制度應當是為著“天下之大利”,而不是一小階級,一國家的私利。什麽是天下的大利呢?墨子以為這只是全天下人都能安生遂生,繼續繁殖,更具體地說,都能足食足衣,結婚育子。目前全天下人都能做到這一步了嗎?不能。那麽,墨子以為我們首先要用全力去做到這一步。至少這一步做到後怎辦,墨子是沒閑心去計及的。在做到這一步之前,任何人的享受,若超過遂生傳種的最低限度需求,便是掠奪。“先天下之樂而樂”乃是罪惡。所以墨子和他的門徒實行極端的勤勞和節約。他們拿傳說中沐雨櫛風,為民治水,弄到腿上的毛都脫盡的大禹作榜樣。他們的居室,茅茨不剪,木椽不斫;他們用土簋土碗,食藜藿的羹,和極粗的高梁飯;他們的衣服,夏用葛布,冬用鹿皮,結束得同囚犯一樣。他們說,非如此夠不上禹道,夠不上做墨者。按照墨子所找出的一切社會制度的道德根據,好些舊日大家所默認的社會情形,其有無存在的理由,是不煩思索的。侵略的戰爭是違反“天下之大利”,所以墨子提倡“非攻”;統治階級的獨樂是違反“天下之大利”的,所以墨子提倡“節用”;厚葬久喪是違反“天下之大利”的,所以墨子提倡桐棺三寸,“服喪三日”的禮制。王侯世襲和貴族世官世祿是違反“天下之大利”的,所以墨子設想一個合理的社會,在其中,大家選舉全天下最賢的人做天子;天子又選些次賢的人做自己的輔佐;因為“天下……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辯不可一二而明知”,天子又將天下劃分為萬國,選各國中最賢的人做國君;國以下有“裏”,裏以下有“鄉”;裏鄉長各由國君選裏中鄉中最賢的人充任;鄉長既然是鄉中最賢的,那麽全鄉的人不獨應當服從他的命令,並且得依著他的意志以為是非毀譽;等而上之,全天下人的是非毀譽都得依著天子的意志。如此則輿論和政令符合,整個社會像一副抹了油的機器,按著同一的方向活動。這便是墨子所謂“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