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四海之內(第4/6頁)

我後來迷戀高爾夫,是付出了代價的。不少老板朋友幫我辦會員卡,我出事時檢察院從我辦公室搜到13張會員卡,有北京的,深圳的,南京的,廈門的,杭州的,三亞的,新疆的,成都的,上海的,等等,他們說卡裏的會費加起來有200多萬元。這些卡我有的用過,用得比較多的也就是成都、上海和深圳觀瀾湖的,其他的,有的就用過一兩次,有的從來沒動過。我也不知道這些卡裏面有多少錢。我完全不問這個,別人帶我去打球,事後就問我,這球場怎麽樣,我說不錯,他們就辦一張卡,說大哥這個拿著,就是個打球憑證而已,這樣不用我們每次陪著您,您自己也可以帶朋友過來揮兩杆子,方便。我就拿著了,往辦公室抽屜裏那麽一摔,有的就忘了。

我清楚自己很聰明,而且精力充沛。要是幹正事,能出大成績;要是像後來的幾年這樣,幹一些不著調的事,一樣會幹得很投入、很出“成績”。後面三四年,我不光到處跟著朋友去打球,還參加了一些比賽,居然拿過不少業余段比賽的大獎。

後來我是把工作這件事“想通了”的。我沒心思上班,一動就借故外出打球,當然不是一個黨員領導幹部的理所當然。即使放到古代,也沒有哪個朝代允許官員這麽幹。我之所以覺得很正常,其實是心裏鬧別扭。我覺得我那樣幹,最後還是沒有當上廳長,前任再推薦,業界名氣再大,加班脫皮再多幾層,都不行。既然如此,就讓那些當廳長的人幹唄。既然不能讓多勞者多得,那就讓多得者多勞吧。

人有時候處在一種自我認識的藩籬裏,眼界、心胸一時都擱淺了。我光看到自己沒能當廳長,就沒有看到更多的處長,幹活兒也不少,照樣當不了副廳長,更多的幹部當不上處長、副處長,位置就那麽多,總歸有分工不同啊。可當時我就是想不通,拼命地鬧情緒,鬧著鬧著,自由散漫,任性放縱,就習以為常了。我整個人確實變了。

在許多事情上,我故意跟新廳長頂牛。比如,省裏的一個重點工程——航運樞紐工程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在設備采購國際招標中,我故意隨便意向了一個中標公司。廳長聽取評審專家的意見後沒有同意,我在會上立即發飆,公然和廳長拍桌子幹。當時很多人以為我在那個指定公司裏有利益,其實還真沒有,後來紀委也查過這個公司,他們的老板我根本不認識。我只是覺得這家公司可能幹不好,所以就故意推薦,給工程挖兩個坑,讓廳長吃不了兜著走。結果,廳長還真蠻負責任的,親自組織了一個專家組,到工程現場的港口考察,到所有參招公司考察資質,在了解各方面意見後,否決了我的意見。

我不喜歡看到後來的廳長那種志滿意得的樣子,絕對不耐煩他對我指手畫腳,一副領導的樣子,慢慢地我甚至討厭一切服從廳主要領導和其他領導的那些下屬。

有的下屬其實以前對我很好,也是我多年的“哥們兒”,但是,當我落選廳長之後,發現他們一如既往勤奮工作,而且對新廳長的那種殷勤,一點不比對前任差,我心裏就不爽了,從此不把這些人當作什麽朋友了。看到他們積極樂觀的樣子,我的心裏往往就產生不愉快的情緒,所以就懶得參加單位的集體活動。單位黨組中心組織集體學習,我幾乎一律不參加;遲到早退是家常便飯,不請假閃人,也是司空見慣了。我的桌子上常年積壓著一大堆文件,我能不看就不看,實在要看,能不表態就不表態,能不批示,絕對不劃拉一個字;實在需要簽批的往來公文,我就故意拖延。對有審批時限要求的項目審批、資金申報等事項,則在經辦業務處室多次催促之後才肯簽發,但就是畫個圈,簽個名字,有時候連名字都懶得簽全了,就簽個姓,簽個日期,了事。我出事後,聽辦案人員講,發現我辦公桌上仍有積壓未簽批的四十幾份文件,有的甚至是下屬單位兩年前作為急件送給我而始終未簽批的文件。甚至對分管處室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建議的文件,也被我壓著不批。我的心態是,既然我都沒有得到提拔,我的下屬有什麽資格邀功領賞當先進啊,沒那好事。所以,我分管的下屬單位,後來再也沒有出過先進,沒有提拔過幹部。這些人,對我敢怒不敢言,背後也說過我不少壞話。

就我的這些所作所為,廳長找我談過,我直接就說,我對他們的工作不滿意,等他們幹得像我以前一樣好,一樣辛苦,升官不升官,我不能保證,推舉個把先進,還是可以同意的嘛。結果,年底組織部就讓一位分管機關幹部的副部長找我談話,提醒我注意。當時並沒有引起我的重視,沒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更討厭廳長和我的同事了,我覺得他們打了我的小報告,在組織部那裏搗鼓人,太缺德了。